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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減水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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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走街串巷一壺酒
北宋從建國起,宋太祖趙匡胤就重文輕武,並立下不殺士大夫的祖訓。宋仁宗也非常痛恨官員羅織材料、誣陷他人的行為,並規定誤判致人以罪者,終身不再選用。
可是,蘇東坡卻有點運氣不佳,他入仕不久,就身不由己地捲入了一場風雲激盪的政治風波,那就是由宋神宗主導、王安石組織的“熙寧變法”。
當時,蘇東坡還不是京官,他大多在基層任職,親眼目睹了新法的執行情況,尤其是“青苗法”在執行中嚴重走樣,損害了老百姓的利益,因此蘇東坡上書表達了對新法的意見和建議。
但是,年輕氣盛的宋神宗急於推行新法,聽不得對新法的指責,再加上蘇東坡是當時的文壇領袖,他的話往往成為左右輿情的風向標。
於是,御史李定、舒亶認真研究蘇東坡的文字和文章,終於從蘇東坡調任湖州後例行公事寫的一篇《湖州謝上表》、詩歌《王復秀才所居雙檜二首》中,找到了他們需要的文字,進而彈劾蘇東坡,說他的詩文中有譏諷皇帝、攻擊新法的話。
元豐二年(1079年)七月,宋神宗下旨捉拿湖州知州蘇東坡,蘇東坡隨即被捕入獄,並坐牢103天,前後受牽連者竟達數十人。這就是北宋著名的“烏臺詩案”(烏臺,即御史臺,因其上植柏樹,終年棲息烏鴉,故稱烏臺)。
蘇東坡入獄後,作為因變法而步步高昇的御史李定、舒亶等當然不放過這個打擊異己的絕佳機會,他們欲置蘇東坡於死地的態度非常堅決。作為一位當時已有很大名氣的文人,蘇東坡在御史的拷問下,受盡欺辱。
據說,蘇東坡下獄時,獄官們甚至當面就問蘇東坡祖宗五代有沒有“免死鐵卷”。按當時的規定,只有死囚才會詢問五代之內有無“免死鐵卷”,其他一般只問三代,由此可見當時他們給蘇東坡定的罪行之重。
然而,作為下令捉拿蘇東坡的北宋皇帝宋神宗,在御史們不斷地向他提供蘇東坡“反詩”新證據、不斷給他增加誅殺蘇東坡理由的時候,他卻有點六神無主了。
宋朝不殺士,這是已經建國百年之久的北宋祖訓,他不能為此開殺戒,成為北宋第一位暴君。但是,蘇東坡對新法的批評又太明顯,並影響到了新法的推行,也造成了較大的負面影響,這也是他不得不面對的問題。因此,蘇東坡被捕入獄,反而成了宋神宗的一個燙手山芋,放也不是,殺也不是,這讓宋神宗左右為難。
那麼,蘇東坡到底是出於國家大局還是一己之私來表達對新法的態度,成了宋神宗判斷蘇東坡此案的關鍵。為此,宋神宗做了一個有趣的決定:安排宦官去監獄裡做“密探”。
某一天,蘇東坡在獄中像往常一樣,天黑後倒頭便睡,他剛躺下不久,就有兩個人進來,什麼也不說,也是躺下就睡。蘇東坡也並未在意,而是繼續睡去。到了凌晨四更的時候,這兩個人又悄悄地離開了監獄,蘇東坡還是鼾聲如故。
後來,蘇東坡才知道,這二人是宋神宗身邊的“密探”,專門來觀測蘇東坡,看他心裡有沒有鬼,心中有鬼,自然輾轉反側難眠,心中無鬼,則正常起居入睡。
第二天,宋神宗在朝堂上高興地和大臣們說:“朕知道蘇軾胸中無事也!”此時朝中多人為蘇東坡求情,再加上已經退隱金陵的王安石也上書說:“安有聖世而殺才士乎?”
最終,蘇東坡被判了個從輕發落,貶為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這一職位相當低微,並無實權。但是,蘇東坡經歷過這次劫難後,在某種程度上說可謂是脫胎換骨,他的藝術才情得到昇華。黃州對於蘇東坡來說,成為他人生中的一個輝煌之地:《赤壁賦》、《後赤壁賦》、《念奴嬌·赤壁懷古》閃耀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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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磨劍崖
烏臺,即御史臺。據《漢書·朱博傳》記載,御史臺中有柏樹,烏鴉數千棲居其上,故稱御史臺為“烏臺”,亦稱"柏臺"。烏臺詩案,即御史臺詩案。它興訟於宋神宗趙頊元豐二年(1079)。蘇軾是被告。原告是:權監察御史裡行何正臣、舒亶,國子博士李宜,權御史中丞李定等人。他們指控蘇軾寫詩文訕謗朝政、反對新法、指斥皇帝,要求處置蘇軾。
蘇東坡的每個故事都很有意思,烏臺詩案也是其中一個。
蘇東坡確實寫了一些詩,諷刺了新法和朝廷中的一些同僚。但文人作品,有時候無非找個題材,確實不值得大驚小怪。
有趣的是,蘇東坡進去之後,他反對的人中,很多都在努力營救他,而那些平時詩歌唱和的,居然沒人為他發聲。
宰相吳充對神宗說:“陛下以堯、舜為法,薄魏武固宜。然魏武猜忌如此,猶能容禰衡,陛下不能容一蘇軾何也?”
曹太后說:“昔仁宗策賢良,歸喜曰:‘吾今又為子孫得太平宰相兩人。’蓋軾、轍也。今殺之可乎?”
退居金陵的王安石也上書神宗皇帝說:“安有聖世而殺才士者乎?”
而且太祖早有誓約,除叛逆謀反罪外,一概不殺大臣。
正是因為各方努力,蘇東坡才得以死裡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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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歷史是杯酒
“烏臺詩案”緣由
“烏臺詩案”的出現其實和蘇軾的性格有一定的關係。
蘇軾一向嫉惡如仇,遇到不平時的事,他總是不吐不快。
神宗元豐二年(1079),蘇軾調任湖州。按照慣例,到任後,要寫謝恩奏章。
問題就出在了這份奏章上,他寫了這樣的幾句話:
伏念臣性資頑鄙……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賠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這裡出現了“新進”這個詞,這個詞在當時指的是突然升遷的無能之輩。這樣就得罪了那些“新進”。
這一年的六月,“新進”的報復就來了。
一個御史把這份奏章中的四句挑出來,說他蔑視朝廷,從而開始彈劾他。
幾天之後,負責監察百官的御史臺官員李定、何正臣、舒亶等人接連上章彈劾蘇軾。
在得到神宗的批示後,他們派遣官吏到湖州,先免去了蘇軾的官職,再押解入京受審。
最終,蘇軾被送進御史臺的監獄。
御史臺監獄被稱為“烏臺”,所以這一事件也被稱作“烏臺詩案”。
蘇軾如何“化險為夷”蘇軾在7月28日被捕,8月18日送進御史臺的監獄。而審問期又比較長,前後40幾天。
他是如何“化險為夷”的呢?
1.一個故事
蘇軾被關到監獄中後,他的兒子每天都去監獄探望,併為其送飯。
蘇軾和其子約定,平時只許宋蔬菜和肉,如果有壞訊息,才能送魚。
有一次,其子有事,便將送飯的任務交給了朋友,但忘記告訴朋友他和父親的約定。
而那一次,他的朋友送的恰恰是燻魚。
蘇軾看後大驚,知道自己可能凶多吉少。便給弟弟寫了兩首訣別詩。
訣別詩寫的極為悲慘,但又不忘感謝皇恩浩蕩。
這首詩後被獄卒收走。
這就有很大的用處。因為按規定犯人寫的任何東西,獄卒都要交個監獄最高層查閱。
而蘇軾和其家人也認為這首詩會傳到皇帝手裡。
果不其然,皇帝看到了這首詩,並大受感動。這也是他能“化險為夷”的重要原因。
2.仁宗皇后
皇后一向支援蘇軾。恰在這時,染病而死。她在死前曾對皇帝說:“我聽說蘇軾因為寫詩而不抓了起來。這都是一些小人和他作對。你可別冤枉好人,老天爺是不容的。”
皇后去世,國家要大赦,按照慣例,蘇軾應當被赦免。
但是,御史們想置蘇軾於死地,不停的向皇帝進言。但也沒有得逞。
3.最終
皇帝無意殺害蘇軾,他親自裁定,把蘇軾貶往黃州,充當團練副使,不準擅離該地,也無權簽署公文。
“烏臺詩案”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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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鄜延路宣撫使
蘇軾是文人,如果殺蘇軾就動了當年宋太祖立下的“不殺士大夫”的祖訓,這是所有文官集團所不能容忍的;
公元1068年,宋神宗登基,宋神宗為了實現漢唐榮光,立王安石為宰相,實行變法,要富國強兵。但是王安石本人過於拗執,措施非常激進,引起朝野議論紛紛。此時蘇軾上疏批評王安石有些策略中過於激進的方式,於是給一些新黨人員記恨,開始羅織罪名給蘇軾好看。
蘇軾也看到了自己在朝中沒有立足之地,開始上疏請求外放,並於熙寧四年(1071年)任杭州通判,後來蘇軾又去了密州、徐州和湖州等地,見到了新法實施過程中的弊端,開始上疏。在湖州的時候,蘇軾在《湖州謝表》中寫道了“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這裡面就說了蘇軾要與新黨對著幹了。本來新黨就看他不爽了,他外放了也是眼不見為淨,現在好了又來惹事,好就專門來搞你。
宋神宗熙寧六年(公元1073年),蘇軾的好友沈括在下面視察新法的時候發現了蘇軾的詩稿,首先呈現給宋神宗,宋神宗沒有重視。不久,蘇軾的《湖州謝表》上疏之後,百官開始彈劾蘇軾,說他“愚弄朝廷,妄自尊大”,又說其“傲悖之語,日聞中外”、“言偽而辯,行偽而堅”,就是說蘇軾妄議朝廷,兩面人之流。
於是朝廷御史臺(舊稱烏臺)就開始派人去緝拿蘇軾。蘇軾被押到東京汴梁,關進大獄,審訊隨即進行。文人相輕,進而相輪相害,從來都是毫不手軟的。當然,蘇軾也不是沒有把柄可抓。他仗著自己文才過人,經常在詩文中譏諷朝政,貶斥新法,這些詩傳誦一時,影響不小。
主審官本身就對蘇軾有意見, 此時蘇軾又撞到槍口上,就打算殺一儆百,名為弄蘇軾,實際上是弄整個舊黨。於是他們就開始捕風捉影,將蘇軾詩句中的一些話語開始上綱上線,說他們是為了反對變法, 同時是誹謗聖上的。例如蘇軾的《詠檜》有一句這麼說“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唯有蟄龍知。”他們就說:“陛下飛龍在天,蘇軾以為不知己,反欲求地下蟄龍,不是想造反嗎?”不過宋真宗不傻,他看了蘇軾整首詩回答道:“怎麼能胡亂解釋,他是歌頌檜樹,和我有什麼關係?”
前途險惡,生死未卜,蘇軾思想相當悲觀。在去東京汴梁的途中,蘇軾曾經想要跳江自盡,最後沒跳。入獄之後,他將許多毒藥獄中,準備一旦得知自己將被處死,就先行自殺,免得在菜市場上丟人現眼。蘇軾與兒子約好,每天往獄中送飯﹐都要有菜和肉,如果聽到自己將被判死刑,就撤掉菜和肉,改送魚。他兒子每日給他送去肉菜。
有一天家裡糧食不多了,他兒子去郊外買糧,託親戚代為送飯菜,但忘了關照不要送魚。親戚正巧送了魚。蘇軾看到魚,心想這回完了。就寫了兩首絕命詩,囑咐獄吏轉送其弟蘇轍。他知道獄吏不敢擅自為犯人送信,必然會將此事上報。果然,宋神宗讀到此詩,心中不免有所感動。
因為蘇軾的文學一直不錯,名滿天下,使得很多人開始去營救蘇軾。新黨如果流放蘇軾還能說得過去,如果真的要殺蘇軾的話恐怕就會得罪天下人了。從宋太祖趙匡胤建立宋朝之後,鑑於五代時期武人多次篡位,立下了一個誓言,就是“不殺士大夫”,給士大夫權力來遏制武人,這樣就會使得文人充斥朝廷,武人就無法干政了。
同樣宋神宗時期,因為對西夏用兵失利,宋神宗想要將一個管理後勤的官吏殺害,宰相蔡確說祖宗以來,未嘗殺士人。宋神宗說能否瓊面發配,章惇此時說道士可殺不可辱,還不如殺了呢,左右臨之際宋神宗只好放了這人。可以說不殺大臣是一種政治原則,蔡確說這是祖宗以來,而章惇直接諷刺,雖然章惇蔡確對於這事情有分歧,但是“祖宗家法”是倆人共同需要維護的,也是那種看破不說破的潛規則。
需要說明的是,“不殺士大夫”只是一種政治原則或傳統,而不是“一律不殺”。而且,這種“不殺”更多的是表現為“政治”方面、“言論”方面,至於貪贓、枉法、投敵、造反等,就不全在“不殺”之列。例如宋太祖時期對於刑事犯罪,尤其是貪贓罪處置得相對嚴厲。儘管如此,“不殺士大夫”的政治原則也還是有所體現的,一般說來,中下層的官吏,基本都被處以死刑,而高階官吏,即可以入“大臣”行列的則往往是罷官或流放,幾乎沒有判處死刑的。誰要是破壞這個政治規則,誰就會遭到整個文人士大夫階級的排斥。
果真蘇軾出事之後,很多人開始出來為他說情了。吳充就上疏宋神宗說曹操的品行如何,宋神宗說曹操乃奸佞之徒,吳充說奸佞狡詐的曹操都能容忍禰衡的狂妄發癲,陛下是聖天子,自比堯舜,難道還不能容忍蘇軾的幾句牢騷話嗎?一聽此言,宋神宗只好打馬虎眼回答道:“我正打算放了他呢。”
此時宋仁宗的皇后曹氏也出面說情了,對於曹氏宋神宗一直很尊敬,不敢違背。此時王安石也說,既然是太平盛世,為何殺這麼一個有才能的人呢?這麼一來二去,宋神宗的耳根子就軟了,而蘇軾的事情調查來調查去說實在的也沒什麼好調查的。最後匆匆定了一個妄議朝廷的罪名將其流放黃州,此時蘇軾終於倖免於難。但是與蘇軾平時有往來的人,包括曾鞏、司馬光、李清臣(李清照他爹)、黃庭堅等人都或多或少被處罰了。可以說這其實也是新黨以蘇軾為引子來給舊黨的一次下馬威。
蘇軾出獄那天,獄卒將其那兩首絕命詩還給他。看著這兩首絕命詩,蘇軾感慨萬千。可是日子一長,蘇軾又開始得意起來認為自己在獄中的那兩首詩讚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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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雕塑者1983
看到這個問題,忍不住過來叨叨兩句,題主勿怪。
“烏臺詩案”,其實核心就是蘇東坡吐槽新政,然後被貶。
吐槽政治這種事,無論放在哪個朝代,都不是小事,嚴重起來抄家滅族都是正常的,君不見滿清文字獄搞得如火如荼,但也就僅僅是因為在善待文人的宋代,所以才能直接免除死罪,但死罪可免,活罪難逃啊。
縱觀有宋一代,從范文正公變法開始後,每一次變法其實都有著皇帝的影子在裡面,仁宗、神宗,即便算不上一代明君,但至少他們很多作為都是十分靠譜的,難道你覺得他們不知道土地兼併的後果嗎?或許他們不懂什麼叫“馬太效應”,但他們作為皇帝,難道看不出來國家繼續這樣下去,總歸會玩完嗎?
而且,我們要知道,變法是一定會和勳貴、豪商這些人作鬥爭的,朝堂一定會動盪,我們都知道,皇帝和大臣們不知道嗎?他們肯定也知道,但為什麼新政還是執行一段時間,那就是皇帝一定是支援的,否則這種能讓朝廷動盪,影響皇族統治的事情,皇帝一定第一個反對!
那麼,根結其實也就出來了,人家皇帝老大要推行新政,你個蘇大鬍子居然敢寫詩寫文章吐槽?你吃了熊心豹子膽了?
而且人家別的舊黨,也就是阻撓新政推行的黨人,都被處理了一批了,就證明人家皇帝老大要把這件事幹下去了,定了基調的事你還不閉嘴,那你不就是茅坑打燈籠了嘛!
至於逃過一劫,其實個人認為倒也不至於這麼說,畢竟有宋一代文官基本很難因言獲罪,即便你罵了皇帝,都不會有太多事,畢竟之前還有包拯包大噴子做先例,天天逮著仁宗噴,不也沒事嘛。
但這件事雖然不至死,卻也絕非無影響,畢竟這是戰隊的問題,所以蘇大鬍子這輩子也就無望中樞了。
話說回來,宋代文人雖然操蛋,尤其是看司馬光等舊黨阻撓新政實施確實氣人,但綜合而言,有很多其實並沒什麼太多的私心,而是單純覺得你這個變法搞不贏,最後還得低頭,所以所幸你們就別折騰了……
題外話不多說,我們現在去分析宋代,其實都是藉助了超脫時代的眼光去分析的,要佐證很多的歷史材料。
但其實當時的人家心裡真正怎麼想的,還是很難分析的。
所以,如果我們只是歷史愛好者,而不是做史學的,就當是給自己找點樂子得了,別太較真,不然難受的就是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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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沐夏花園
蘇軾因“烏臺詩案”入獄在朝野上下引起了強烈的反響。朝廷內外政治上同情蘇軾和在文學上崇拜蘇軾的人都設法營救他。
蘇軾的弟弟蘇轍,希望用自己的官職為蘇軾贖罪,以求免兄一死。宰相吳充對神宗說,曹操那麼專橫,尚能容忍禰衡,陛下乃堯舜之君,為什麼就不能容一蘇軾呢? 有人勸神宗殺了蘇軾,王安禮(王安石之弟)認為萬萬不可。他對神宗說:“自古大度之主,不以言語罪人。”若殺蘇軾,“恐後世謂陛下不能容才”。王安石與蘇軾雖政見不合,但在文學上卻有共同語言。王安石在“烏臺詩案”發生時已罷相退居金陵,他也向神宗上書,求神宗網開一面,對蘇軾從寬處理。至於蘇軾曾經任職過的杭州、湖州一帶的老百姓,他們顯然無法向朝廷表示自己的意見,只好藉助於神靈,為蘇軾作“解厄道場累月”,以求蘇軾能早日解脫苦難。
神宗本人對“烏臺詩案”採取了比較慎重的態度。一方面,他看到新法的推行還沒有取得積極的成果,遭到不少朝臣的非議,特別是像蘇軾這樣有影響的棟樑之材,居然也以文字對新法進行攻擊,這使神宗對其十分惱怒。為了新法能繼續貫徹執行,也是為了能鞏固以他為首的封建政權的統治,神宗想對蘇軾進行嚴懲,以儆效尤。
但另一方面,神宗也不能不看到,當時主張營救蘇軾的人理由是充足的,如果殺了蘇軾,不但有悖於情理,而且會引起一部分朝臣的不滿。加之神宗本來對蘇軾的才華就很賞識,特別是蘇軾在獄中寫給子由(蘇轍)的訣別詩:“聖主如天萬物春,小臣愚闇自忘身。百年未滿先償債,十口無歸更累人。是處青山可藏骨,他年夜雨獨傷神。與君今世為兄弟,更結來生未了因。”神宗讀後不無感動。
在上下多方營救的情況下,神宗只得順水推舟,決定將蘇軾從輕發落———貶為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 -
8 # 江湖小曉生
蘇東坡是個有理想的好官,但是他不是一個合格的政客。因此在這場新舊黨派的鬥爭漩渦中,蘇東坡註定要成為犧牲品。
當初王安石變法的時候,十分欣賞蘇東坡的才華,打算拉他入夥。結果這位老兄和他那個二愣子弟弟蘇轍,一起反對王安石變法。當然了,只是反對其中的一部分觀點而已。
王安石很氣憤,就把他們倆打發到地方上做官了。相對來說王安石對蘇東坡,算是仁至義盡了,並沒有加害他。
可是多年以後王安石下臺了,蘇東坡可就麻煩了。宋神宗變法遭遇前所未有的阻力,他把所有氣都撒在了舊黨文人身上,蘇東坡自然是首當其衝的一個。
這下完犢子了,宋神宗要收拾你,還不是一句話的事兒嗎?所以說要查你根本不需要理由,宋神宗只需要一個眼神,底下的御史們就知道該咋整了!
一、烏臺詩案,本身就是新黨對舊黨的打擊。當時蘇軾調任湖州知州,按照慣例,這個時候地方官都要寫一份謝表給自己的大領導宋神宗。於是蘇軾就寫了一份《湖州謝上表》,本來也沒啥,就是一份普通的例行公事的謝表而已,可御史們卻從裡面找到了一點蛛絲馬跡。文中有這麼一段:
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意思就是說,宋真宗您是真厲害啊,知道我跟不上變法的形勢,只能在外地做做地方官,不能到朝中擔當大任。
有了這麼一段話,那蘇軾的罪名可算是坐實了!這種與變法決裂的態度,幾乎是公之於眾了!宋神宗是越想越氣啊,二話不說就讓人把蘇軾給抓回來了!
此後御史們又把蘇軾家的詩文全都蒐羅了一遍,從中強行找出了一些有可能影射朝廷的詩文,這下完犢子了,蘇軾徹底坐實了藐視宋神宗,藐視新法的罪名。
犯下如此罪過,基本就是殺頭才能解決問題了。那麼真的是蘇軾的詩文有什麼問題嗎?其實不然,從烏臺詩案所牽連的人來看,這就是一場新黨對舊黨的打壓。
司馬光、駙馬王詵等39名與蘇軾互贈詩詞的人,都受到了烏臺詩案的牽連。很顯然,這幫人大多是舊黨成員,即使不是,也是保守派。
二、蘇軾是如何躲過一劫的呢?按照當時宋神宗的想法,蘇軾這回是鐵定完犢子了。因為查出了大量詩文是直接抨擊新法的,這是擊中了宋神宗的要害。
當時御史李定曾經上報宋神宗,表示蘇軾名氣太大,不敢動用刑具。氣得宋神宗破口大罵,狠狠收拾了蘇軾一個月時間,居然連退休的王安石,都跟蘇軾有過書信來往。
這下子宋神宗稍微有點清醒了,這哪裡是在收拾蘇軾啊,這是在砸自己的招牌有沒有?宋朝善待文人,那是出了名的,現在這幫御史已經到了窮兇惡極的地步了。如果連王安石都牽扯進來,這事兒可就不好收場了。
於是宋神宗開始冷靜分析這件事,御史們再次找到某些詩詞中有哪些隱喻的時候,宋神宗也出現了不以為然的想法。可是就這麼饒了蘇軾,未免太丟面子了吧?必須要有一個導火索才行。
這個時候,體現蘇軾人脈關係的時刻到來了!當時新黨成員們,非要慫恿宋神宗弄死蘇軾,可蘇軾的朋友們卻開始提出反對意見。
比如說已經退休的王安石,就曾經上書給宋神宗:安有聖世而殺才士乎?
蘇軾的弟弟蘇轍,也曾經上書給宋神宗:願意削職為民,換取哥哥蘇軾的生命。
還有一堆文人分封上書勸說宋神宗,這下子宋神宗終於找到臺階下了,於是就搬出了宋太祖不殺士大夫的誓言,饒了蘇軾一條小命。
可以說,蘇軾這個人雖然做政客,沒什麼水平。但是在交朋友這方面,一點兒毛病都沒有,絕對是典範。
三、宋神宗變法不順,本打算拿蘇軾作為突破口。王安石在任的時候,變法進展迅速,雖然阻力很大,可王安石的氣場更大,因此擋住了若干壓力。可是宋神宗卻擋不住內外的壓力。
當時若干因為變法而傷害到自身利益的王孫貴胄們,找到了宋神宗訴苦,紛紛指責王安石不是人!此外太皇太后和太后,都紛紛跑到宋神宗這兒哭訴王安石變法的禍害。
這下完蛋了,因為王安石頂得住,可宋神宗卻頂不住了!於是宋神宗出賣了王安石,罷免了他的宰相之位。這件事對變法來說,無疑是致命的打擊。
為啥?因為實行變法的人,會發現他們的老大都被搞得下崗了,那這事兒還能辦得下去嗎?所以說此後宋神宗再想變法,已經變得千難萬難了。
王安石下崗以後,宋神宗那叫一個後悔啊,索性自己擔任了變法的領頭人。結果遭遇了各種挫折,再加上此前朝令夕改的問題,變法急需一個催化劑才能繼續前進。而烏臺詩案就是最好的催化劑。
當時底下的人都不敢隨便實行新法,擔心第二天就換了個說法。因此大家都處於搖擺不定的狀態,這個時候宋神宗把那幫反對變法的舊黨揍一頓,豈不就是給搖擺不定者敲響了警鐘?政客的所有行為,都是為了那啥服務的!
總結:經此一役,蘇軾性情大變。過去的蘇軾,那就是一個憤青,有什麼就說什麼,從不藏著掖著,看不順眼就用筆寫下來,罵兩句。這種性格實在是太可愛,但是也太容易得罪人了。
烏臺詩案過後,蘇軾立刻老實太多了,輕易不下筆,下筆也不敢輕易去談論國事了。他可不想再經歷一遍牢獄之災,想起當日的情況,蘇軾依舊瑟瑟發抖。
撰促軾行,二獄卒就直之。即時出城登舟,郡人送者雨泣。頃刻之間,拉一太守如驅犬雞---《孔氏談苑》
宋神宗派來的人,抓蘇軾這個太守,就跟抓一隻小雞仔一樣,實在是狼狽得很。或許這就叫,經歷使人成長吧。
參考資料:《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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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向陽願景
烏臺詩案”緣由
“烏臺詩案”的出現其實和蘇軾的性格有一定的關係。
蘇軾一向嫉惡如仇,遇到不平時的事,他總是不吐不快。
神宗元豐二年(1079),蘇軾調任湖州。按照慣例,到任後,要寫謝恩奏章。
問題就出在了這份奏章上,他寫了這樣的幾句話:
伏念臣性資頑鄙……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賠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這裡出現了“新進”這個詞,這個詞在當時指的是突然升遷的無能之輩。這樣就得罪了那些“新進”。
這一年的六月,“新進”的報復就來了。
一個御史把這份奏章中的四句挑出來,說他蔑視朝廷,從而開始彈劾他。
幾天之後,負責監察百官的御史臺官員李定、何正臣、舒亶等人接連上章彈劾蘇軾。
在得到神宗的批示後,他們派遣官吏到湖州,先免去了蘇軾的官職,再押解入京受審。
最終,蘇軾被送進御史臺的監獄。
御史臺監獄被稱為“烏臺”,所以這一事件也被稱作“烏臺詩案”。
蘇軾如何“化險為夷”
蘇軾在7月28日被捕,8月18日送進御史臺的監獄。而審問期又比較長,前後40幾天。
他是如何“化險為夷”的呢?
1.一個故事
蘇軾被關到監獄中後,他的兒子每天都去監獄探望,併為其送飯。
蘇軾和其子約定,平時只許宋蔬菜和肉,如果有壞訊息,才能送魚。
有一次,其子有事,便將送飯的任務交給了朋友,但忘記告訴朋友他和父親的約定。
而那一次,他的朋友送的恰恰是燻魚。
蘇軾看後大驚,知道自己可能凶多吉少。便給弟弟寫了兩首訣別詩。
訣別詩寫的極為悲慘,但又不忘感謝皇恩浩蕩。
這首詩後被獄卒收走。
這就有很大的用處。因為按規定犯人寫的任何東西,獄卒都要交個監獄最高層查閱。
而蘇軾和其家人也認為這首詩會傳到皇帝手裡。
果不其然,皇帝看到了這首詩,並大受感動。這也是他能“化險為夷”的重要原因。
2.仁宗皇后
皇后一向支援蘇軾。恰在這時,染病而死。她在死前曾對皇帝說:“我聽說蘇軾因為寫詩而不抓了起來。這都是一些小人和他作對。你可別冤枉好人,老天爺是不容的。”
皇后去世,國家要大赦,按照慣例,蘇軾應當被赦免。
但是,御史們想置蘇軾於死地,不停的向皇帝進言。但也沒有得逞。
3.最終
皇帝無意殺害蘇軾,他親自裁定,把蘇軾貶往黃州,充當團練副使,不準擅離該地,也無權簽署公文。
“烏臺詩案”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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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歷史長河邊的磨坊
其實就是新舊二黨激烈鬥爭。
蘇軾在熙寧年間相繼被舊黨領袖張方平,司馬光舉薦為諫官,相繼為新黨所否(就是王安石)。諫官相當於皇帝身邊的顧問,對皇帝有相當大的影響力。
蘇軾當時還是“小年輕”,鬥爭經驗太少,容易被大佬們當作槍使。在蘇軾被否諫官之後,蘇軾相繼給神宗上了二個摺子,一是《諫買浙燈狀》,說宮內買浙江宮燈太浪費錢,建議停止,祖宗認為很多,就從了;二是《上神宗皇帝書》,皇帝聽取建議讓蘇軾異常感動,連忙上了第二封,這一封簡單來說就是反對王安石變法。
這就是蘇軾與王安石的主要矛盾,在王安石相繼將張方平,司馬光趕出京城後,蘇軾沒有大佬撐腰。
熙寧四年(公元 1071 年)蘇軾被外任為官。
至元豐二年(公元 1079 年)其在湖州被以詩文羅織罪名所誣前,蘇軾已經杭州、密州、徐州三地,且多有治績。蘇軾移知湖州,按照慣例需向朝廷上表以謝,其中有云“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收養小民。”而新黨言官卻以此為由、借題發揮,並向神宗彈劾蘇軾。
其實在這之前,變法已經變味了。
熙寧七年(公元 1074 年),因多方壓力且時值天象有異,神宗便命王安石修改新法,同時其自身也對新法產生懷疑,王安石只得請辭相位。
四月,王安石正式罷相,呂惠卿為參知政事,繼續推行新法。但不料呂惠卿得用之後,呂惠卿擅改王安石已定之計劃,且呂想完全取代王安石。
熙寧八年(公元 1075 年),王安石再臨相位。由於王安石生病,再加上熙寧九年(公元 1076 年)王安石愛子王雱又英年早逝,王安石心恢意冷,再次罷相,從此隱居金陵,直至去世。
從此變法開始變成黨爭,蘇軾也成了新黨打擊舊黨的口子。
烏臺詩案後,蘇軾被關押至御史臺獄,然而“鍛鍊久之不決”,神宗拖著沒有處理。
一時舊黨大佬上書營救,比如張方平,司馬光,範鎮,蘇轍求以其官職為兄蘇軾贖罪。最後的結果是蘇軾充黃州團練副使,張方平、李清臣“罰銅三十斤”,司馬光、範鎮等十九人“各罰銅二十斤”。
其實蘇軾獲救還有宋神宗的功勞。
宋神宗死後,宋哲宗上位,朝政由宋英宗的皇后,現任高太皇太后招回司馬光等舊黨。
《續資治通鑑長編》載:高太皇太后招回蘇軾有這樣一段對話;
太皇太后忽宣諭軾曰:“官家在此?”軾曰:“適已起居矣。”太皇太后曰:“有一事欲問內翰,前年任何官職?”軾曰:“汝州團練副使。”曰:“今何官?”曰:“臣備員翰林,充學士。”曰:“何以至此?”軾曰:“遭遇陛下。”曰:“不關老身事。”軾曰:“必是出自官家。”曰:“亦不關官家事。”軾曰:“豈大臣論薦耶?”曰:“亦不關大臣事。”軾驚曰:“臣雖無狀,必不敢有幹請。”曰:“久待要學士知,此是神宗皇帝之意。當其飲食而停箸看文字,則內人必曰:‘此蘇軾文字也。’神宗每時稱曰:‘奇才,奇才!’但未及用學士而上仙耳。”軾哭失聲,太皇太后與上左右皆泣。已而命坐賜茶,曰:“內翰直須盡心事官家,以報先帝知遇。”軾拜而出,徹金蓮燭送歸院。
宋神宗是十分欣賞蘇軾的才學的,這也是蘇軾屢次逃過各種攻擊的基本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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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臺詩案已經把舊黨大佬司馬光、當朝駙馬王詵牽連進來。目的已經再明顯不過。新黨就是要把舊黨一網打盡。
所以,烏臺詩案,不是一般刑事案件,而是政治案件。這個政治案件的關鍵突破口和全部要害,便是蘇軾。
蘇軾被重辦,舊黨牽連入網;蘇軾被輕辦,新黨功敗垂成。
但是,蘇軾為什麼能逃過這場劫難呢?
蘇軾蘇子瞻,必須感謝自己生在了一個好時代、趕上了一個好朝廷、遇上了一個好官家。
換個時代、換個朝廷,哪怕換個官家,蘇軾的結果,都不會只是貶官黃州。
什麼是好時代?
一個能跟你講理、能讓你講理的時代,就是好時代。
人都是講理的。講理是人的底線。所以,跟你講理、讓你講理,應該是常態。咋還成了好時代的標誌?
人都是講理的,這個“因為”的前提成立,但推不出“講理是常態”這個“所以”的結果。
皇帝憑啥要跟大臣講理?領導憑啥要跟下屬講理?力量大的憑啥要跟力量小的講理?“春秋無義戰、強者定章程”,春秋諸侯們,哪個講理了?
實力可以決定一切,那就不需要講理。
即便跟你講理,也要看講誰的理。可以跟你講理,但要講我的理,而不講你的理。這當然也叫講理。簡單說就是:可以跟你講理,卻不讓你講理,最後則殺人還要誅心。
那麼,在烏臺詩案中,新黨執政的大宋朝廷與支援新黨的大宋官家,到底是怎麼跟蘇軾講理的?
01.烏臺詩案的淵起:蘇軾確實在詆譭新政蘇軾到底有沒有錯?
必須有錯。
當時,大宋的官僚系統都在學習王安石主義、實施王安石改革。但是,蘇軾呢?他不講王安石主義、也不支援王安石改革。非但如此,還要各種詆譭。
當時,沒有報紙、沒有暢銷書、沒有現代傳媒,蘇軾怎麼詆譭新法?他天天在家罵新法、罵王安石,這個影響也就止於蘇夫人和蘇公子。即便開壇講學,也就是影響一下自己的學生。
論文章,蘇軾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如果八大家排序,蘇軾必須能進前三甲。論寫詩,蘇軾是北宋詩壇領袖,即便把蘇軾拉到唐朝,他也能跟大唐群星比比誰更亮。此外,還有豪放詞派的創始人、北宋書法四大家之一、蜀學的首席宗師,甚至,蘇軾對道教、佛學都有精深的研究。
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公元1079年,蘇軾赴任湖州,然後例行公事地給宋神宗寫了一封《湖州謝上表》。但是,奏表中的這句話,卻刺激了新黨。
啥叫“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
過分解讀一下就是:我蘇軾愚昧不堪,這叫耿直;跟不上新時代,這叫不投機;沒法跟弄潮兒的新黨們一起玩,這叫不媚俗。
啥叫“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過分解讀一下就是:我這個人歲數大、不生事,這叫不折騰;正好可以去地方牧養小民,這叫能養民。
新黨不幹了,然後開始彈劾蘇軾,你這不是例行公事謝聖恩,而是含沙射影罵新法。蘇軾啥反應?蘇軾非常硬,你們說對了,我就是罵你們了,你們還能咋地?
一種是文人士大夫之間的書信往來,如“致司馬公:王安石不是東西,此致敬禮”,這就必須算。
一種是寫詩填詞做文章,蘇軾主要是寫詩,所以才叫“烏臺詩案”,這就肯定算。烏臺,即御史臺:詩,才是案,即蘇軾的各種反詩。
蘇軾,到底寫了哪些“反詩”?
為了羅織罪名,新黨肯定要過分解讀。但是,有些詩,都不用過分解讀,蘇軾就是在罵新法。其中,以《山村五絕》最為代表。
老翁七十自腰鐮,慚愧春山筍蕨甜。豈是聞韶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
關鍵是這句“邇來三月食無鹽”,七十老翁已經很可憐,咋還三月不吃鹽?因為北宋搞了食鹽專賣,老翁買不起。
杖藜裹飯去匆匆,過眼青錢轉手空。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
青錢,即青苗法給老百姓的農業貸款。貸款是拿到了,但轉眼之間,就在城裡花光了。因為北宋政府止不住地要與老百姓做買賣。所以,搞了各種高消費的娛樂專案,進城的農民剛拿到錢,就被政府的娛樂產業給賺走了。
諸如此類,不勝列舉。因為蘇軾確實對新法不滿,看不上新法也看不上王安石。後來他跟王安石言歸於好,但那是後來。當時,這兩個人就是水火不容。
新黨的目的,是為了幹掉蘇軾嗎?
“子瞻兄臺見:你寫得《山村五絕》真好,鞭辟入裡,像匕首、像投槍,您就是我大宋的魯迅!此致敬禮”。這就必須算同黨了,然後牽連入案。
實在不行,那就看蘇軾給誰寫信了。這個也可以算。蘇軾給司馬光寫信了,而且還寫了首詩,即《司馬君實獨樂園》:
先生獨何事,四海望陶冶。兒童誦君實,走卒知司馬。
你蘇軾這是啥意思?蘇軾也坦蕩:我就是想說天下人都盼著司馬光出來執政,因為你們新黨太垃圾。司馬光收到這種“反詩”,為啥不上報朝廷?看來,司馬光也是同黨。然後,司馬光牽連入案。
關鍵是蘇軾還跟當朝駙馬王詵過從甚密。
御史臺去抓蘇軾的時候,蘇軾已經收拾好行裝、準備蹲監獄了。那是誰通知的?駙馬王詵通知了蘇轍、蘇轍通知了蘇軾。這就是大臣勾結皇親國戚了。這種問題,在哪朝哪代都是犯忌諱的事。順藤摸瓜,還查出蘇軾收了王詵的錢,而且二人也有詩文往來。也就是說王詵也給蘇軾的朋友圈點讚了。於是,王詵牽連入案。
39人。這就是蘇軾的關係能量,絕對是舊黨中的“名媛交際花”。所以,新黨選擇蘇軾作為打擊舊黨的突破口,絕對是英明之舉。
03.古代司法的高峰:大宋朝廷是怎麼跟人講理的“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這是西方法律思想的程序正義。
程式,一個多麼高階大氣上檔次的概念。實際上,完全可以換成一個通俗易懂的名詞,即手續。要去結婚,先到民政局領證,領證是手續;打擊壞人,先要走法律流程,流程就是程式。
把手續強調過分了,難免手續異化。於是,證明你是你、你爸是你爸的問題,肯定要出現。有些壞人,即便明知道它幹了壞事,但手續太複雜、流程走不了,壞人也關不進監獄。
實現正義,卻非要以“看得見的方式”的實現,手續太複雜、然後複雜到過度,正義還怎麼追求、還怎麼實現?
“努力讓人民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給這句話上畫個重點,重點應該是什麼?是感受。
程式或手續的意義,只是兼顧了客觀的真實,主要是強調了主觀的感受。真實世界是不可約的複雜,任憑誰也無法窮盡,而主觀的感受卻可以。
跟不跟你講理、讓不讓你講理,都不是在還原真實世界的複雜歷程,而是實現主觀感受的最大公約。正義也好、公平也罷,都是價值判斷的問題。價值判斷屬於應然問題。實然可以求真,但從實然跳不到應然。所以,價值判斷無法求真,而只能求感受。
這時候,就一定要以所謂“看得見的方式”來追求了。只有“看得見的方式”,大家才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所以,手續很重要、程式很重要。對手續、對程式的尊重,完全可以衡量一個族群的文明程度。
那北宋是怎麼講理的?這個問題,看一下北宋的司法程式就清楚了。
御史臺根勘所
御史臺最早設立於東漢,是重要的中央司法監察機構之一。重大案件,一定要送到這裡來審理。蘇軾這個案子,肯定重大。因為新黨一定要往大里整。漢書記載,御史臺裡種植柏樹,樹上常有烏鴉棲息,所以又稱烏臺。因此,蘇軾一案,才稱烏臺詩案。
御史臺首先發動御史向皇帝宋神宗告狀,神宗皇帝詔曰可。於是,從彈劾變成案件,對蘇軾的立案調查正式展開。
御史臺派出官員前往湖州緝拿蘇軾,然後送交御史臺的根勘所,進行審理。根勘所,是御史臺專門負責審理詔獄的機構。
宋神宗不僅下旨審理,而且還派了一名宦官跟進案件。所以,蘇軾一案,就變成了詔獄,即皇帝親自下詔督辦的案件。
如果是明朝,上升到詔獄這個層面,那蘇軾不被定罪弄死,也被嚴刑打死。但是,大宋時代是跟你講理的,大宋政府是法治政府。所以,詔獄也要講理,具體表現就是講程式。
大理寺和審刑院
御史臺只負責案件的審訊。即便是審訊,也不是御史臺一家說了算。因為大宋官家還要派人跟進。
皇帝會從其他機構抽調人員,會同御史臺搞聯合審訊,這叫雜治。
案件審查清楚之後,審案的官員們要製作好口供,這叫供狀。
審訊工作到供狀這裡為止。然後,御史臺就可以結案了,這叫結勘。
皇帝還要派遣御史臺以外的官員,對犯人進行當面問話,這叫錄問。
犯人在錄問的時候翻供了,這叫翻異。一旦出現翻異,那皇帝就必須另外派人重審。
錄問環節,古已有之。最早的記述,甚至可以追溯到秦朝。如趙高審李斯案。
趙高使其客十餘輩詐為御史、謁者、侍中,更往覆訊斯。斯更以其實對,輒使人復榜之。後二世使人驗斯,斯以為如前,終不敢更言,辭服。
趙高為什麼使其門客“詐為御史、謁者、侍中”?就是擔心李斯翻異。
犯人既不申辯又不翻異了,然後就能定罪了嗎?不能。因為御史臺只有審訊的權力,卻沒有定罪的權力。
御史臺完成供狀環節之後,要將供狀遞交到大理寺定罪量刑,這叫檢法。
如果把御史臺類比為現在的最高檢察院,那麼大理寺是現在的最高法院。定罪量刑是法院的事情。但是,到了”最高法院“,這個程式還沒走完。
檢法之後,要出判詞,相當於最高法院的裁判文書。這個判詞,還要上報給刑部或審刑院複核。刑部或審刑院複核完畢之後,再將複核後的判決意見上報給皇帝,即宋神宗,由皇帝做最終裁決。
這個審刑院,是個什麼機構?明朝皇帝不信任刑部了,搞了一個錦衣衛;信不過錦衣衛了,搞了一個東廠。宋朝皇帝呢?趙家官人信不過刑部和大理寺,就搞了一個審刑院,又稱“宮中審刑院”。你聽這個名字,就知道審刑院是誰設立的了。其主要任務是審查大理寺所斷案件,因為皇帝要看著大理寺,擔心被大理寺的人給忽悠了。
但是,什麼土壤就能長出什麼莊稼。明朝的專制土壤,只能孕育出特務機構。大宋的法制土壤,卻能孕育出法制機構。審刑院的設定初衷是加強皇權,實際運作卻成了司法監督的一個環節。所以,1080年也就跟刑部合併了,皇帝設立的機構卻不給皇帝辦事,那還有啥意義?
從這一套複雜手續或程式中,我們就能發現:大宋官家和大宋朝廷是準備跟人講理的,這絕對是古代司法的一個高峰。
04.大宋官家很生氣:法外施法也要讓人講理大宋御史臺把案件審查清楚了,皇帝也派人錄問了,蘇軾倒也乾脆,從不從寬都坦白了:事就是我乾的,“別無翻異”。
但是,蘇軾之所以“別無翻異”,是因為新黨下了功夫,能查的全給查了,蘇軾想翻供都沒得翻。
新黨這幫傢伙不止要幹蘇軾,還要幹司馬光和整個舊黨集團。所以,烏臺詩案一定要辦成鐵案。而最關鍵的問題,還是蘇軾。蘇軾確實對新法不滿,確實沒有管住嘴,確實要做時代的匕首和投槍了。
大理寺根據蘇軾的供狀,總結出了三條罪名:
一是蘇軾收了駙馬王詵的錢,而且這個錢收得不清不楚;
二是受審期間不肯老實交代問題,所以蘇軾“別無翻異”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三是詆譭新法、誹謗朝廷,這一條是新黨的主要關切,但要的不是誹謗朝廷而是誹謗皇帝。
所以說,新黨把持了御史臺,卻肯定沒能把持大理寺。
針對這三條罪狀,大理寺給出了量刑:有的要杖八十、有的要杖一百、有的要徒一年、有的要徒二年。最後,大理寺會怎麼數罪併罰呢?
首先,宋朝不搞累加,簡單說就是數罪從重,一個罪杖八十、另一個罪杖一百,最後量刑不會是一百八十,而是一百。
其次,杖刑和徒刑都可以用錢抵罪,當時主要是向朝廷交銅,銅是當時的主要硬通貨,是可以拿來鑄錢的。
第三,如果是官員,犯罪的官員還可以拿自己的官職來抵罪,即官當制度。
這套量刑演算法,可以說充分確保了士大夫的利益。所以,最後算下來,蘇軾要承擔的罪責,只是徒二年。《資治通鑑續長編》給出的記載,是“當徒二年,會赦當原”。
如果是新黨看到這份判決,想也不想,他們肯定認為大理寺收了蘇軾的錢。因為這是在過分偏袒蘇軾。
甚至都可以說,大理寺這幫傢伙連一天牢飯都不想讓蘇軾吃。因為宋仁宗的皇后恰在這個時候去世了,大宋一定會大赦天下。
蘇軾是在元豐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聖裁處刑的,而曹太后是在元豐二年十月二十日薨逝的。這中間差了兩個多月,大理寺給了一個“會赦當原”的判詞,到底想說啥?
所以,新黨肯定不能幹。
這幫傢伙費盡心機、折騰了一百多天,然後卻是這麼個結果,誰也不能忍。於是,御史臺上書反駁,認為大理寺定罪不當,蘇軾必須按十惡大罪中的第六項“大不敬(恭)”來定罪。
“注云指斥乘輿情理切害者”、“注云對捍制使而無人臣之禮者”,蘇軾的言行,怎麼靠也能靠上這個大不敬。
御史臺瞎咋呼,卻沒用。因為定罪量刑,不歸它管。這時候,審刑院也出手了,它支援大理寺的判決。
到了這一步,就要區分一下誰跟誰是一夥兒了。
御史臺肯定被新黨控制了,大理寺肯定沒被新黨控制。那審刑院呢?審刑院的全稱是“宮中審刑院”,所以它怎麼也要跟皇帝是一夥兒。皇帝宋神宗是啥意見?詆譭新法就相當於詆譭皇帝,必須要嚴辦。但是,審刑院幹了一件什麼事?它剛正不阿了,站隊大理寺了。
烏臺詩案持續了一百多天,於是各方勢力該出手的全都出手了。
在這期間,當朝宰相、朝堂老臣以及舊黨翹楚,紛紛上書營救蘇軾。同時,新黨內部也分裂了。罷相在家的新黨大佬王安石,也上書了,認為“聖朝不宜誅名士”。甚至,曹皇后也在臨死之前勸諫了宋神宗:
昔仁宗策賢良歸,喜甚,曰:吾今又為吾子孫得太平宰相兩人,蓋軾、轍也,而殺之可乎?
你老爹宋仁宗可是要把蘇軾、蘇轍兄弟當成宰相來培養的。但是,你這個皇帝卻要殺了蘇軾,你對得起你老爹嗎?
於是,烏臺詩案,死活也沒法按照新黨設計的指令碼來編排了。
新黨的指令碼是什麼?針對蘇軾發動一場文字獄,然後藉機把舊黨一網打盡。但是,新黨中的有識之士卻看出了這裡面的問題。這個問題就是:文字獄這個口子不能開。一旦開了,將來大家肯定全搞文字獄,文字獄成了政治鬥爭的手段。這個結果,任誰也承受不了,大宋的政風一定敗壞。
那麼,神宗皇帝呢?
神宗皇帝很生氣。王安石雖然罷相、王安石主義可以不講,但王安石的新法路線必須堅持。這不是王安石的主張,而是朕的主張、朕的旨意、朕的路線。你蘇軾詆譭新法,就是在詆譭朕這個皇帝。
然而,大宋朝廷卻要讓蘇軾講理,大宋官家也只能讓蘇軾講理。但是,皇帝肯定氣不過,於是法外施法了。但法外施法也不能過分。最後的結果是:
蘇軾依斷,特責授檢校水部員外郎,充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
“當徒二年,會赦當原”,這是大理寺的意見,朕同意了。但是,我要“特責”,即法外施法,因為朕很生氣、朕要任性,於是蘇軾“充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
“檢校”是臨時委派的意思,隨時都能給你免掉,即便是副處長,但也是個臨時的。
“水部員外郎”是官,在官職差遣的設計中,這相當於待遇級別,用現代表述就是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黃州團練副使”,這是差遣,是實職,相當於黃州地方武裝部副部長,卻是散官、沒實權,一般用來安置貶官。
關鍵是這個“本州安置”,相當於發配。你蘇軾就在黃州那個鬼地方待著,我這個皇帝再也不想見到你了,黃州地方官也要把蘇軾這個傢伙看好了,該敲打就得敲打。
這就是大宋官家的法外施法的“特責”。
如果是朱元璋這種皇帝,蘇軾回事啥待遇?只需要老朱一個眼色,蘇軾別說可能在發配黃州的路上被幹掉,甚至連牢門都出不來。
最後總結烏臺詩案是新黨對舊黨發動的一起政治案件,目的是要把不滿新法的舊黨一網打盡。
而舊黨的”交際名媛“蘇軾,恰是新黨打擊舊黨的突破口。
如果烏臺詩案能夠按照新黨的設計指令碼來推演,那麼此案就是一個宋朝版的李林甫大清洗。
但,大宋是一個跟你講理的時代。
大宋司法機構的複雜運作,堪稱古代司法的一個高峰,複雜的程式甚至已經超過了現代國家。
蘇軾,生在了一個跟你講理的時代。
執政的新黨肯定不滿意,他們有他們的道理可講;大宋官家宋神宗自然也不滿意,他也要講他這個皇帝的道理。
但,大宋是一個讓你講理的時代。
可能這個“你”,僅是官員士大夫。但是,起碼能夠讓朝堂權力無法肆意任性、讓皇帝意志不能肆意妄為。
正是因為讓蘇軾講理,所以蘇軾才能逃過烏臺詩案這個劫難。而舊黨一眾翹楚們,也才免於被權力清洗。
舊黨頑固存在,王安石的新法、宋神宗的路線,就不能高效率推進。舊黨難道不是歷史的阻礙嗎?
程序正義或許比正義的效率更重要。在程序正義的限制下,大宋的政風才不會急轉直下,大宋官場才不會演變為李林甫之後的大唐官場。
歷史上的發展,有兩種:
一種是高效率的急速推進,開了掛、踩了油門,這是一種政治能動,比如王安石變法。
一種是低成本的因循保守,降了檔、踩了剎車,這是一種政治謙抑,比如司馬光的舊黨意見。
到底哪一種更好?因時而異。
初出茅廬,往往是政治能動的,自命大才而要經天緯地;人到中年,往往是政治謙抑的,懂得了才華智慧的侷限和真實世界的複雜。
也許這樣的態度是可取的:有一個方向,即便方向對了,也要慢一點兒、穩一點兒,反正時間有的是;如果方向錯了,那麼慢一點兒、穩一點兒,也就給調整留出了時間和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