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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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98038379184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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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電車總經理切格瓦拉
答:老外
一詞是自上個世紀下半葉起華人對外華人的憎稱。
清朝早期之前包括唐宋甚至漢代雖然也有外華人出沒,但那時並沒有遭到西方列強侵略,不至於獲得“鬼子”這樣的稱呼。然而清末朝廷腐敗,國力大衰,外國列強乘虛而入,因此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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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1855617763128750
是Mr.姓,一般稱呼外華人名的時候是比較熟的朋友,而且不加Mr。因為外華人是名在前姓在後的。
大多數外華人不喜歡用先生、夫人或小姐這類稱呼,他們認為這類稱呼過於鄭重其事了。美國男女老少都喜歡別人直呼自己的名字,並把它視為親切友好的表示。
人們初次見面,往往是連名帶姓一起介紹,譬如說:“我叫瑪麗·史密斯。”這時對方可以隨便叫她“瑪麗”或“史密斯小姐”。常見的情況是,交談之初可能互相用姓稱呼,過不了一會兒就改稱名字了。
有時剛同一個外華人結識,不知如何稱呼好,你可以只稱先生或女士。這時,對方會很快理解你的心理。熱情地告之:“我叫詹姆斯·威爾遜,叫我詹姆斯好了。”或者“別叫我史密斯夫人,叫我薩利好了”。
美華人很少用正式的頭銜來稱呼別人。正式的頭銜一般只用於法官、政府官員、軍官、醫生、教授和宗教人土等。例如:哈利法官、史密斯參議員、克拉克將軍、布朗醫生、格林教授、懷特主教等。值得注意的是,美華人從來不用行政職務如局長、經理、校長等頭銜稱呼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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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紅旗舞動
稱呼外華人一般叫姓,比如說Antony Davis,一般都叫Davis,因為外華人姓在後,名在前。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如William·Jefferson·Clin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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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7277193224979
稱呼外華人是用姓還是名?如果關係比較親近,直接稱呼名字就可以了,如果關係不是很親近,或者為了表示對對方的尊重,可以稱呼姓!這其實跟我們中國是一樣的!外華人的姓都在後面,名字在前面,這一點跟華人相反,但是感覺親疏遠近稱呼的型別是一樣的
禮貌的稱呼外華人: 認識的人: 對於自己已經認識的人多以Mr. Ms.或Mrs.等加在姓氏之前稱呼,如Mr. Chang, Ms. Tsing, Mrs. Huang等,千萬不可以用名代姓. 例如說美國國父喬治·華盛頓,人們一定稱之為華盛頓總統、華盛頓先生,因為這是他的姓,如果稱他為喬治先生,保證震驚全場,因為只有以前的黑奴才會如此稱呼主人的,此點華人都常常弄不清楚,所以也讓別人驚異連連。 重要的人: 對於重要人物最好加上他的頭銜,如校長、大使、參議員、教授…等,以示尊重,當然也如前述是以頭銜之後加上其人之全名或姓氏稱呼之,千萬也別接上名字。 一般而言有三種人在名片上和頭銜上是終身適用的,這三種人是: 大使Ambassador、博士Doctor以及公侯伯子男皇室貴族爵位。在稱呼他們時一定要加頭銜,否則表示十分不敬,甚至視為羞辱,務必謹慎小心。 不認識的人: 可以Mr. Madam稱呼之,華人有不少一見外華人就稱為"Sir",這是不對的,只有對看起來明顯十分年長者或是雖不知其姓名但顯然是十分重要的人士方才適用之,當然面對正在執行公務的官員、警員等也可以Sir稱呼以表尊敬。而相對於女士則一律以Madam稱呼之,不論她是否已婚。 對於年青人: 可以稱之為Young man,年青女孩則稱為Young Lady,小孩子可以匿稱為Kid(s),較禮貌地稱之為Young Master,在此Master並非主人之意,有點類似國語的‘小王子’之類的稱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