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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打聽生活

    很多公司一看到員工懷孕,就想辦法逼迫員工自己辭職走人!甚至會有公司說員工懷孕給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成本!但是,人是公司招聘的,公司有專業的招聘HR,還有部門領導面試,既然已經招進來了,公司就得負責。況且有很多員工已經工作了很長一段時間,並不是一入職就懷孕,公司卻仍然玩套路。那麼如果懷孕快三個月了,公司叫你自動辭職,我們應該如何做?

    一、肯定不能自動辭職

    這個沒什麼好說的,雖然公司不能隨意辭退處於三期的女員工,但如果是員工自己辭職,那麼公司是不需要負責的。因此,這個時候,對於自己來說,肯定不能自己辭職,否則自己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就很難享受到了。不管公司此時玩什麼套路,都不要輕易地簽字同意。

    二、如果公司找理由,強行辭退怎麼辦?

    有些公司比較狠,寧願支付2N的賠償金,也要辭退掉這個員工。因為相比於三期內公司所需要付出的總成本,2N的賠償金可能對公司來說是最划算的,因此有些公司會這樣做。

    而很多員工也不懂,一看公司違法辭退自己,就直接去勞動仲裁主張2N的違法辭退賠償金,其實這正中了公司的套路!

    實際上,我們這個時候是要去申請勞動仲裁,但不是主張2N的賠償金,而是主張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並支付期間的工資。因為是處於“三期”的員工,所以主張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基本上都會得到支援,而且在哺乳期結束前,這一點都適用。

    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生育的相關待遇,而且等哺乳期結束,公司要想解除勞動合同,還要面臨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事情。

    三、從懷孕開始,到哺乳期結束,會有哪些生育待遇?

    為什麼相比2N的賠償金,三期的待遇會更多,看看以下內容就知道了,況且在享受了生育待遇後,還是有機會主張經濟補償金或2N的賠償金的。

    一、孕期、產假期間、哺乳期的工資。這個期間公司肯定是要支付工資的,這裡總共加起來有2年時間,除去產假不用出勤,其他時間要出勤。但如果你拿了2N賠償金走人,相信也無法找到性工作了,這期間的工資損失更大。

    二、產檢假。在懷孕期間,符合規定的,每月可以有一定天數的產檢假,是帶薪的。

    三、產檢等可以用社保報銷。因為在職期間社保是正常繳納,所以去醫院產檢等,可以報銷,如果勞動合同解除後又找不到新工作,則無法報銷。

    四、產假期間工資或生育津貼。這個和產假工資只能享受一份,也是透過生育保險來支付的。

    五、產假獎勵假。一般獎勵假,是沒有生育津貼的,但公司要正常支付工資。

    六、哺乳假。小孩滿一週歲之前,每天有1個小時哺乳假,一般上午和下午各一個小時。

    其實最關鍵的是在三期內,有工作,社保正常交,還能享受生育的待遇,如果只拿2N的賠償金,那麼很多待遇就沒辦法享受了。

    而且等哺乳期結束,如果公司仍然要解除勞動合同,那麼還是要涉及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

    因此,懷孕快三個月,公司要求自動辭職,最佳的應對方式就是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直至哺乳期結束再說。到時再根據具體情況主張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 2 # 一名接地氣的HR

    建議不要自動辭職,先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首先你要知道的是國家對孕期女職工是有特殊保護條例的,如: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第三點有明確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有了國家法律的支援你是有底氣去和公司抗衡的,但前提是你未違反公司制度規定,未因自己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等,否則公司與你解除勞動合同是可以的。

    所以你目前要做的就是:

    1. 與公司明確要你離職的原因,要求公司出具書面檔案及證明材料;

    2. 若公司無正當理由,你可要求公司撤回此決定,否則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3. 若公司解除合同理由不充分,或證明材料不足或有誤,你可與公司做好溝通解釋工作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後要求公司撤回此決定,否則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4. 當然若公司解除合同理由充分且合理,那你就只能辦理離職了

  • 3 # 初秋涼颼颼

    違反勞動法,告他!

    我覺得懷孕不該給公司說這麼早,現在競爭比較大,如果早說了別人會惦記你的職位,就像我5個月才跟公司說,公司說這麼久了你都沒跟公司說嗎?之後馬上要找人跟我學習工作。

    我這裡還好,公司不會讓我辭職,如果我休完產假不能回到現在的崗位,公司也會安排其他崗位,只是我不知道能不能習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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