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大尉李根

    早年國內都是武警打心臟,打完掉頭就走,絕不回頭。沒死透的話,法警繼續補槍,補到斷氣為止,之前看過土豆裡的影片,一個犯人補了五六槍才上路,太慘了。後來都是改打後腦,基本上都能做到一槍斃命。

  • 2 # 愛生活的柑桔vQ

    先搞清楚死刑是什麼?死刑是剝奪罪犯生命權的刑事處罰。因此,一槍沒有打死,就再補一槍,直到打死為止。不過,告訴閣下:這個機率不存在。

  • 3 # 狙擊手760613

    法警會再給犯人補上一槍。這種事情也是看情況的,一般都是一槍斃命比較好。犯人總不會盼著被送進急救室搶救,然後改天再來一次吧。聽說現在都是注射死刑,比較好一點,除非這位是罪大惡極,不槍決不足以平民憤的。

  • 4 # 王子江

    過去判處死刑的犯人一般都是押赴刑場執行槍決,由法定的主刑法警執行死刑任務,然後再由驗刑法警檢驗被執行犯人確實已經死亡再宣佈執行完畢。如果驗刑法警在檢驗被執行死刑人死亡狀況時發現沒有徹底死亡,再由驗刑法警補刑,直至確認被執行人徹底死亡而止。

  • 5 # 荼前飯後瞎咧咧

    親眼目睹過兩次執行死刑。其中一個是一槍斃命,另一個是打了三槍。犯人跪在地上,執行法警從後背開槍,犯人倒地後法醫上去驗屍,沒死再補槍,直至打死為止。前兩槍用的是手槍,第三槍改用步槍,都是從後背打,沒有打頭部的。

  • 6 # 6-0後

    九十年代本人隔著20來米遠,目睹了槍決死刑犯人的場景,正巧其中一個死刑犯人就是打了兩槍的,那次總共要槍決死刑的犯人是六個人,那時候是用的東風141卡車,先是在我們那的廣場開的審判會,然後再拉到刑場,兩個武警押一個犯人,讓死刑犯一字擺開,雙漆跪地,後面一武警舉槍離死刑犯腦袋也就五六十公分,旁邊一位拿小紅旗的武警舉旗喊,預備,放,槍聲不是很大,只聽砰的一聲,六個死刑犯齊齊爬下,武警撤後,然後可能是公安,法院,檢察院的人,把爬著的死刑犯翻過身來,檢驗屍體,拍照記錄,其中檢驗一個死刑犯的時候,幾個公人交流,但聽不見說啥話,只能看到其中一位雙手上下襬動,那意思是說這個死刑犯還有心跳或者呼吸,這是哪位拿小紅旗的武警給原來對這死刑犯開槍的武警說著什麼,那武警看著很畏懼,可能也是沒辦法,不情願的走到那死刑犯屍體前,槍對著那死刑犯的面門,那武警扭過頭看也不看,只聽砰的一聲,那死刑犯的腦袋真的是開了花了,回來在飯店門口看見那位武警褲腿上還沾有紅白汙跡呢,所以我以為是誰執行誰負責到底,

  • 7 # 剛剛知道一點

    處決犯人一般情況下是這樣安排的,綁架手兩人;主射手一人,攜步槍一支實彈一發;副射手一名,攜步槍一支實彈一發;帶隊領導一人(一般由執行任務武警中隊長擔任),攜手槍一把,實彈一發。法醫一人。到達執行地點後由主射手執行,在距離犯人後腦約10cm處開槍,執行時如有卡殼等意外發生副射手執行,副射手執行時有意外情況發生由帶隊領導執行。執行完畢後法醫用探針從彈孔處探入攪拌,確認被執行人死亡,整個任務過程結束。

  • 8 # 天涯小哥96

    現在中國對死刑犯,執行死刑的方式都是注射。過去普遍採用槍決,都是對準頭部要害部位一槍斃命的,不存在一槍打不死的情況。假設說真的一槍打不死,那肯定會補槍,不可能讓他活著繼續危害社會,只是沒有這種假設

  • 9 # 天平原理

    執行死刑,從三十多年前就開始實行注射執行死刑,但至今全國仍沒有完全統一,還有仍採用槍決的方式。死刑犯被槍決時沒有一槍斃命的極少發生,但確實存在。其原因是開槍時子彈偏離要害部位(不是打腦袋而是打心臟,通常會先在死刑犯背後心臟部位畫一個圈)。當出現一槍未死的情況後,執行人不可以再開第二槍(實際上槍堂裡也只有裝一發子彈),必須由專門人員執行補槍。全部執行完畢後由法醫檢驗(主要檢查呼吸和瞳孔)。最後還必須由檢察官簽字記錄在案。

  • 10 # 梅來一夏

    父母的單位是南方某監獄,我小時候見過幾次槍斃死刑犯。其中一次尤其深刻,親眼所見打了三槍。

    當時是九十年代中期,執行地點在監獄外面的小山坡上。離我家住的家屬樓僅僅七八百米。因為常見,大家見怪不怪,家屬區沒多少人跟上去看。倒是監獄裡的犯人全部放假,在監裡觀看,以警示教育。

    第一次對著後背心臟位置打下去,不知道為何,年輕的犯人沒有向前傾倒,而是跪著側了半個身子,臉還轉過來了。當時雙方都懵了。執行的武警問“痛嗎”。犯人茫然回了一句“不痛”。後來有人把他照原位扳正,由另外一個武警執行,補了二下。

    過去了二十多年,那時經常嚴打,經常有槍斃死犯的事,一下沒死,基本上會補上第二下,然後法醫鑑定死亡。

    不知道如今規則咋樣。

  • 11 # 星期久

    上個世紀的時候,死刑犯被執行時,為了起到很好的震懾效果,一般會在公共場合下進行槍決,甚至還會組織部分群眾觀看,當子彈從背後穿入死刑犯身體的時候,那種場面真的很恐怖。但是時間進入了二十一世紀,特別是2001年之後,中國第一例注射執行的死刑犯成功後,慢慢的中國已經逐步取消了槍決死刑犯的規定,直到現在基本上都是打針注射執行的,所以也不存在開一槍不死的情況。

    死刑犯雖然罪不可赦,但是他也應該有一個完整的人格尊嚴,用注射為這些犯人執行死刑,是出於人道主義精神,讓他們更加的有尊嚴。特別是對於罪犯的家屬來說,本來親人要執行死刑就已經是一個很大的打擊了,如果再用槍決執行,不能留下一個完整的遺體,很多家屬都是接受不了的。而使用注射執行,能夠最大程度地撫平家屬的傷痛,讓罪犯家屬的心理傷害降到最低,畢竟家屬是無罪的。

    很多人也許好奇,現在死刑犯被執行時具體有哪些流程呢?毫不隱瞞地說,我堂哥就是被注射執行的,雖然有幾年的時間了,我對於整個過程還是記憶猶新的。下面我就給大家講述一下。

    首先:當死刑犯即將被執行之前,是會被單獨關押起來的,這個時候他不需要進行任何的勞動改造,每天更多的時間就是接受心理醫生的輔導,讓其坦然的接受自己的罪行。另外出於人道主義精神,被執行前的一段時間內,死刑犯可以盡情地提一些條件,一般情況下,監獄方面都會給予滿足的。比如想看看電視,想聽聽音樂,想吃某種特殊的食物,抽一抽香菸等,甚至有某些特殊的人想會見一下,基本上都能被滿足。被執行前在單獨的小屋子裡,死刑犯是不用隨時攜帶腳鐐手銬的,一般情況下,心理輔導老師會讓死刑犯留一些遺言,甚至會讓其寫一封書信,或者錄一段最後的影片。如果你口才比較好,當徵求你的同意後,你的影片也有可能被公開,作為監獄裡面的教育素材。

    其次:隨著被執行的日子越來越近,死刑犯可以要求會見自己的親人,但是這裡的親人一般都是直系親屬,也可以申請吃上一口媽媽做的飯菜。其實很多死刑犯是不願意在最後時刻面對自己親人的,畢竟場面太殘酷了,即便是見面也只是抱頭痛哭,畢竟都知道快要執行了,作為家屬能有什麼話交代犯人呢?即便死刑犯不選擇會見自己的親人,也可以申請打電話的。之後監獄方面會再一次給你談話,詢問你本人的遺物處理方式,包括是捐贈還是郵寄或者讓某個人過來領取。這時候的一切都需要死刑犯本人簽字按手印的。之後監獄方面會準備一頓豐盛的晚上讓死刑犯食用,這也就是預示著死刑犯即將要執行了。現實中的死刑犯到了這個階段都會變得特別的冷漠,更多的是因為害怕。

    最後:所有的一切準備完畢後,會帶著死刑犯進行最後的沐浴,包括服裝都是最新的。然後由專門的醫生對其進行體檢。如果是女性罪犯,主要檢查的內容就是是否懷孕,一旦確定懷有身孕,是可以停止執行死刑的,畢竟肚子裡的孩子是無辜的。如果是男性罪犯檢查的目的一般就是確定是不是罪犯本人,這個流程是非常嚴格的,就是擔心有人頂替罪犯,檢查過程不僅要比對指紋,還要進行DNA驗證。之後會有法院派人過來,重新稽核一下案件,一切程式走完之後,就要選擇具體的時間點進行執行了。一般情況下洗完澡體檢後的十二個小時內肯定就要被執行了,罪犯也用自己的生命承擔了自己所犯的錯誤。

    被執行前的工作是非常繁瑣複雜的,那麼執行期間又是一個怎麼樣的過程呢?我繼續講述。

    第一:即便被執行前的一個小時內,按照程式還是要向死刑犯問話的“問他是否有冤情,是否甘心接受,是否有信件,遺言等”!然後就要被拉走了,拉走的時候,會有警車,救護車,武警車聯合押運,一般被執行的地點就在被提前規定的刑場內執行,肯定不是在監獄附近。另外現在的刑場一般都是一個封閉的空間,是不允許無關人員圍觀的。之後就開始被注射執行了,一般情況下會注射兩針,第一針讓你昏睡過去,第二針才是藥物,讓你肌肉鬆弛,呼吸衰竭呼吸停止。執行結束後也會有嚴格的檢查流程,確定死刑犯這個人是否真正意義上的生物死亡了。

    第二:現實被執行過程中,還會選擇在實驗室進行,因為在執行前相關人員會開導死刑犯,“為了讓死刑犯的生命得以延續,建議其捐贈自己的遺體或者各種器官”,很多死刑犯在心理輔導師的勸導下,都會同意器官的義務捐贈。所以在執行的時候,還會進行一系列的手術,這個時候似乎會先對死刑犯進行麻醉,然後相關的醫生取出他的各種有用的器官,或者用於科學研究了,或者用於醫治其他的病人了。在這裡需要強調的是,即便已經取出來死刑犯的器官,死刑犯已經失去了生命,相關人員還是會對其縫合傷口的。就是為了保證逝者遺體的表面完整性,讓其更加的有尊嚴。

    第三:所有執行結束後,會有相關人員通知死刑犯的家屬,讓其過來領取遺體,有些死刑犯如果沒有親人的話,相關部門會自己決定處理遺體的方式,或者捐贈給醫學高校,或者直接拉去火葬了。如果有家屬過來,不僅會讓家屬領取遺體,更是讓家屬過來領取死刑犯被捕之前的私人物品。現實中有很多家屬對於死刑犯器官的義務捐贈是表示懷疑的,甚至還會有人鬧事。這個時候相關人員會出具一份“死刑犯本人簽名按手印的器官無償捐贈書”!這個時候的家屬一般也就無話可說了。我堂哥被執行後,我們過去也僅僅只領取了一具沒有器官的遺體,為了方便,在當地殯儀館火化了,因為捐贈了器官,堂哥火化以及骨灰盒的費用由接受捐贈方出的。

    出於對人權的尊重,現在中國的刑法也做了很大的改變,目前真正的死刑犯已經越來越少了,為什麼會這樣說呢?對於犯人他們一般在監獄裡面做些什麼呢?

    也許很多人喜歡看法治欄目,對於一些案件的宣判,當聽到犯人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時候,這種情況下,犯人基本上不會被執行死刑,而是在兩年的時間內,表現良好的話,也就變成了無期徒刑。無期徒刑表現好的話也就變成了有期徒刑,直到後面慢慢地被減輕,但是即便沒有被執行死刑,在監獄裡面待上一輩子也是一件特別痛苦的事。所以如果不是“死刑,立即執行”的話,最後基本上都不會失去性命。

    中國對於有期徒刑的犯人都採取了勞動改造的方式,上個世紀中國的基礎設施還不是太完善,這些犯人都會被分配管理在不同的崗位上,比如修建隧道,礦山等。但是現在不一樣了,現在的犯人一般都會進行縫紉的勞動改造,比如軍隊裡面的迷彩服,包括警察系統的警服等,基本上都是犯人生產製作的。另外我們熟知的高考試卷,也是在監獄裡面,由犯人進行印刷的,所以保密性是非常高的。

    犯人在監獄裡面勞動改造,也是會發工資的,只不過工資比較少,一個月也就幾百塊錢,在監獄裡面也是可以購買零食以及香菸泡麵的,犯人在監獄裡面賺的工資最後基本上全部又花在了監獄裡面。也許很多人會說“反正工資比較低,每天就在裡面偷懶不行嗎”?其實監獄裡面有一套非常成熟的模式,你勞動的效率會和你的減刑掛鉤,要想盡快出獄,必須踏實認真積極的勞動改造。不僅僅勞動改造,監獄裡面還會組織大家舉辦聯歡會,集體觀看新聞聯播等,生活雖然失去了自由,但是還是比較充實的,並沒有大家想象的那麼恐怖。

  • 12 # 溫州海哥

    言歸正傳,現在的死刑犯被執行時,絕大部分是採取注射執行,全國僅極少數條件尚不成熟的地方仍在使用槍決執行。先說注射執行,三枚針劑下去,再強壯的牛都要歸天,更何況只是人!執行時,腦電波和心率監護儀全程監測,發現沒死,會加大給藥量,直至死亡。再來說說槍決執行。執行現場每個罪犯至少會“分配”2名槍手,開槍前,法醫會在罪犯的心臟位置作標識,執行時讓射手往標識上打。執行命令下達後,主射手會往標識的部位開一槍後,立即閃開,不管有沒有打中或者有沒有打死,都會閃開。之後法醫會上前驗證,如發現罪犯沒被打死或者驗證前發現沒死,身邊的副射手會立即上去補槍,若仍未打死,還會有其他射手過來補槍,直至打死為止。

  • 13 # 都是洞

    2005年4月,黑龍江省方正縣的死刑犯畢麗梅被執行槍決。行刑結束,在屍體運往火化場後,畢麗梅卻醒了過來,最後被執行槍決的行刑人員補槍,確認死亡後進行了火化。

    所以說:槍斃只是一種行刑的手段,目的就是死刑犯必須死,至於一槍不死還想苟活下去,那是不可能的。

    答案就是:恭喜,死刑犯中了再來一槍的福利。

    以上是2005年的案例,至於畢麗梅為什麼槍決後沒有死,大家可以自行搜尋科普。在此不做解釋,而對於現在中國執行死刑的程式和手段,這種情況是幾乎不會存在的

    中國目前對死刑犯執行死刑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注射死刑,另一種就是槍決。

    注射死刑相對來說成本高於槍決,對於中國有些地方來說,槍決還是主流。

    首先第一種注射死刑

    死刑犯在執行死刑時,帶進行刑場所,固定身體後,注射一共有兩針,第一針快速地麻醉,讓死刑犯深度沉眠,第二針讓死刑犯死去,一般稱為一號藥,二號藥。期間也會有機器監測腦電波,也是證明死亡的重要證據。最後有法醫和同級檢察官以及相關人員檢查死刑犯是否死去,確認完後就會送去火化了。

    大家可以去看一部鄧超演的電影《烈日灼心》最後被執行注射死刑時候的畫面。

    當然注射死刑的藥物肯定是有備用的,如果沒有醫學上的死亡,那肯定就繼續注射直到死亡。

    這裡我們重點說第二種執行方式——槍決

    首先是死刑犯在被執行槍決前,

    第一步是驗明正身,驗身份的時候一般有指揮執行審判人員,也就是法官驗身份。然後看死刑犯有沒有什麼遺言,

    第二步:採取執行槍決了,槍決時,會有兩名法警執行,一名是正行刑手,一名是副行刑手。死刑犯跪在地上背對著行刑人員。

    一種是打後腦,一種是打後胸,射穿心臟。

    第三步就是有法醫確認是否死亡了,如果沒有死亡,當場就得補一槍,還不死繼續補。

    第四步就是送去火化了。其實死刑犯應該感謝行刑人員和法醫,是他們讓死刑犯重新做人。

    需要說明的是火化之前,除行刑以外的其他人員,比如家屬、朋友等等都是見不到死刑犯的,只會在火化結束後,有工作人員將骨灰交給家屬處置。如果沒有家屬接收,一般都有當地殯儀館存放,如果有家屬找過來了那就把火化、存放費用補齊,把骨灰領走。如果長時間沒人領取,那就按照規定,迴歸自然當養分了。

    另外死刑犯執行死刑的時候為什麼現場會停一輛救護車呢?

    其實也是有三個方面的原因

    1、死刑犯在到刑場下車後,要自己走到被執行的地方,有時候死刑犯會因為害怕而暈倒,影響執行的時間,這時就會被救醒,讓死刑犯頭腦清醒的走上刑場;2、執行完畢後,要有法醫鑑定死刑犯是否已經真正死亡了,也就是醫學意義上的死亡,如果沒有那就有副行刑人再對死刑犯要害部位補槍,確認死亡了才行。3、確認死亡後,救護車要運輸遺體,如果遺體有捐獻的話還要保護好器官。當然也有的死刑犯遺體,符合相關手續就用於醫學研究了。

    結語:

    以上就是執行死刑的一些相關知識。另外,其實槍決在中國許多地方都用得少了,為了體現法律的人道主義,大多采用注射死刑了,但槍斃也是執行死刑不可或缺的手段。

    所以不管怎樣,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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