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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雍城老味

    租約優先,房東賣房子是房東的事情和你沒關係,房東在賣房子的時候理應告訴買家房子裡有租客。再合約沒有到期之前你可以繼續租房,房東如果要讓你騰房就必須賠償你的損失。

  • 2 # 李287275412李澤祥

    好事

    房東抓住時機賣個好價錢,那麼你也沾個小光

    給你補足房租所欠你的壓金,再補你三個月房租錢,如每月三千就補你九千

    凡事好商量

  • 3 # 甲天下說財經

    看了幾個案例,一些老賴為規避房子被法拍,然後把房子假裝租賃給自己人住,一般租期為幾十年,這樣的話購買人即使拍下房產也無法入住,看來租約在先,是受法律保護的,雖然老賴這種小把戲是會識破的,但法拍房還是要提前調查是否有租約在期。

    實際上房客租房子,如果遇到房東把房子轉賣出去,一般人都會理解並搬走或協商租金易主,但買主不同意出租也應考慮有租約在先,你是可以協商或堅持維權的。

    事實上原來的房東要賣房子,應提前到招呼解除合同,如違約是要有一定的補償,譬如免幾個月租金等。

    實際上這種情況也不少,一般人都選擇忍讓,有錢哪裡都可以住,人家不租了也可以理解,小事情不值得打官司理論,這是我的建議。

  • 4 # 開元53

    沒事,法律保護承租人的權利,新房主也得保證你之前的租賃合同履行完才能收回房子,這就是所謂的買賣不破租賃,老房主也不能提前把你攆走,你要麼堅持租賃期滿,要麼向他們索要賠償或者補償,這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利。

  • 5 # 丹丹姐記錄美好生活

    租房子要找大的房屋中介籤合同,有保障,基本上是押一付三。不管是房東和租戶哪一方違約,比如說房東賣房子或租戶退租,都是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並支付違約金的。就是一個月房租和剩餘天數的房租,比如每月租金6000,當月承租天數30天,已經租了2個月零20天,如果是房東違約,那除了退還租戶押一的押金,還要退違約金6000,及10天的租金2000,合計6000+6000+2000=14000元

  • 6 # 純鈞RHGL

    不搬。根據《民法典》第725條規定,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佔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這就是俗稱的“買賣不破租賃”。

    又,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11條的規定,租賃期限內,房屋出租人轉讓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受讓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規定。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

    也就是說,買主無權強迫你搬家。

    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就是保護承租人合法權益的。

    並,11條規定,房屋所有人出賣出租房屋,須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

    而且,如果房東沒有告知房屋受讓人租賃關係的存在,房東還涉嫌欺詐。

  • 7 # 湯哥95330267

    如果房東賣房子之前沒有告訴你,那麼你機會來了,你可以去法院告他們,你有優先購買權,你要買,他們買賣不成立,除非給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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