回覆列表
  • 1 # ProCui

    謝邀,對於提問的朋友,我的回答分為兩部分:1.法律渠道。對於定價混亂,或者使用暴力威脅恐嚇等侵犯人權的行為逼迫業主繳費的,可以報警並起訴物業。建議先諮詢研究消費法中有關物業費用的相關規定或條款。法律解決是最正規的途徑,但不一定是最有效的途徑。2.媒體曝光。為了彌補法律訴訟時效的短板,建議對無良物業進行媒體曝光,將證據爆料給各類媒體,對於一些反響較大的案例,媒體會跟進的,畢竟是收視率的保證。建議積極取證,將收集足夠的猛料證據。此方法雖然不正規,但是時效性強,一旦引發社會反響則效果會比訴訟好很多。希望對提問的業主能有幫助。

  • 2 # 靈活的小胖子198984270

    首先,現在已經沒有一塊錢的物業費這個價格了,除非地產公司或者政府給補助。

    如果丟擲這兩種情況,那麼物業公司肯定是虧本嚴重才不能正常經營。

    小區現在已經出現了業主與物業公司對立的情況出現,那麼不管物業公司以後再做什麼,業主們肯定還是說不好。倒不如研究換物業公司吧,可能會好,也可能更壞。

  • 3 # 大佛32

    建議你參考合同法,按合同法的違約條款對物業提出質詢,最好是大家一起去,不要單打獨鬥。有業委會的話,諮詢一下業委會的態度,如果不幫業主說話的話,那就聯合業主,罷免他們。集體找律師,按照合同法的違約條款質價不符的服務進行投訴及爭取法律解決。

    最後強調一件事情,小區的所有事情是全體業主的事,不是任何一個人可以單打獨鬥的。

    物業是什麼呢?物業是權力之上的傲慢。不要相信有關部門能給你解決,因為根本就不可能解決。上法院告是最快的速度也是最合理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42歲的殷桃和秦嵐,她們為了身材有多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