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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社保分析師

    你好,自己繳納養老保險,全額承擔繳費基數的20%,其中8%進入個人養老金賬戶。參保人在退休後死亡,會退回個人養老金賬戶剩餘金額。

  • 2 # 社保小達人

    樓主你好,作為靈活就業人員交費一輩子養老保險。那麼這種情況,60歲才辦退休,如果繳費人62歲就去世了。也就是隻領取了兩年的養老保險。

    那麼你個人賬戶當中的錢,肯定是沒有領完的,這部分錢是可以繼承的。然後養老保險部分還會給一筆喪葬撫卹金。大概是兩三個月左右的退休金。

    也就是說,最終拿到手的錢可能有個幾萬塊錢吧。因為個人賬戶當中的錢,只有你繳費總和的30%到40。剩餘的錢是屬於統籌賬戶當中的錢。統籌賬戶當中的錢是不能退還給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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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葉公來幫忙

    靈活就業人員中有不少是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如果辦理退休手續後只領取養老金兩年就去世了,根據《社會保險法》和《繼承法》的有關規定,參保人的個人賬戶餘額屬於個人財產,依法可以繼承。另外還要補償喪葬費和憮卹金。

    因此,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以帶著死者的死亡通知書、火化證明、身份證、社保卡、退休證和繼承人(或受益人)的身份證、戶口本、村委會(居委會)開出的證明材料,在死者死亡2個月內到當地社保部門報告。社保部門在稽核無誤後會在20個工作日內通知繼承(受益)人前去領取以下幾筆款項:

    一、死者個人賬戶內所有的餘額;

    二、3000~5000元元的喪葬費;

    三、死者基本養老金額8個月的憮卹金。

  • 4 # 暖心財經說

    我們國家的靈活就業人員群體非常龐大,2016年就達到了8770多萬。他們參加社會保險,地位也非常尷尬。因為,他們個人需要承擔社保規定的個人部分和企業部分,相當於自己僱用自己。負擔相對來說非常重。

    對於經營較好的個體工商戶還好說,他們甚至可以僱工。但是有一部分收入不是很穩定的人員,繳納就非常困難了。

    可是即使困難,他們也交夠年限辦理了退休。不過萬一辦理退休沒幾年,就去世了,會不會將所有繳納的費用退回來呢?

    不會的,因為他們本身是參加我們的企業職工保險。企業職工去世後,職工不可能將企業交納的部分領回。

    一般來說,去世待遇只有個人賬戶剩餘部分,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和一次性救濟金。

    個人賬戶剩餘部分,實際上是指我們交納保險時,按照繳費基數的8%每月劃入個人賬戶,歷年積累的餘額除以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形成我們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每月領取一份,沒有領完剩餘的就給繼承人。如果62歲就去世,應該還有80到90%沒有領取。

    一次性喪葬費和一次性撫卹金都是各省統一制定的。全國標準不太一樣。

    一次性喪葬費,山東省才一千元,北京市是5000元。遼寧、廣東省是三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可以達到1到2萬元。

    一次性撫卹金,全國差距很大,黑龍江省只有6000元,山東省是十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深圳根據供養親屬不同是6到12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重慶市15個月的基本養老金,北京市是20個月的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在山東省的話,可能各種待遇加起來能有7萬多元,基本上加上兩年領取的養老金是不會虧本太多的。

    希望隨著我們的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我們各地統一相應的去世職工喪葬撫卹標準。

    不過,其實最好的辦法應該是,將靈活就業人員單獨拿出形成一種,像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一樣的,職工去世後可以返回本金的社保。

    隨著我們國家養老保險統籌的發展,可能各種政策會越來越多,未來不一定會吃虧的。

  • 5 # 海海147035523

    剛拿養老保險金兩年,辛勞一生、繳費不容易,本該好好享樂晚年,不幸仙世、實在挽惜!

    一、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①、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繳費、是由財政全額支付,個人不用出錢繳納;

    ②、企業人員個人繳納8%、進入個人資金帳戶,企業繳納20%、進入社會統籌資金帳戶;

    二、現己退休、靈活就業人員死亡後的待遇:

    ①、死亡者本人養老保險資金帳戶、所剩餘的全部資金餘額(自己所繳納的、進入個人帳戶8%的金額);

    ②、喪葬費:死者生前、上一年社會平均工資的2個月標準費用;

    以上待遇的辦理,需繼承人帶死亡者的身份證、社保卡、戶口本、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工資卡、社群(鄉鎮)證明,還有承辦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到當地社保部門辦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今身邊的人都拿駕照了,而我還沒有考,是不是顯得不入時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