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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嚴禮賢

    我認為這個問題你說合不合理,合不合法,女方本身又是結了婚的還索要彩禮,你說向誰要呢?自已現在本身就在男方,不知道這話是怎麼說出口的,法律上沒有規定彩禮問題,這個不受法律保護,具體靠男,女雙方協商,法律不會支援高價彩禮現象。

  • 2 # 小小連城

    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三個情況可以退還彩禮,也就是間接承認了彩禮的合法性!彩禮自古以來就有!是中國的婚俗傳統!就像女人用命生的孩子跟男人姓一樣,也是傳統!存在肯定是合理的!現在中國男女比例嚴重失衡,多出幾千萬光棍,物以稀為貴!所以一些地區彩禮越來越高!每一個時代的婚姻要求肯定有它的必然結果!現在是市場經濟,女人婚後懷孕生孩子很容易失去工作!工作事業收入受到嚴重影響,身體也受到損傷!母親和孩子的天然紐帶,哺育孩子,照顧孩子,養育孩子,教育孩子的重擔也壓在女人的身上,女人更受家庭和孩子拖累和牽絆!婚姻法也不保護和承認已婚生育的婦女在家庭勞動的付出。女人為孩子為家庭的付出是沒有得到社會承認的並且是受歧視的!但每個女人從孕育孩子到生產再到養育照顧孩子的過程多多少少都付出了很多時間和精力!現在差不多40%的離婚率,主要原因出軌,家暴,婆媳關係,在男人出軌成風的社會,女人又無法把自己的命運全部都賭在男人身上!只有錢,只有物質基礎才是女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可以說,現在的彩禮錢,就是女人的生育保障金!就像人身保險,意外保險一樣!是男人提前提供給女人孕育孩子的一份生活保障或補償,也是男人給女人安全感的,愛的表現!男人可以不給,也可以選擇上門入贅不給!但是沒資格去譴責女人要彩禮!婚娶自由!你可以不娶,別人可以不嫁!彩禮談不攏,就是兩家三觀不合!

  • 3 # 拼搏財誠鷹

    女方索要適當的彩禮是合理的,但是不合法,因為國家禁止婚姻買賣,婚姻法不提倡索要彩禮,但是,中華民族婚禮文化5千多年,只是提倡適當的婚禮彩禮,也就是圖個喜慶,最近十幾年,因為國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對物質基礎的要求也在提高,還有鄰居相互的攀比心理不平衡,城市化的加快、老百姓都要城市買房等等綜合原因,導致彩禮風俗水漲船高,導致彩禮風俗變了味,再加上離婚率的提高,人們對婚姻的恐懼和不信任,社會複雜,對男友的不信任、不負責、不但當,如果離婚了,女方大部分都是吃苦受累受罪最吃虧、損失最慘重的一方,由於歷史的原因、女人離婚往往淨身出戶(因為房子是男方的),女人被迫回到孃家(可惜孃家不是久留之地),……所以,女方為了後顧之憂必須要高昂的彩禮作為保證金,以增加男方離婚的代價來挽回婚姻的完美,如果適當的不要彩禮,有的不負責任的男人就會任性妄為,不拿豆包當乾糧,每一個父母都希望女兒婚姻幸福美滿快樂,現在由於婚姻法的不夠完善,……由於婚姻而發生的事千奇百怪錯綜複雜,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 4 # 陳故事

    現在都在吐槽彩禮問題,女人要房要車?

    可我在現實中身邊的例子,沒房沒車照樣高高興興嫁了的女生大有人在。

    從邏輯上講,

    A中國女人大多無房不嫁

    B中國大多數人都在二十多結婚接近三十時就被貼標籤剩男剩女

    C中國的房價高到超出大多數人的承受能力

    這三個命題不可能全部為真。不需要我再進一步給出證明過程吧?

    實際上,在沒進入到一段以婚姻為目的的戀愛關係之前,誰都會想很多條件,男女都一樣。有人想才,有人想貌,有人想房和車,個人覺得都無可厚非。但是真正愛情(或者至少是緣分)到了眼前,大多數人,無論男女,都不會真的死卡那些條件的,都有一定的彈性空間。至於這個彈性空間有多大,就看感情有多深了。

    以相親情況為例:

    遇見有感覺的有錢人:“哇靠皇天不負我等這麼久終於遇到對的人了”

    遇見沒感覺的有錢人:“處處看吧畢竟條件不錯說不定能培養出感情呢”

    遇見令人反感的有錢人:“尼瑪有錢了不起麼姐又不是賣的負分滾粗”

    遇見有感覺的窮人:“現在窮不要緊有上進心人品好就行了”

    遇見令人反感的窮人:“窮屌絲沒房沒車還好意思出來相親負分滾粗”

    上面五種情況換絕大多數女人反應都是一樣的。只有在【遇見沒感覺的窮人】時,房和車才能成為決定性的條件。

    最後再告訴你個殘酷的真相,如果一個女人以你沒房沒車為理由拒絕你,真實理由一般都不是房和車。從我個人角度講,如果我想拒絕一個男人拒絕到徹底斷了他的念想不留任何後患,我一定會選擇一個他目前確定不符合而且在短期的未來也無法達到的條件。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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