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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華麗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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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司法江湖
事實不再贅述了,相信當時辦理合約機的時候黃女士應該也是與電信方簽訂了相應的協議,其中應該也是明確約定好了相應的權利義務包括停機之後應當及時辦理銷號的事宜,但是本案當中黃女士是否應該向電信支付該筆欠費?個人認為並不一定,原因在於:
1.作為合約主體,無論是電信還是黃女士都該嚴格按照合約約定履行各自的權利義務,同樣任何一方違約的自然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只是特別需要註明的一點就是按照《合同法》的規定,一方違約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減損的義務,倘若因為自身不減損導致損失擴大的,應當由自己承擔,故而本案當中電信方明明知曉黃女士已經停機未能銷號的情況下,依然反覆計費長達七年,顯然也存在過錯,對於該部分的損失自然不應當全額由黃女士承擔。
2.電信方陳述之所以沒有通知黃女士來辦理登出是因為當時沒有黃女士的聯絡方式、通訊地址,但是需要注意的一點是格式合同當中均應當有填寫自己聯絡方式,聯絡地址的地方,作為格式條款提供方有能力要求客戶填寫詳細地址的情況下,卻未能盡到相應的提醒義務,導致黃女士未能知情反覆計費的事實,也應當由電信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綜上建議電信今後的工作當中應當明確要求客戶填寫通訊地址,聯絡方式,否則一方面放任客戶簡單填寫內容,一方面又利用這一點反覆計費,必然會引起消費者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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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9隨便
這則新聞前幾天就看到了,主要原因是,該女子當初是辦理了198元套餐,隨後未辦理銷號手續,導致五年內的套餐費,滯納金累計高達7700元。
這就叫,免費的午餐不好吃啊!
我們很多人都遇到過這種情況,當你去買手機,或者辦電話卡的時候,銷售人員都會拼命和你推薦套餐。
通常的套路,剛開始幾個月給你免費,或者享受很大的折扣。
然後人家會告訴你:等你用過這幾個月,你不想用了,可以去銷號啊!你銷號了不就等於白賺了嗎?
呵呵!白賺的便宜,你聽了是不是很動心?
但你如果信了,你就上當了!
等你過幾個月想銷號,你根本找不到當初那位銷售人員,那位銷售人員,早就拿著她的提成做別的事情去了。
然後你去營業廳,人家會告訴你:不好意思啊,我們這裡只辦理購買號碼,不辦理銷號業務啊!
你嚇了一跳,說你們這不是坑人嗎?我要去哪裡銷號?
人家會好心好意告訴你,沒關係,你可以去某某營業廳,那裡辦理銷號。
你們那一片,購買新號碼的地方能有幾十家,但辦理銷號的只有一個地方!
雖然你很鬱悶,但總算還有能銷號的地方,只是麻煩一點,於是你匆匆找了過去,要求人家給你銷號。
那裡的營業員苦笑著告訴你:抱歉啊,我們這裡的確可以辦理銷號,但上面只給了我們一天10個登出號碼的名額,我們真不是不幫你銷號啊……您明天早點來,我一定幫您銷號,行嗎?
行嗎?不行也得行啊!
人家營業員也是打工的,你逼死她,她也沒辦法,何況人家給你賠笑臉,這叫伸手不打笑臉人。
第二天,你又去了,結果輪到你的時候,名額又用完了……
銷個手機號而已,這麼來回折騰,你還要做別的事情嗎?
最後的結果,你要麼想一想,乾脆也別銷號了,反正自己也要用手機,湊合就用這個吧!
要麼你一咬牙,不就是手機號嗎?我把話費用完,手機裡沒錢了,扔掉這個號碼誰能把我怎麼樣呢?
於是數年後,當你想購買新號碼時,就會有人鄭重告訴你:
“對不起,女士!您在五年前有個號碼,由於長期欠費,目前已拖欠話費和滯納金,合計七千七百元……”
【以上故事情節純屬虛構,請勿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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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手機使用者53156935824
現在欠費就停了,為什麼能欠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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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從零開始5732
三大運營商就是騙子公司,一個比一個坑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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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繼續敷衍空白的日子9
我爸名字登記的,停機10幾年,現在越欠越多,真希望有人出來管管這種沒必要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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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浩林長路
很多人都經常停機就不用了也沒有有撤銷 這樣不是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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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瀟灑蛋糕cZ
這是電信惡意收費,手機欠費一個月就停機,怎麼會出來五年沒消號,手機使用者應該告它,敲詐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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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5447721377283
又是坑爹!停機了收啥費?有的去消號,業務大廳說,不用消,三月自動消號。坑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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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聰穎和為貴
電信作假通訊的可能,必須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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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他們的問題,你服務啥啦7700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