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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芳芳姐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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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吃不吃我不吃呀
個人認為,得看親生父母是棄養還是其他原因。
俗話說生的不如養的親,如果是棄養不認也罷,但是如果是被迫分離,相認也是對親生父母的一種安慰,讓他們知道孩子的存在與現在的狀況。對於以後的相處,愛是相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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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風清雲淡2795
不支援!自己辛苦養大的孩子,早已視如己出!對方既然啥棄必然不愛他(她)了,何別告訴孩子殘酷的真相,給她增添震驚,難過,怨恨,以及不可知的牽扯麻煩!讓後天建立的親情永久完美下去,沒有任何嫌隙豈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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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斯伊斯
支援。
雖然是收養的,但也是我的孩子。我花了心血撫養大他(她),當然也希望他(她)感到幸福和快樂。
是自己的別人搶不走,當初孩子親生父母能丟下他(她),不管出於什麼原因,在孩子的心裡必定會留下疙瘩,一個情感正常的人格對於養育之恩也會銘記於心。這點毋庸置疑。
如果孩子不計前嫌,與自已的親生父母能建立感情,在我也是求之不得,一個說明孩子善良,第二說明我教育得法。第三點現在孩子少。親人少,多有些親人對他們今後的人生路應該是有益的吧。只要他有這想法,我會支援,但是我不會主動提及。
最後,如果孩子認了自己的親父母而拋棄了養父母,這也是這個題目中父母最擔心之所在吧。
熟話說,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那也只好認了,親生的子女多少不待見,不贍養自己父母的,水往下流,父母能怎麼樣呢?只能在心裡罵罵白眼狼罷了。能及時止損,看清某人人品,安排好今後生活也是不幸中的大幸事。
從小到大,在養育過程中,你也得到過為人父母的快樂體驗。
再者,孩子成長經歷,就是與父母漸行漸遠的過程,這樣想,有什麼不能放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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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事於道
支援,血緣關係無論何時都不能隔斷。無論出於什麼情況,不要讓仇恨,憤怒,抱怨伴隨一生,人這一輩子太短,又沒有來世,所以要珍惜眼前的和已經擁有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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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紅石榴4474
你能反對孩子找親丟父母嗎?不能,那樣你跟孩子該有心結了,記下仇了,可不做好人,讓他去找親生父母呢,給他判斷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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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手機使用者5085784751燕
我會等她長大了,懂事了,我會告訴他他的親生父母,因為我不想讓孩子生活在不明不白當中,不管結果好與壞,只要接受了,那就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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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手機使用者馬傈靖
我可能站著說話不腰疼,恕我直言。假若是我,希望孩子認親。至少在這個世界上孩子多了份親情。大凡要孩子的家庭,幾乎就這一個。若干年後多麼孤獨。找到親生父母兄弟姐妹,將有更多來往交流。孩子也將獲取諸多關愛。說起來,也了卻親生父母心願,填補精神上空白。可憐天下父母心啊!
大概有的養父母也有其它想法。這不足為奇。全憑孩子心境。生身父母與養父母你都要盡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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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鴻觀生活
讓孩子知道自己的身世,允許孩子在尋找親生父母的事情上自己做決定才是正確的。有些養父母希望透過隱瞞,來“超越”孩子的親生父母,這會在人格成長和心理健康上給孩子造成極大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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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jingyuan287
父母這個詞,是不可以亂用的。首先什麼是父,什麼是母。其實這古聖先賢的,經典裡早已經給出了定義。《道德經》裡是這麼說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法就是學習的意思。就是人跟著大地學,大地跟著天學。,天跟著道德去學。而社會道德,要根據自然規律去制定。而人生活在大自然中,就要遵守大自然的規律。把它運用在用五輪的之中的方法是。孩子跟著母親學,母親跟著父親學。父親跟著社會道德去學,而社會道德,要根據自然規律去制定。所以又有天父,地母之說。天的德性,就是父親的樣子,大地的德行就是母親的樣子。那麼天是什麼德行?天有三寶,雨,雪,風。地有三寶,水,土,木。人有三寶精,氣神。這就是父母,子。的定義。雨,可滋潤萬物洗刷汙垢。這就是父親的第一種德行。養和教。雪是什麼德行?就是。滋潤萬物凍殺,一切病毒。就是父親的第二種德行。養和嚴。風是什麼,德行?古人常說,君子德風,小人德草。風能傳遞萬物。這就是父親的,第三種德行。傳承。傳承自己的家風家道。所以父親的標準是。養,嚴,傳。母親的定義就是地的德行。看大地都有什麼?是水土木。水利萬物而不爭功。這就是母親的,第一種德行。柔,順。你看木是什麼德行?木可生火。照耀四方。這就是母親的,第二種,德行。養育子孫,服務社會。奉,你再看看,土。土是什麼樣子的?養萬物而鬆軟。 這就是母親的第三種德行慈而寬。因此母親的德行就是,養,順,奉。子女的德行就是,精,氣,神。精就是君。就是國家的法律。就是忠。氣,就是陰陽二氣。就是父母雙親。就是孝。神,就是知道你做事的原則。就是老師。就是敬。因此,就叫天地君親師。子女的定義就是。忠,孝,敬。符合定義才是,不符合定義就不能自稱是。在整個家庭關係中,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本分。每個身份都有它的定義。中國曆朝歷代,都有祖訓家規。對這種事情都有明確的記載。和處理方式。去讀讀曾子家訓.朱子治家格言。和了凡四訓。情不立事,義不養財,慈不掌兵。善不為官。這種做法會破壞,父子有親的這種秩序。這會破壞禮教的存在。去查查歷代的祖訓家規。都有明確的記載。古人說,下堂不為母,過繼不是兒。是合乎禮數的。他最大程度的保護了,人倫的存在。和社會的共義。現在老祖宗。好的組訓,都不要了。社會就亂了。這只是我的個人見解不承擔,因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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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人面桃花紅
你不支援養子女又有嘛法?血親之情,誰人也更改不了。當你面不去找親生父母,背後或養父母去世後一樣得去找,何不落得通曉事理順水推舟,也顯得養父母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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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如果是我收養的孩子,可能我內心深處是不願意的,兩點考慮,一個是當初孩子的親身父母既然選擇了拋棄,那麼現在再去找,我怕孩子受二次傷害,另外一點我也是有私心的,我還是怕辛苦養大的孩子又回到親生父母身邊了。當然如果孩子內心深處渴望去尋根問祖,我還是不會阻攔的,畢竟這是孩子的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