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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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淄博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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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老朱
不符合。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保證至少休息一天。每天工作十二小時,就是每天加班四小時,加班費應是基本工資的1.5倍,上班六天,2倍的加班費時數是8~12小時。每天加班四小時太摧殘人了,也不符合勞動法和大企業的社會責任規定,甚至也不屬於大多數企業的通行做法。一般情況下,加班2~3小時常見。大企業,特別是歐美大企業一般要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60小時。就題主所述情況,只要企業不出現拖欠工資等嚴重違反勞動法和侵害勞動者利益的情況,政府一般並不會去處罰企業。作為“勞動力市場”中的一員,只有用自己的情況去決定,去選擇。如果覺得這個違法,那個違法,去投訴,最終可能導致自己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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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風吹葉子涼咻咻
有些廠你不給他加班還不樂意呢,按照勞動法那點上班時間,一個小時十幾塊錢這個月下來估計也就那麼千百塊錢有什麼用,底層沒文化水平又沒有技能的都只能用時間和汗水來拼,道理大家都懂,老闆懂,員工懂,勞動法也懂,所以有些東西你太較真就沒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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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銀河的流魂
所有行為在做生存選擇時,法律從來不是首選,如果人們都嚴格按照法律條文來做事,你覺得這世界上還有紛爭麼?這就是社會,這就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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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聲音84
沒什麼符合勞動法不勞動法的,存在就是合理的,歐州的工人權益是經過將近100年的鬥爭才爭取得來的。在我們這片土地上工人爭取的合法權益路還很長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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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AndyLiu54630322
你這真是攪屎棍啊。這個不符合勞動法。但是不加班,你讓一線員工怎麼辦,房貸,奶粉。加班錢給到位了,覺得可以了。如果你不讓加班,才真實坑員工。
低層的勞動者,如建築工人,司機,保潔,保安,環衛工人,裝貨工,臨時工,大部分的工作時間,工作待遇,工資,工作環境,都不合理,也不合法,很多體力勞動者用人單位都不交五險一金。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