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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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鸚鵡螺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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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極簡TWO
試用期不交社保,正規企業是不會這麼做的。交社保是企業必須的責任承擔,其實也是企業的自我保護,作為人事部門,必須要和老闆溝通。如果試用期不交社保,萬一員工有工傷,那麼企業承擔全部賠償。這可不是開玩笑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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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滿意請打五星
這個問題不叫規避風險,應該叫如何違法不被處罰。試用期繳納社保是單位的法定義務,不給交保險已經違法了,如果員工不舉報,稅務局沒發現就算了,只要去舉報必須補繳或者處罰。不交保險還涉及到員工被迫離職,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奉勸大家遇到不交保險或者不籤勞動合同的公司,不要去入職,或者入職後準備材料告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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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心靈妙現
來來來,你來告訴我如何搶劫不算犯法?
拜託,有點腦子好不好。人資部門要考慮的是如何規避風險,而不是如何逃避法律制裁。
不可否認現在很多公司出於各種原因考慮,還是會三個月交社保,但是你要知道這本身是違法的。現在勞動法執行比較嚴格了,除非員工不去仲裁,不然只要是事實基本一投訴一個準
你可以繼續這樣做,但是也要做好隨時應對仲裁的準備。
話說現在的年輕勞動者法律意識越來越強了,你們自己看著辦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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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王律講法
試用期沒內不繳納社保屬於違反社會保險法的行為。企業最好規避風險的方法就是在員工入職當月就要增員,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其他的騷操作均是違法行為,企業都是會有面臨損失的,而且要面對仲裁、行政處罰的。
經過不懈的努力,終於說服老闆給員工入職就買社保了。
說說我們的例子:
我們私營企業,一直以來都是入職一年以上的員工才開始給買社保,至於司機和裝卸工等流動率比較大的,不買,只買商業險。
在勞動風險的管控中,始終處於一個微妙的人情關係的狀態,人資很清楚這裡面的問題和風險,不斷地向管理層提出警告性報告,但一直收效甚微。
所謂“外來的和尚會念經”,老闆開始重視這一塊的問題,回來後把我們的問題以及分析報告修正後,再次報上來,老闆現場拍板:即日起,全員按勞動法規定繳納社保!
困擾人資部門多年的隱疾,在這一刻消失不見了,大家輕鬆了很多,那些原來不給買社保的基層員工們特別激動,甚至有人邀約人事專員去吃飯!
完成這件事後,剛過了半年,發生的一件事,讓我們驚出了一身冷汗。我們兄弟公司,被一個工作了八年的員工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公司沒簽勞動合同,沒交社保。
勞動監察大隊發函,要求公司提供全員名單、合同、工資單,檢視是否存在勞動合同違規和不交社保的情況,讓公司一下子陷入了風雨飄搖之中,最關鍵的還是,這樣的員工有很多!
我們回想起來,這可能就是要開口子的跡象,如果我們沒給員工按照要求給大家交社保,可能我們的問題比他們還要大,因為我們的員工多,老員工也更多!
作為人事部門,想要規避風險,最好的辦法,就是發現問題、提出問題、解決問題、改進問題:1、不繳納社保是不對的,書面告知公司,並說服領導明白,不繳納社儲存在的法律風險,以便做出改進機制。
2、制定完善的人力資源風險管控制度,並嚴格推行,不因領導層的轉換和干擾,導致意外風險產生。
3、科學籌劃技能培訓,努力提升員工工作技能和效率,把老闆認為的因繳納社保造成的費用支出,透過工作效率賺回來。
4、員工入職前,查驗社保狀態,因員工個人社保異常導致無法繳納的,暫停入職,停止籤勞動合同,直至異常解決。
本題所述試用期不繳納社保的問題,無論如何操作,都存在風險,如果必須要這麼做,對試用期的員工,可以考慮以勞務外包的形式,和第三方勞務公司簽署一個合作協議,讓合同主體變成員工和勞務公司,勞務公司在和公司以合作形式操作(不是很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