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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閒雲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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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姜濤UP
職場擇業問題,還是自己做主吧。資訊有限,別人不瞭解你的情況,不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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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春竹沐雨
既然單位有意要解聘,個人認為還是協商解決的好,要不然無論哪種結果最後都有不盡人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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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飛羽的vlog
賠償到位了,好聚好散吧。
會的技能挺多的,出去不愁沒有工作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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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職場曉樂
你在外企工作18年,已經具備了一定的工作能力,個人建議你可以接受離職,原因如下:
一、公司的態度決定了你今後的日子不好過。
公司既然要找你離職,那麼說明公司已經不會在重用你,因此你如果自己強行留在公司對你的發展前途非常不好,或許你會被找個理由被動離職,那麼你就會比現在要被動的多若干離職補助你可能都就拿不到了。
二、40歲左右也許會找到更好的工作
根據你的描述,我估計你應該還是40歲左右了。40歲的年齡。有精力也比較充沛,而且又有實力和經驗,雖然現在再次就業可能會有一些難度,但是憑你的經驗應該有機會實現再就業。
三、家庭原因
同意,你現在主要是承擔你自己的生活費用,顯然沒有養家的壓力,因此重新開始,更好的把自己的生活規劃一下,35萬的貸款壓力也不要太緊張,估計在已離職的時候,公司會賠付你一部分資金可以作為銀行還款的錢先還掉一部分。
四、你可以先給公司說,請給你兩週的考慮時間,然後自己馬上另謀出路。當然最好不要被公司發現,再找到新的崗位之後,然後再從原來的公司籤離職協議,這樣原來的公司還可以賠付你一部分錢。
要注意:“五險一金”裡面其中有一險是失業險。
當然,每個人的具體情況都不一樣,也許你還有一些自己都情況,希望在新的起點有新的收穫,這是最好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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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餘生65年
你好!朋友!根據你的實際情況!那就接受公司安排吧!原因有兩個!
你有債務!但是這次配合公司勸退,你能快速拿到20萬加+的補償金!根據你的月薪、年中、年終的獎金,綜合N+1,算下來就有18萬+,再加上失業保險,雖然不知道你們加的比例,但是幾萬塊還是有的!所以保守估計20萬+!妥妥的拿到手!
如果你不接受公司的安排,其實公司如果撕破臉想弄走一個員工,是真的很容易的!到時候就真的得不償失!
看到你的職業,數控操作!會的工種也挺多!技術還不錯!以上就你現在的職業狀況!退一萬步說,你不自己創業!你即使去找工作,根本不怕找不到工作!數控機械類的技師還是很吃香的!現實社會中手藝人永遠不怕找不到工作!如果辭職了搞不好你的工資比現在還高呢!所以說:工資照拿!還在短時間拿到一筆資金,很不錯的!
我也有過這樣的經歷!就是公司搬遷,然後拿到了一筆賠償金,然後立馬又找到下家!完全不存在失業!感覺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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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上海小輝哥
畢竟18年了,考慮接受離職,畢竟公司還要補償給你,今後公司需要人員還是會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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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甜甜說職場
這種情況下,建議你同意單位提出來的N+1賠償,好聚好散的離開這個奉獻了18年單位。
鑑於目前的情況有以下中肯意見:
一、無論是由你主動或單位主動提出來這樣的結果,首先你在公司已經不是核心崗位了,否則也不會說的工作很輕鬆,無壓力,單位也不會主動提出給你賠償讓你走人,所以即使你強留下來,要知道日子也不好過,可能調崗降薪等等手段等著你,與其別人趕走,不去瀟灑的離開。
二、你目前的經濟狀況並不理想,拿到公司賠償可以緩解燃眉之急,並保障自己的生活,何樂而不為呢!!再說自己也是有兩把刷子的人,能力也不錯,尤其技術崗專業程度高在人才市場還是很吃香的,所以不用擔心。
四、人生有得亦有失,起起伏伏才是人生。
加油,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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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每天對太陽笑笑
要是我,我會同意離職的,爽快的接受19個月,也就是16.15萬的經濟補償金。
1、這是一筆不小的補償。按雙方協商同意的離職,您至少可以拿到18個月的補償,18*8500=153000,如果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您,另外加一個月的代通知金,也就是16.15萬元。
您想要2n+1,基本上是不可能的。首先,如果違法解除,法律上最高支援2n。其次,單位也孰知勞動法,尤其是外企,背後又有法律顧問出謀劃策,在這個節骨眼上,幾乎不會作出違法解除的事宜。
2、以後在公司的日子按理說,你是幹了18年的老員工,又有技術傍身,單位為什麼寧願付你經濟補償金,也要與你解除合同呢?
有可能是單位轉型發展的需要,有可能是你的崗位有了更好的替代人選,總之,從單位的這一舉措來看,你已經不適宜繼續留在單位了,公司已經放棄了你。
3、可展望的未來從你的描述中可以看出,你也有離開的想法,你精通這麼多技術,又有外企18年的經驗,又何愁沒有飯碗呢?
既然公司丟擲了這個橄欖枝,還可以額外獲得這麼補償金,趕緊接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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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微笑菠蘿c
外企工作18年,早已是無固定期限合同。現在要跟你商量協議離職,說明單位對你不敢興趣了。你留在那兒也會很難受,可以在獎金等一些福利待遇上卡你。
一技之長到哪兒都有口飯吃
學好數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有一技之長,到哪兒都有口飯吃。既然自認技術還不錯,何必在一顆樹上吊死。再說是單位提出協議離職,你根本沒必要猶豫。找好下家立馬走人,有技術還怕沒人要。
協議賠償爭取利益最大化
無固定期限合同賠償有法律依據,你根本不用擔心。儘量好好協商解決事情,各自都退讓一步,達到雙方都滿意的條件。如我朋友就是這樣:單位提出解聘,他不是無固定期限合同。協商都退讓一步,朋友已找好下家,不想耗在這上面,所以很順利解決了。
你是無固定期限合同,掌握主動權。但協商不成乾耗對你不利,單位不怕就拖著你。能適當退一步就退,實在不行只能走法律程式,這是雙方都不願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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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ircehe
這種事情還是大家好聚好散比較好!談個好價錢吧……否則留著也會被最佳化掉,或者很難過下去,這樣雙方都反目了,多不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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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找你了,你還有不同意的資格嗎? 這離職賠償大大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