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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蘆二斗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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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坐看東南了
在中國,軍隊的級別和政府的級別有相似之處,也有不同的地方。總的來說,具有可比性,但是軍隊的職級更多、體系更復雜、層級更多。其實也不難,我們來說說看:
軍委主席和總理平級,都是國家級正職。
軍委副主席和國務院副總理基本平級,都是國家級副職。兼任政治局常委的副總理除外因為常委是正國級。
軍委委員和國務委員平級,都是國家級副職,軍委委員排在國務委員之後。
五個戰區的正職和省級正職平級,都是省部級正職,比如江蘇省委書記和東部戰區司令員一樣大。同理,戰區副職和副省長級別一樣。
正軍、副軍都是副部級,比如省軍區司令員、副司令員都是副省級。
師級就是廳級,團級就是縣處級,營級就是科級。
營長相當於科長,副營長相當於副科長。
這就是基本的對應體系。
但是,就實際情況來說,在戰爭時期,部隊影響力顯然高於地方,地方政府為部隊作戰服務。但在和平年代,地方實際上會好一點。比如,營長安置到地方,一般都是當科員、副科級幹部,團長安置到地方在實際上也會降半級,但是工資待遇不變,比如正團轉業安排副處級職務,但是工資是拿正處的工資。
國家這麼大,在各地情況也不一樣,大城市、沿海城市安置任務重,降級安置是常態;邊遠地區安置任務輕,甚至可以不降級即按部隊原級別安排地方領導職務,即便如此,實際上也很少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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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省直遴選
正科級在部隊相當於正營級,副科級相當於副營級。1.部隊上的職務與地方上的職務是有對應關係的,並且從部隊轉業到地方後,任職年限會連續計算。
部隊上的正營職幹部相當於公務員正科級領導職務,副營職幹部相當於副科級領導職務,從部隊轉業到地方以後,原職務的任職年限是連續計算的。比如,在部隊任副營職一年時間後轉業到地方,那麼再繼續在地方任副科級職務滿一年時間,也就是部隊和地方任職合計兩年時間以後,就符合提拔正科級領導職務的年限條件。
2.部隊轉業到地方後一般都降一級安排職務。雖然部隊職務和地方職務有比較明確的對應關係,但從部隊轉業以後,一般都降一級安排職務,因為地方機構規格畢竟是有限制的,不可能突破機構規格安排任職。比如,一名正營職幹部轉業到縣直單位以後,最多會安排副局長職務,也就是安排在副科級領導崗位上,或者安排為正科級非領導職務,一般不可能直接安排正科級領導職務,畢竟縣直單位的局長才是正科級領導職務。如果是副營職轉業的話,一般都是保留副科待遇,而不會安排到副科級領導崗位上。
3.只有取得幹部身份的才能轉業到公務員崗位,如果沒有幹部身份的話,一般只能安排到工勤崗位。由於絕大多數人在當兵的時候都只是高中以下學歷,而按照幹部管理規定,只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人員才具有幹部身份,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在部隊上上軍校或者提幹的話,大部分人到轉業的時候還是工人身份,那麼也就只能轉業到行政或事業單位的工勤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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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潤友
為了說清楚這個問題,我從三方面來回答:
一、你說的科級顯然是指地方的科級幹部,因為部隊裡是沒有科級軍官編制的。按照中國軍地行政級別的對應關係,地方的科級幹部(包括正科、副科、主任科員和副主任科員)對應部隊的營級幹部(正營和副營)。換句話說就是,地方的科級幹部相當於軍隊的營級幹部。
二、無論是地方的科級幹部,還是部隊的營級幹部,在地方公務員隊伍中和軍隊的軍官隊伍中,所佔的比例都是比較多的。從地方系統來說,從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所屬機關、地級所屬機關、縣級所屬機關和眾多的鄉鎮人民政府,科級幹部都屬於中堅力量。而在部隊系統,從軍委機關、戰區機關、集團軍機關、旅機關到營級單位,營級幹部也是一支重要的隊伍。
三、按照中國現行的軍隊幹部轉業安置政策,營職軍官原則上滿15年軍齡就可以選擇轉業或自主擇業。營職幹部無論是正營或副營轉業,在地方安置原則上都不安排職務,只安排非領導職務:主任科員或副主任科員。自2019年6月1日新的《公務員法》實行後,地方公務員實行職級並行制度,主任科員和副主任科員取消,改為一級科員、二級科員、三級科員、四級科員。所以,今後,部隊的營職幹部轉業,在地方安置時就是按任職年限來套取一至四級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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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餘額不保
國家公務員的級別分為十五級。科級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係是:
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九至十二級;
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九至十三級;
在部隊來說一般正科級對應的是正連職(上尉連長)到副營職(少校副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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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易明的人
部隊指戰員到地方很快就能適應並勝任地方工作(無數行武出身的優秀地方官員證明如此),而地方體制培養的科級處級幹部到部隊班長都做不了,誰更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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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品茗書生1
部隊軍級單位司、政、後、裝下面設處,師級單位下面設科,科長一般為副團級,軍銜通常為中校。地方比較亂,與部隊不好比。縣(與團同級)下設局、局(與營同級)下設科,科大概與副營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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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水磨坡1
地方正科級相當於正營級,也與團級機關後勤處處長、政治處副主任、營長;旅級機關科長;師級機關副科長相當。副科級相當於副營,以此類推。
一般轉業安置正營會降半級按副科實職安置,但仍會按正科級享受待遇。
本人2015年正營職轉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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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canon330
編制不一樣,軍隊的軍銜和職務晉升是基本固定的,到時間就轉,可能職務上不去,軍銜是一定轉升的。地方可不是,沒職務就沒級別,一個蘿蔔一個坑,如果軍隊幹部到地方一定對等安排,那地方更沒活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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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東油映像
地方科級幹部在部隊對應的是營職幹部,比如,副營長(副科級)、副教導員(副科級)、營長(正科級)、教導員(正科級);團級機關的股長(副營長)和政治協理員(副科級);以及軍隊機關的副營職參謀、幹事、助理員,正營職參謀、幹事、助理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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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行政級別和軍隊級別之間的轉換,本身就是很複雜的一件事。
先要準確理解“科級”的定義,它跟某單位的“科長”職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因為在各種不同級別的單位都可能設有很多科室,所以用“科長”職務來界定級別是沒有結果的。“科級”是中國行政級別中“鄉科級”的簡稱,是一個國家統一標準的行政級別。
經過多年的演變和調整,目前中國公務員體系分為十級:分別是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股級應該不算了),所以科級還要分為正職和副職兩級,如題所問顯然是不夠嚴謹的。
“鄉科級”也有很多對應的職務,最常見也容易理解的鄉科級職務,是縣裡的普通局(公檢法現在提格了)書記或局長、縣轄各鄉的書記或鄉長等等,再往上就是地級市所轄各區裡的局長,以及等同於這些局的職能單位,比如某某辦、某某機構的負責人。當然,這些幹部可能是鄉科級正職,也可能是“鄉科級副職”,這就要看資歷等具體情況了。
在建國初期地方行政級別和部隊級別轉換比較準確,一方面是地方幹部很多是由部隊幹部轉業而來,畢竟剛剛解放嘛,兩套系統的幹部經常發生忽換情況。另一方面是兩邊各有24級的準確劃分,1952年3月正式評定軍隊級別共設定了十一等24級,隨後才有的地方行政的24級,其中規定“鄉科級正職”為16到22級,“鄉科級副職”為17到24級,這樣與軍隊幹部一一對應就很直觀簡單了。
但是地方上實行的這套24級體系現在不那麼嚴格了,因此部隊幹部轉業到地方,只能以一種近似的對應方式。按照早年的原則,正營職轉業到地方應該是“鄉科級正職”,副營職轉業到地方應該是“鄉科級副職”,但實際操作起來還是有一定浮動的,一般會降半格安排職務。
按照2015年國務院的政策,正營職轉業幹部到地方首次確定為副科級,其任副科級的時間應從幹部在部隊任副營職的時間計算。當又在地方晉升正科級時,其任正科級時間應從幹部任正營職的時間計算,安排到其他行政單位的轉業幹部也適用於這個政策。
所以說,地方級別和軍隊級別的對應只是理論上的,不能完全劃等號,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比如也有很多正營職軍官轉業回地方直接安置為正科級調研員的,副營安置為副科級調研員,他們的職務可能未達到縣、區的“局長或者鄉長”,但行政級別並沒有降半級,這就是級別和職務的兩重性。
如果考慮到軍銜的話,則與“正科級”對應的正營職,在建國初期可能是少校或者大尉,1988年第二次授銜以後可能是中校或者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