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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苦茶庵

    九品中正制”,也稱“九品官人法”,是魏晉南北朝時期一種官員選拔制度。

    漢末戰亂,士人流散各地,鄉、亭、裡組織遭破壞,致使秦漢以來的以“鄉舉裡選”為主要根據的“察舉徵辟制度”開始崩潰。公元220年,曹操的兒子曹丕掌權時,採納吏部尚書陳群的建議,在各州郡設立“中正”官,負責察訪本州郡計程車人,分別評定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三等九級,稱為“九品”。“中正”在評定人物品級時,主要是先考慮祖先做過什麼官,有幾代人做過官,謂之“家世”,也稱“品”,然後再看本人的才德;謂之“狀”。中正要註明各人的“品狀”如何,劃分品等,然後向當時主管選擇官吏的吏部推薦。吏部根據中正的報告,依品授官,品第越高,官職越大。已授官的,每三年由“中正”負責向吏部推薦升降。這種以“中正”為中心,論品定級,選拔和升降官吏的制度,就叫“九品中正制”。

    實行“九品申正制,為世家大族長期操縱政權提供了保證。“中正”一職,位居權要,一般都是由官居高位韻“著姓大族”來擔任,他們控制了評定人物的大權。“九品中正制”自然成了維護大族權益的有力工具。到了晉朝已經形成“公門有公,卿門有卿”、“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狀況。曹魏時期的許多家族,直到兩晉南北朝始終衣冠不絕。

    到了隋朝,罷除了“九品中正之法”,創立“進士科”,開始實行科舉制。唐承隋制,全面推行科舉取仕辦法,正式完成從“九品中正制”到科舉制度的過渡。

  • 2 # 青年史學家

    東漢末年以來的大動亂使得兩漢以來鄉選裡舉的察舉制無法實行,改革選官制度勢在必行。

    曹丕稱帝以後,採納陳群的建議,制定了九品官人法。這個制度就是透過品評將地方士人分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

    由朝廷來任命中正官,到各地主持品評。被評為上等的人將被推薦到各級政府中去做官。九品中正制的實行,結束了兩漢以來,鄉選裡舉的察舉制度,是中國古代選官制度的重大改革。

    曹魏後期九品中正制開始發生變化,很快就被實力雄厚的門閥士族所把持,尤其是東晉南朝。豪門大族世代為官,把持了所有的高官顯職,各級中正官也由他們任命或者是由其直接擔任,九品中正制也就將門第出身作為品評的唯一標準,進而形成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局面。

  • 3 # 梧桐by

    九品中正制,又稱九品官人法,是魏晉南北朝時期重要的選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採納吏部尚書陳群的意見,於黃初元年 (220年)命其制定的制度。此制至西晉漸趨完備,南北朝時又有所變化。從曹魏始至隋唐科舉的確立,這期間約存在了四百年之久。

    所謂中正,就是掌管對某一地區人物進行品評的負責人,也就是中正官。中正官最初由各郡長官推舉產生,晉以後,改由朝廷三公中的司徒選授。

    九品中正制是兩漢察舉制的延續和發展,主要考察的內容有:

    1、家世:即家庭出身和背景。指父祖輩的資歷仕宦情況和爵位高低等。

    2、行狀:即個人品行才能的總評,相當於品德評語。

    3、定品:即確定品級。定品原則上依據的是行狀,家世只作參考。

    到了隋唐,便以科舉制來選拔官員。

    以前學習的好像是察舉制主要看家世,九品中正制則主要看品行。

    弊端:1.世家大族日益把持選官大權,出現“累世公卿”的現象。

    2.家室門第的高低日益成為選官的標準,靠門第世襲為官計程車族日益腐敗,缺乏行政能力。

    3.沒有較好的制約和監督機制,難免帶個人色彩。

    進步:1.打破了世家大族壟斷官場的特權,為普通士人提供了參政機會,擴大了統治的社會基礎。

    2.把選拔人才和任命官員的權力,從世家大族手裡集中到中央政府,大大加強了中央集權。

    3.在一定程度上更能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有利於官員文化素質和執政能力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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