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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抬起頭望一望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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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吳鉤的鉤沉
古代的刑罰,如果要算上非法之刑,那會很多,如車裂、腰斬之類。不過,我們這裡只介紹列入國家刑罰體系的法定刑。大致上可以分成三個時期。
第一、傳統中的堯舜時代,國家實行“象刑”,即象徵性的刑罰:對犯人之刑罰,只是畫犯人衣冠,異其章服,使人知其為犯人,以為懲罰和警戒。這也是一種理想化的刑罰主義。
第二、舊五刑。從夏商周三代至漢代文帝廢除肉刑之前,國家實行的是墨、劓、刖、宮、闢五刑。墨指刺字,並上墨色;劓是割鼻;刖是斬腳;宮;閹割;闢,即大辟,死刑。可以看出,舊五刑中,除了死刑,就是肉刑,非常殘忍。所以漢朝時,被仁厚的文帝廢除了。
第三、新五刑。舊五刑廢除之後,國家的正式刑罰體系逐漸形成了新五刑,在隋唐時期正式定型,並延續到清末。新五刑是指“笞、杖、徒、流、死”,又分成二十等。所以又叫“五刑二十等”,具體如下:
一、笞刑:1)笞一十;2)笞二十;3)笞三十;4)笞四十;5)笞五十。二、杖刑:6)杖六十;7)杖七十;8)杖八十;9)杖九十;10)杖一百。三、徒刑:11)徒一年;12)徒一年半;13)徒二年;14)徒二年半;15)徒三年。徒,指強制服勞役。四、流刑:16)流二千里;17)流二千五百里;18)流三千里,合稱“三流”。三流均要配一年勞役。此外,另有“加役流”,配勞役三年。此非常刑,不列入“五刑二十等”之內。五、死刑:19)絞;20)斬。
元朝時,朝廷又正式將凌遲列入法定刑,明清又延續之。元代的笞杖刑還有一個特色:尾數都是七,據傳是“元世祖定天下之刑,……曰‘天饒他一下,地饒他一下,我饒他一下’,自是合笞五十,止笞四十七。”按這官方的標榜,是各減三杖,但實際上是各增七杖,如唐宋時的杖刑,最高為“杖一百”,元時則是“杖一百七”。
清末修刑律,這一五刑體系才宣告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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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非華說
謝謝邀請,我是“紅雨說歷史”,古代酷刑裡我們從紂王說起,他設立炮烙之刑,還有蠆盆。炮烙就是把人綁在燒紅的銅柱上燒死,蠆盆就是在坑裡邊放下蛇,蠍等毒蟲,把人洗乾淨,丟進去喂毒蟲。凌遲和檀香刑,為什麼放在一起介紹就是因為莫言有一本書叫《檀香刑》,《檀香刑》裡邊細緻的描寫了幾個殘酷的刑罰。描寫的逼真到如臨其境,建議膽小者,有不適者就不要看了。避免看了寢食難安。腰斬,秦相李斯被腰斬,十分殘酷。車裂,用馬車將人分屍,商鞅遭受車裂。梟首,這是古代常用刑法就是砍頭,譚嗣同遭受此刑罰。宮刑,這個就不細說了,司馬遷遭受此刑罰。古代很多刑罰太嚴重,慘烈,沒有人道,這是我們應該唾棄的,引以為戒的。
還有一種雖然不是酷刑卻十分不人道就是活人殉葬。先秦以前現象很多,秦漢以後慢慢減少。我們在新時代,應傳播正能量,這種古代刑罰,大家簡單看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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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歷史雜貨鋪
古代的酷刑那就多了去了,無論是中國還是其他國家,在古時候都有很多的酷刑,並且是歷史越悠久,刑罰越殘忍。隨著歷史的發展,這些不合人性的刑罰也漸漸的消失,接下來給大家盤點幾個中國歷史上的酷刑,看到這些酷刑,你只能感慨有時候人真的是殘忍,並感慨古人的智慧,他們怎麼就能想到這麼殘忍的刑罰。
首先第一個便是人彘,人彘是呂后發明的一種酷刑,第一個受此刑的便是戚夫人,關於人彘的做法史書記載的也很清楚,首先第一步就是剁掉四肢,然後挖出眼睛,將耳朵裡面灌入銅,直接弄聾耳朵,然後還要將犯人嗓子弄啞,之後割去舌頭,讓他不能說話,身上所有的毛髮都要刮的一乾二淨,鼻子也要割掉,做完這些之後便將犯人扔入廁所,讓他自身自滅。
剝皮,顧名思義就是將犯人的皮給剝下來,剝皮有很多種辦法,其中一種是把犯人埋在土裡面,只把犯人的頭露出來,這個時候行刑者要在犯人的頭頂割一個十字,頭皮開啟之後,直接把水銀灌進去,水銀比較重,就會把肌肉和面板分開,這個時候的犯人會痛不欲生,差不多的時候將土分開一點,犯人會直接從土裡跳出來,皮會完整的留在土裡,犯人同時也就死了,當然這種剝皮方法目前還有待考證。
車裂,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五馬分屍,這個比較好解釋,就是用繩子套住人的四肢還有頭,繩子的另一端有馬匹,行刑人讓馬受驚快速奔跑,受刑者則會被撕開,這種刑罰也是非常殘忍的,因為不可能一瞬間就將犯人撕開,這個過程是非常痛苦的。
梳洗之刑,這個刑罰大致是說拿一把鐵刷子,將犯人身上的肉一遍又一遍的刮下來,一直刮到骨頭的時候停止,值得一提的是在施刑之前,還要將犯人的身子先拿開水澆幾遍,因為這樣刷起來更加方便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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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妖鬼錄
刑罰之中以死刑為最。在電視劇中,經常看到各種各樣的刑罰,比如凌遲、斬首等,更有甚者扒皮、菹醢、車裂等,不過電視劇是為了熱鬧,真正歷史中,死刑花樣多的很
從古到今死刑的方式不斷彙集進步,可以形成一本百科全書了。
如火燒、杵、炮烙、剖心、剔刳、醢、脯刑、腰斬、車裂、磔、磬、踣、阬、定殺、戮、鑿顛、絞、梟首、烹、凌遲等,有些稱呼不太一樣但效果差不多。
1、杵看著刑罰名字就知道是上古時期的特色刑罰,具有質樸的感覺,杵刑顧名思義就是把人放到臼中,用杵搗到死。
火燒、炮烙、剖心看名字就知道,老妖也不多說
2、剔刳剔:把肉從骨頭上剖下來;刳:剖開。
這也是剖殺的刑罰,割取人肉。《封神演義》中紂王與妲己,讓人剖開懷孕女人肚子猜男女,這種刑罰就叫剔刳。
3、醢(hai)與脯醢刑:就是把人剁成肉醬,漢代之後菹醢刑罰不寫入常法,但是作為非常刑罰,也從沒斷過。
《新唐書》中:劇賊高玉啖人數千,後擒獲,會赦,代宗將貸其死,公卿議請為菹醢
脯刑:就跟果脯一樣,果脯是把水果曬乾,作為刑罰就是把人殺死後做成肉乾。
這麼說的話,我們吃的牛肉乾都是對牛實施脯刑了?
4、磔看這個字,就算不認識也知道也是一個酷刑。
zhe,就是肢解的意思,俗稱剮刑,剮的多了就成凌遲了。
5、磬磬應該是這些刑罰中唯一從字看上去就不像酷刑的刑罰。
磬就是縊死,為什麼叫磬的,因為古人看著縊死之人,像樂器磬一樣掛在那,就非常形象的取了一個名字。
6、踣(bo)陳屍展覽
7、定殺這個刑罰不常見,從字面也難看出是什麼刑罰。
實際上這是秦朝專門對麻風病人犯罪後,實施的一種刑罰,即投入水中淹死。
8、鑿顛這個也不太容易從字面看出刑罰來
據說這是商鞅定下的刑罰,用鐵器從人頭頂鑿入。跟菹醢一樣雖然後世不見於常刑,但是作為雜刑或非常之刑一直沒有斷過。
從漢朝開始,很多非常殘酷的死刑基本不作為常刑使用,使用最多的死刑如斬,棄市(在鬧市中執行死刑),梟首(砍下頭掛起來示眾)腰斬,絞等。從宋仁宗開始凌遲正式上場,從此作為重大罪行的特別刑罰一直存在。
而明朝時期發明的如彈琵琶、梳洗、抽腸等刑罰並不是正常刑罰,明朝常規死刑只有絞、斬、梟首、凌遲四種。
還是後世花樣多,城會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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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和煦齋講故事
古代酷刑很多,這裡僅舉三個朱元璋警示貪官的酷刑,一種經常用,一種很少用,一種很有效。
朱元璋生在元朝末年動盪不安的時代,因為貪官汙吏所害,自己孤苦伶仃,所以他非常痛恨這些害人的蛀蟲。由於長期生活在底層,朱元璋也深知貪官汙吏對於江山的破壞性,所以他當皇帝的時候,也許不一定是封建王朝貪官汙吏最少的時期,但一定是對貪官汙吏懲罰最嚴厲的時期,其中有三個酷刑讓貪官或膽戰心驚,或痛不欲生。
第一個刑罰叫“貼加官”,後世經常用。這種刑罰只用幾張紙、水或酒、一張椅子、一根繩子就可以了,過程也比較簡單,用繩子把貪官綁在椅子上,用紙貼在犯人的臉上。這個時候犯人是沒有感覺的,但是往紙上噴上酒或水就不一樣了,溼潤的紙會貼在臉上,讓受刑者逐漸呼吸困難。
開始一兩張紙的時候只是呼吸困難,尚且能有呼吸,然而隨著溼紙一張一張地疊加到臉上,人會逐漸窒息。旁邊還有人在你耳邊“祝福”你,每貼一張就說“祝你升官發財”,如同唱戲前貼著面具的“天官”向觀眾道福,所以稱呼這個刑罰為“貼加官”。
有的犯人在行刑中途會窒息昏迷。沒關係,把紙揭開,把犯人弄醒,再來一遍這個過程。即使現在的影視劇中,我們還能看到這一刑罰,對於受刑者來說是十分殘忍的。
第二個刑罰是“剝皮實草”,這個刑罰估計只在朱元璋的時候用,後世已經很少用了,因為實在過於殘忍。把貪官剝皮之後,在皮內填上稻草之類的東西,重新縫製,然後放在這個貪官曾經待過的官堂之上。這樣下一位到任的官員,每次辦公的時候都能瞅著前一任長官坐在那裡“看”著他,想想都毛骨悚然。而且這個刑罰在當時大明天下很多地方都有,甚至到縣裡都有專門執行剝皮的刑場,可見當時朱元璋對懲治貪官的決心。
第三個刑罰很有效果了,叫做“螞蟻吸菊”。但是這個是不是朱元璋發明的就不一定了,也許人們痛恨貪官又喜歡嚴懲貪官的朱元璋,才認為這些刑罰的發明者是朱元璋吧。執行的時候,先是用一節細竹管從後門插入犯人體內,注入蜂蜜,竹管並不拔出,把犯人控制住之後放到螞蟻巢穴附近,在竹管和蟻穴之間滴上蜂蜜。螞蟻最愛甜食,自然會順著蜂蜜線進入竹管然後進入犯人體內,任他鐵打的漢子也受不了這種折磨,乖乖地交代罪行。
雖然這些酷刑很不人道,但是在封建社會對付貪官,還是有一定效果的。不過,只有刑罰還是不夠的,最重要的還是得要靠制度,完善的制度再加堅決地執行才能有好的效果。
我是冰哥聊史論古今,期待您的關注和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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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環球百態o
答案:說到可怕的刑法,古人真的是無所不用其極,並且方法太多,就武則天時期就有出名的酷吏。
但太多,我這裡說3個。也是很慘的。都可以用殘酷來形容,可怕都不足以來形容上。
第一 營妓
第二 宮刑
第三 騎木驢
真的是太慘。
下面我來說說這個具體是怎麼執行的,一個一個來;
第一 營妓
“營妓之設,說者謂蓋以慰籍軍士者,始於春秋時代越國。”打仗是男人的事,而在軍旅生活中又難免有壓抑情緒,也有可能有孤單寂寞冷的,所以這些人是用來為慰藉軍士,所以有營妓這一說。
這種方法不用死人,但是很殘忍。殘忍到你無法理解,有的時候死亡是一種解脫,沒死的時候收折磨是最痛苦的事。
曾經是魏國,漢朝,唐朝,宋朝的時候都有,並且都有儲存,其實這種事剛剛最開始的時候是從秦漢以前的流傳的,後來還繼續採取。真正建立的時候,是在漢武帝的時候,這種制度正式被確立了。
史書中是有記載的,如何記載的呢?來看看:據《馮康傳》記載:“趙將軍李牧是一位住在邊防軍城的邊防將領。他們都用自己的錢在外面獎勵他們。漢魏時期,城邑租給士兵,私自集資,五日殺牛,祭祀賓客、軍政官員等。
簡而言之,就是我上面大白話說的意思。
邊關有男人打仗,如果有需要了,有獎勵了,就可以得到女人。這種方法也是殘酷。折磨人的一種酷刑。
第二 宮刑
字面意思是對女性,其實不然,這種方法對那女都有。
所以當時在古代你不管是男的還是女的,犯了法,受了罪,都逃不過這種懲罰。
說白了其實不管是男的還是女的都會用,只不過方法不一樣而已,但是男女都有,可想而知在古時候的那些人是受了多大的罪,當然了是犯罪的人才會受到這樣的懲罰。
怎麼實行的呢?
宮刑也叫腐刑,因為對於受害者來說,不僅是肉體上的痛苦,更是精神上的屈辱,從此,就像一棵爛樹一樣,有了棍子卻不堅強。
當然了說法都不一樣,但是都不是什麼好刑法,另外一種是這麼說的:
遭到宮刑的人就像是腐爛的木頭,不能開花。所以也叫腐刑,大概就是這麼來的。
第三 騎木驢
這種刑法,一般是針對出軌的人。
對於古代出軌的人專門設計的這種刑法。在史料中為釘住犯人手腳的刑法。
史記有記載:清朝小說《狄公案》中的騎木驢是先在一根木頭驢車上豎起一根小木柱,把受刑的女子畢周氏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陰道內,然後放開,讓該女身體遭受折磨,押赴刑場處決。晚清小說《冷眼觀》的作者王浚卿認為,這種性酷刑並不真正存在,而是源自清中葉小說《倭袍傳》 。
這種方法,你不管是男的還是女的,只要是出軌了,或者是勾引別人家的人了,被抓住了,就要遭受這種懲罰。
根據現有史料,倒是有明確證據表明,所謂木驢並不是特別針對女性的所謂酷刑,相反僅僅是用來釘住犯人手腳的刑車,男性犯人同樣可以享受這種待遇。
看著都覺得疼,簡直太不能忍受,真的是感謝自己生活的現代這個城市當中,沒有這麼殘酷的刑法,不然像現在出軌的一些人,和一些不好的人肯定不敢隨便出軌或者是做一些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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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酺客
已經回答的同志把酷刑介紹的差不多了,我來介紹幾個能讓人哭笑不得的刑罰給大家看看。
話說漢末至魏晉,政局動盪,綱紀大亂,小小的父母官——一縣之長就操生殺大權。
而且這些縣長用刑沒有統一標準,有些用刑過濫,有的用刑過簡,誰要是不幸撞到個心狠手辣的,也就只能自認倒黴了。
請假遭殺“陳仲弓任太丘長,時吏有詐稱母病求假,事覺,收之,令吏殺焉。主簿請付獄考眾奸,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不孝,其罪莫大。考求眾奸,豈復過此!”——《世說新語·政事》
手下人有事想請假,便謊稱母親有病,雖然有違忠孝之道,但放在唯物主義價值觀下,其實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罰俸一月也也該足夠了吧。
可這位陳縣長卻偏要給那晦氣鬼扣上不忠不孝的大帽子,要把他一刀咔嚓了。
想想我就冒一身冷汗,慶幸沒有供職於陳縣長麾下,要不然,我得死過好幾回了都!
殺人不如不撫養罪大還是這位陳縣長,在任期間有個強盜謀財害命,被捕獲。
陳縣長前去處理,剛走到半路上,聽說手下彙報有一家人生下了孩子不肯撫養,於是當即就掉頭去處理這事。
手下人說強盜謀財害命,案情重大,需要先行處理,
陳縣長卻說:“強盜殺人,怎能比得上骨肉相殘來得重大!”
這振振有辭的,幸虧這位縣長不是主管計劃生育工作的,要不然,不知有多少農村百姓要家破人亡。
犯法罰酒有一個縣長叫謝奕,某天抓到一個老頭犯法,知道他準備怎麼處罰這個最煩嗎?
他罰酒,讓底下人拿來一罈好酒讓老頭喝,一直讓老頭喝到步履踉蹌醉眼迷離還不停止。
縣長七歲的小弟弟有些不忍心,開口求情說:“哥哥,這老頭那麼可憐,快別再罰他了吧。”
縣長哥哥一聽小弟弟求情,就馬上放了那老頭。
如果說前兩個刑法讓人毛骨悚然的話,那麼這個怕是要讓人笑掉大牙。傳開去讓劉伶等酒鬼們知道了,恐怕都會想方設法去做幾樁案子,好來換酒喝。
刑杖不沾身桓溫兼任荊州刺史時,刑罰寬鬆。
有一次,一位令史違法,按律該受刑杖。
行刑開始後,只見行刑人只是將刑杖上下亂舞,連衣服都沒有碰到。
恰好桓溫的兒子看到了,跑過來跟他爹說刑杖舉起來“高拂雲根,下拂地足”,就是不碰令史。
桓溫一笑,說:“我還擔心連這都太重了呢!”
這樣嚴的嚴,寬的寬,沒有統一標準,令人哭笑不得的刑罰,直接導致了朝廷綱紀紊亂,社稷當然不保,那幾個朝代都是短命,也是自己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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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七追風
“熱鍋老鼠”,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特色之一。
宗教裁判所為了讓犯人承認自己是“異端”或者“巫婆”,想了很多有創意的酷刑。“熱鍋老鼠”其實很簡單,把受刑者綁起來,然而拿來一口鍋倒扣在他的肚子上,裡面放幾隻老鼠。
然後,在鍋的上面放燃燒的木炭。隨著溫度不斷上升,裡面的老鼠無處可逃,只能拼命啃咬、刨挖受刑者的肚子,試圖鑽出去。這種酷刑的可怕之處就在於,隨著老鼠越來越狂躁,受刑者很容易就聯想到老鼠鑽進肚子的場景——單單是這種恐懼,已經極度折磨人了。
所以,作為“審訊機構”的宗教裁判所,非常擅長心理折磨。
“火”一直都是人類酷刑的重要手段,和宗教裁判所相比,古羅馬人更直接一些。(火刑)
羅馬編年史曾記錄了尼祿迫害基督徒時,所使用的“油煎刑”。巨大的煎鍋中放了油、瀝青或樹脂,然後在下面燒火。等到鍋裡沸騰之後,就把那些基督徒直接扔進鍋裡,他們會哀嚎著亂滾亂跳,直到死亡。
另外,古羅馬人非常喜愛燒烤,各種野生動物都能烤了吃。羅馬人的烤架就是一種帶格的金屬框架,和現在的烤架也比較類似,偶爾他們也會把烤架當成刑具。據說,著名的殉道者聖勞倫斯,就是在公元258年被炙烤而死的。
到了15世紀之後的宗教迫害時期,歐洲人最常用的就是火刑。(宗教裁判所)
當時的人們認為,應該把“異端”燒死,只有火刑才能祛除靈魂中的邪惡——異端是因為被魔鬼附身,而火刑可以燒死魔鬼。當然,身處於戰亂、瘟疫、天災和宗教迫害中的普通人,也確實想透過火刑燒死所有的惡魔,重新過上安穩平和的生活。
所以,每次火刑都有大群大群的人圍觀,人們不會覺得有多麼可怕,反而認為這是一種仁慈的行為。因為受刑者雖然死了,但是他體內的魔鬼去祛除,靈魂得到了救贖,是一件好事情。
所以,很多遭受火刑被燒死的人,往往臨死還在祈禱,希望得到上帝的寬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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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世界人文歷史
中國古代的酷刑有很多,尤其是在秦朝以前,有車裂、腰斬、剜心、剝皮、人彘、活埋。
不過,使用時間最長的酷刑還是“千刀萬剮”,也就是凌遲之刑,一直到清朝時期還在用。
而所謂車裂就是用不同的馬車把犯人的手腳綁住,讓馬車朝不同的方奔跑,最後將犯人活活肢解,而人彘就是砍去犯人雙手雙腳,讓犯人像彘(豬)一樣在地上爬開爬去,最後鮮血流盡而死。
秦漢以後,有許多可怕酷刑都被朝廷廢除了,因此後世的記載都很少。但有一樣酷刑,幾乎貫穿了中國整個封建社會,那就是可怕的凌遲處死。
直到晚清時期,西方國家都進入工業化時代了,清王朝仍然保留著這項極具威懾力的酷刑,用來對付那些威脅皇權或者打亂封建秩序的犯人。
簡單的說,凌遲處死就是把犯人給綁在木樁上“千刀萬剮”,用鋒利的刀刃割下犯人的肉片,一直到犯人鮮血流乾、斷氣為止。
這一道酷刑原本是封建皇帝用來懲罰一些罪大惡極的犯人或者一些造反的農民起義頭子,讓許多人都聞之變色。
太平天國起義失敗後,洪秀全的兒子洪天福貴就是被清朝凌遲而死,被割了1003刀才斷氣。
在行刑期間,儈子手會先割犯人一些不致命的部位,比如手腳、後背和屁股。犯人雖然一開始疼痛難忍、拼命哭喊,但到了後面也就漸漸麻木了,連哭喊聲都發不出來了。
歷史上遭受過凌遲之刑的犯人很多,明武宗時期的太監頭子劉瑾仗著皇帝的寵信作威作福,號稱八虎之首,後來被人告發要謀反。明武宗下令把他凌遲處死,一共割了3357刀才斷氣。
據說光是行刑完畢,就花了好幾天時間,劉瑾最後疼得已經沒有力氣說話了,就像一隻待宰的羔羊一樣任人切割。
明朝歷史上最著名的太監頭子之一,落得這種下場令人唏噓。
不過,劉瑾的時代距離我們太遙遠,很多記載也不太清晰。晚清時期,太平天國起義領袖洪秀全的兒子也是被凌遲處死,距離現代並不算太遙遠。
洪天福貴是洪秀全的長子,15歲時成為太平天國的統治者,不過只當了18天的“天王”就垮臺了。1864年7月,淮軍和湘軍攻破太平天國首都天京,洪天貴福在部下的協助下逃到江西。兩個月後,飢寒交迫的他被清軍大部隊俘獲。
這個只有15歲的年輕人過去一輩子都沒有出過天京城,所以兩個月來東躲西藏都沒有跑遠,他在清軍手裡嚇得驚慌失措,不僅把父親洪秀全罵了個遍,還寫了許多打油詩來拍馬屁,比如“如今我不做長毛,一心一德輔清朝。清朝皇帝萬萬歲,亂臣賊子總難跑”之類的,讓主審的清朝官員也哭笑不得。
不過,慈禧太后和清廷壓根兒沒打算放過他。當時,太平天國的10多萬殘部還散落在各地,威脅還不小。清廷為了永絕後患,下令將洪天福貴凌遲處死,以免夜長夢多。
11月18日,重臣沈葆禎在江西南昌把洪天福貴凌遲處死。任憑洪天福貴在刑場前哭爹喊娘,儈子手也沒有絲毫手軟。洪天福貴被活活剮了1003刀才斷氣。
凌遲這種殘酷的刑罰,在封建社會里被用來處罰犯人的案例屢見不鮮,但因為其威懾力最大,所以一直保留到了晚清時期。
一直到清朝滅亡之後,凌遲之刑才被廢除,細細算來也就是近百年的事。作為最恐怖的古代酷刑之一,凌遲絕對是榜上有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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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讀史說天下
說起古代酷刑,我想大部分人會想到凌遲、車裂、炮烙等等電視劇經常提到的刑罰,那麼問題來了,中國古代的酷刑僅此而已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中國古代的酷刑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他們做不到的。
1、烹刑我們先說中國古代較早的酷刑即“烹刑”。說到“烹”大家應該想到的就是做菜中的烹炒這一炒菜技巧吧。其實這個酷刑就跟炒菜差不多,只不過鍋裡放的不是菜而是活生生的人。如果罪犯被下令用“烹刑”處死,那麼他便會被丟進一口大鍋裡,被火慢慢煮死或者用油炸死。
2、蠱池說到酷刑不得不提的一個人便是商紂王,他在位前期雖然也做出了一些成績,但是後期的昏庸統治那真是不忍直視。他在位期間曾經發明一種叫做“蠱池”的酷刑,“蠱池”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將人扔進蠍子或者毒蛇坑,讓人在意識清醒的狀態下被活活咬死。(這種酷刑太過於罪惡我就不配圖了。)
3、大辟接下來的這種酷刑可以說是非常的殘忍了,漢初開國功臣韓信和彭越最後就是被賜此酷刑而死。這種酷刑便是“大辟”。這種酷刑是先在罪人的臉上刺字,然後再割掉罪人的鼻子,再斬下左右腳趾,接著用竹杖活活打死罪人,最後再將你的頭砍下來,將你的骨肉剁碎在市上陳列,這種酷刑既折磨你的肉體,還讓你死後得不到安生。
4、剝皮楦草我們都知道明朝時期朱元璋為了懲治貪官汙吏採取了強硬的措施,其中既然有懲罰那麼必定有酷刑。我們今天就來列舉幾種令人歎為觀止的酷刑。比如“剝皮楦草”,意思就是先把人皮剝下來,再用草把人皮填起來示眾。這種“酷刑”光想想就可以讓人脊背發麻吧?這只是明朝酷刑的一種,有一種酷刑叫做“鐵洗”,就是準備一張鐵床,將人放在床上用煮沸的湯澆下,用鐵帚剝去皮肉。還有一種酷刑叫做“抽腸”,就是將人掛在架子上,然後用鉤子將人的腸子拉出來。以上還只是明朝酷刑的冰山一角,可想而知明朝酷刑是多麼的五花八門。
我們應該慶幸我們生活在一個和平法治的年代,正是因為國家富強了,生產力進步了,酷刑才會從歷史長河中淘汰,我們也不用擔心自己有一天會目睹這種極端殘忍的刑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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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世界漁樂資訊
古代有哪些酷刑?這三大酷刑據說是武則天發明的,
不用任何武器或者刑具,只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幾個物品,
專門針對於不聽話的宮女,而且,據說沒有人能夠承受得住。
第一件酷刑就是“生孩子”使用的就是兩個竹筒,做成打氣筒的樣子,然後準備著,
然後,往女犯的小腹中打氣,直到受刑者的小腹鼓起來,就立即停止。
再拔掉打氣的竹筒,不停地拍打犯人,將犯人體內的氣排出來,
然後。等到犯人小腹的氣排盡以後,繼續用竹筒往犯人小腹打氣,
如此迴圈之下,將會讓犯人被折磨得生不如死,但是卻又死不掉。
而且,尊嚴也會喪盡,心理底線被徹底摧毀,任何秘密,都會說出來。
第二個酷刑就是“螞蟥浴”這個刑法光是聽名字,都會讓人感到非常的嚇人,
實際也是如此,據說,當年武則天還專門修了一個養螞蟥的池塘,
每當要執行這個刑法的時候,就會用豬血吸引很多螞蟥,打撈進一個木桶,
然後,將螞蟥餓上兩天時間,將犯人裝進木桶裡面,還會不斷的放入螞蟥。
犯人身上還會蓋上一床被子,讓犯人感受螞蟥蠕動,導致被子起伏不斷的恐懼。
第三個就是坐冰塊顧名思義,就是讓犯人捆綁好坐在冰塊上面,然後,感受寒氣慢慢地侵入骨頭中,
旁邊還隨時準備著一桶溫度適合的熱水,當犯人快要支撐不住,
就將犯人吊起來,泡進熱水桶裡面,不一會兒,人就會緩過來,
然後,就是繼續坐冰塊,據說,這種方法只要用過一次,
女犯一輩子都會落下病根,然後生活在痛苦當中。
看完這些,你是不是感覺,生活在沒有這些亂七八糟的現在,簡直太幸福了呢?
這個世界很大,每天都有很多奇妙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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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真實世界之最
【膽小勿入】
中國古代有十大酷刑,比如剝皮、腰斬、車裂、俱五刑、烹煮等。每一種酷刑是十分殘忍。
是不是很好奇烹煮是什麼?聽我一點一點講解。
剝皮,一聽到這個詞就讓人毛骨悚然。據史料記載,剝皮的時候會從脊椎處下刀,一刀把背部面板分成兩半,然後再慢慢用刀把面板和肌肉分開。
還有另一種方法,在《滿清十大酷刑》中介紹,先將人埋在土中,只露出頭,然後在頭頂花開一個十字,接著把頭皮拉開,灌入水銀,人非常痛苦就會不斷掙扎,當面板和身體分開後,就能直接從頭頂爬出。聽著是不是非常嚇人?
車裂就很簡單,把人的頭和四肢分別綁在五輛車上,然後套上馬匹,往不同方向拉,硬生生將人體分成五塊。因此俗稱五馬分屍。
俱五刑就是把頭、腳、手砍掉,然後挖眼、割耳。
烹煮聽著就像是做飯一樣,但其實在古代是一種酷刑,直接將犯人扔進沸水、油鍋,煮或炸致死。
最後說一說腰斬,腰斬就是把犯人砍成兩截。這種刑罰在周代的時候就已經存在了,一直到清朝雍正時期才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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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汶景史記
相信大家在電視上面會看到很多的刑法,比如:老虎凳、豬籠、火燒、等等
古代的刑法真的太多了,五花八門,各個朝代有各個朝代的玩法,這裡跟大家介紹下幾種比較殘忍的刑法。能讓人起雞皮疙瘩的刑法,看著就慎得慌。排名從頭到尾殘忍程度依次增加
冰火兩重天顧名思義字面的意思是“冰”與“火”
1.先讓犯人用冰把腳包住放一晚上,就像冰箱裡面的臘豬蹄一樣,然後隔天取出,用水解凍
2.讓犯人踩在燒紅的木炭上面,木炭面積大概10米左右,從頭走到尾,想起來腳底發麻。
人臉面具1.把犯人綁到桌子上四肢固定,用紙巾打溼,一張一張的固定到犯人的臉上,這個時候犯人是很難受的,第一張的時候感覺呼吸還行,當第二張溼紙到臉上,感覺呼吸不勻稱,第三張紙巾在臉上的時候開始張大嘴巴呼吸,第四張紙的時候感覺呼吸困難,第五張紙感覺頭暈呼吸不夠踹大氣。第六張紙的時候,氧氣明顯不夠,你開始無力地掙扎,最後面對氧氣不夠的慢性死亡。
活人蒸籠農村的蒸籠大家都見過,古代有一種刑法也是這種。
1,先準備一個能裝得下人的蒸籠,頭部留一個人頭大小的孔,方便人能夠伸頭出來。
2,底部放入水,開始大火,這時候人只有一個頭部在外面,隨時可以呼叫,剛開始好比是在蒸桑拿,後面慢慢會發現,身體開始變燙,然後面板開始變得緊繃,慢慢的外層面板已經開始熟,犯人開始大喊大叫,最後頭一下會全部蒸熟。
人彘其實古代刑法中並沒有記載此酷刑,
這個人彘是當時西漢時期呂后對戚夫人實行的刑法。
1.先把人的手腳砍掉
2.割掉舌頭弄瞎眼睛
3.銅水灌溉耳朵
4.拔掉身上的毛髮
5.然後把它圈養起來像豬一樣餵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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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淨水如心
古代有哪些酷刑?
中國古代酷刑非常多,比如燒、杵、烙、剖、剔、刳(kū)、醢(hǎi)、脯(fǔ)、斬、裂、磔(zhé)、磬、阬(kēng)、髡、定殺、戮、鑿顛、絞、梟(xiāo)、烹等,可謂應有盡有。
燒,就是用火活活燒死。
杵,就是把人放在石槽或銅鼎裡,用杵(一種非常粗的鐵棒子)杵死,或搗成肉泥。
刳(kū),原意是剖鑿大木,使其中空,後來是指一種刑法,意思就是拉開肚子,挖去肝臟;如果是對女犯,那就是刳胎,剖開肚子,刨出胎兒。
醢(hǎi),醢刑也稱菹醢(zū hǎi),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酷刑之一,意思是把屍體剁成肉泥。相傳這種刑罰是由商紂王所創,用以對付九侯。但也有時也用來對付活人。據說,漢初的彭越就是被剁成了肉泥。
磔(zhé),古代一種分裂肢體的酷刑。用在書法上,就是捺。這種刑法,源自於古代祭祀時裂牲。
脯:商紂王時的一種酷刑,即把人殺死晾成肉乾。
髡(kūn)刑,中國上古五刑之一,為把人的頭髮全部或部分剃掉,是一種恥辱刑,主要流行於中國古代夏商周到東漢。因為古人認為,身體髮膚授之於父母,不能輕易損毀。
磬,也是一種古代刑法。“磬”的本意是一種打擊樂器,用石或玉製成,形狀像曲尺。單個使用的叫特磬,成組使用的叫編磬;後來又指寺院中和尚唸經時所敲打的銅鑄的法器。因為磬的形狀是彎曲的,所以“磬”又比喻人彎腰,表示十分恭敬。又因凡是縊死者,非常像懸掛的磬,故此,後來也成為一種刑法,意思是縊殺,現代叫絞刑。
梟(xiāo),意思是把人頭砍下,再懸掛起來示眾。
鑿顛,古代死刑的一種,就是用鐵器製成的鑿,在人犯的頭頂打孔。鑿顛,據說最早是商鞅所創。《漢書·刑法志》記載,戰國時,秦孝公用商鞅變法,增設各種肉刑,其中死刑名目中就有鑿顛。鑿顛長期以來都是作為法定死刑以外的雜刑存在,用以處決特殊的罪犯。
不過,按照現在人的理解,而且載入正史、文學作品裡的常用刑法,歸納成大家都可以明白的刑法,主要是以下二十多種,它們是:宮刑、刖刑、插針、活埋、鴆毒、棍刑、剖腹、抽腸、射殺、沉河、絞縊、黥面、截舌、蠆盆、烹煮、大卸八塊、紅繡鞋、凌遲、車裂、斬首、腰斬、剝皮、炮烙。
一,古代刑法(一)宮刑在古代中國,閹割術的淵源是相當久遠的。據史書記載,早在殷商時代就有了閹割男性生殖器的行為。當時的閹割術非常粗暴,是把男性生殖器全部割除的。到了秦漢時期,閹割技術已較為完備,並已經注意到閹割手術後的防風、保暖、靜養等護理措施,閹割部位也有了一些改進。當時施行閹割的場所稱為"蠶室"。
《漢書*張安世傳》顏師古注曰:"凡養蠶者,欲其溫而早成,故為密室蓄火以置之。新腐刑亦有中風之患,需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為蠶室耳。"大致相同的解釋見於《後漢書 光武帝紀》李賢注,所謂"宮刑者畏風,須暖,作窨室蓄火如蠶室,因以名焉。
也就是說,這時的閹割技術有了一些進步,為了被閹割者不至於受風喪命,必須要在溫暖的室內進行,否則,人犯很容易中風喪命。他畢竟犯的不是死罪。
當時不僅對男性有宮刑,對女性也有宮刑。不過,這是一種流行於民間的私刑。對女性實行的宮刑,其實就是縫陰術。這種宮刑術,因其極其卑鄙、下流,官場上一般不用,故此並沒有加入進官府的刑法中。這種對女性的刑法,主要是盛行於民間。比如,丈夫對付紅杏出牆的妻子;妒婦對付與丈夫有染的奴婢,都熱衷於用這種方法。
清朝人褚人獲所著的《堅瓠集》中,就有“搗蒜納婢陰內,而以繩閉之”、“以錐鑽其陰而鎖之,棄鑰匙於井”的類似記載。據說,安徽亳州有座古建築“縫陰樓”,此怪名大概就源於這種民間刑罰。
在歷史上,《史記》的作者司馬遷就因給戰敗的大將李陵仗義直言,被漢武帝判為死刑,因為當時可以用宮刑代替死刑,故此被施以宮刑,也叫腐刑。
(二)刖刑刖(yue,意思是砍)刑,中國古代刑法之一,又稱剕(fèi)刑,指砍去受罰者的左腳、右腳或雙腳,大多數是割去犯人的膝蓋骨。
戰國時期著名軍事家孫臏,就是被同學龐涓哄騙到魏國,處以刖刑,把膝蓋骨取了,因此只能坐著車擔任軍師指揮打仗。另外,孫臏除了刖刑,還被施以黥面的處罰。
(三)插針用針插入手指甲縫隙裡,常用於女犯或女囚。後來有人用竹籤代替針。
(四)活埋活埋是戰爭中常用的手段 。因為省時省力,速度也快。戰爭時的活埋,都是叫戰俘們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坑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節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坑裡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這種刑法早就有之。比較狠一點的,就是把人直挺挺地埋在土裡,只露出一個頭,然後凌虐至死。
(五)鴆毒中國古代的一種毒藥。
鴆毒(zhèn),現代人大多理解成鶴頂紅,其實這是一種中國傳說中的毒鳥。它的形象為黑身赤目,身披紫綠色羽毛,喜歡以蛇為食物。它的羽毛有劇毒,放入酒中能置人於死地。
《漢書》記載,漢惠帝二年時期,齊王劉肥入朝,惠帝對其禮遇有加,結果遭到呂后的不滿,便令人贈鴆酒意圖謀害。此鳥以蛇為食,有可能是指大冠鷲,古人以為它多食毒蛇,羽毛中必然也就含有劇毒之故。
“鴆”這種毒藥最有名,成語中的“飲鴆止渴”便是源自於此。一般來說,這種刑法常用於賜死妃嬪媵嬙、皇親國戚,另外還有一些特別有名望的大臣。這種殺人的刑法,和絞縊中的賜自盡,多少有點優待犯人的成分。另外也有秘密處決、不願意擴散訊息造成重大影響的意思。
古代被賜死的名人有越國大夫文種、宋代大將岳飛、清朝大將年羹堯、蘭陵王高長恭、秦國將軍蒙恬、蒙毅、秦始皇長子扶蘇等。
(六)棍刑即木樁刑, 這裡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而是用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裡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到過有人被施以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裡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對於此刑,19世紀的《大百科全書》下過這樣的定義:"將人類的殘忍性發揮到極致的創造之一"。
一般情況下,受這種刑法的犯人至少要承受三天以上的痛苦。
(七)剖腹商代末年的紂王確實稱得上暴君之最了,他不僅首創炮烙、烹人等非人的刑罰,而且首開對大臣剖腹取心的先例。當時著名朝臣王子比干見紂王無道,覺得作為臣子應該盡到輔佐君主的責任,就直言進諫,這下子可觸怒了紂王,他對比干說:“我聽說聖人的心有七個孔竅,你的心是不是這樣?”於是,就命令武士們擒住比干,剖開肚子,取出心臟察看是否有竅。《尚書·泰誓》篇說“剖賢人之心”,《莊子·盜蹠》篇說“比干剖心”,《莊子·胠篋》篇說“龍逢斬,比干剖”,《荀子·正論》篇說“刳比干”,都是指的這件事。紂王還將孕婦活活剖開肚子,取出胎兒,觀看是男是女。這些行為,實在令人髮指。
(八)抽腸據說,鷹、雕、鷲等猛禽在啄食獸類時,最先下口的地方是眼睛。它們用尖利的喙把獸類的眼睛啄瞎,獸類失去視力便無法進行有效地反抗或逃生,之後,猛禽們就在獸的肛門處下口,三兩下就啄出大腸頭,把腸子唏裡咕嚕拖出來。獸類被抽了腸子,更無力反抗,猛禽們就可以放心大膽地飽食其肉。
古代統治者們大概是從鷹、雕、鷲的捕食方式裡得到啟示,而創設了這種刑法。不過,這種刑法顯然施行的並不多,以至於在史書典籍、文學作品裡沒有見到過具體記載和描述。
(九)射殺弓箭是古代戰爭中常用的武器。如果在非戰爭時用箭射的方法把人處死,這不能不說是一種殘忍的酷刑。
(十)沉河戰國時期,魏國魏文侯在位時(公元前446~公元前396)時,鄴地(今河北省臨漳縣一帶)的三老、廷掾勾結女巫,聚斂百姓錢財,假言說是為河伯娶親,每年挑選民家女沉入漳河。
有一篇非常著名的古文《西門豹治鄴》說的就是這個故事。西門豹任鄴令以後,識破了女巫們的陰謀,他將計就計,把女巫和三老都投入了河中。這個膾炙人口的“西門豹喬送河伯婦”的故事,說明了這樣的事實,戰國時已經有把人沉入河中的做法。三老、廷掾(yuàn)和女巫耍弄欺騙手段,藉機漁利,竟使許多無辜少女慘遭毒手。西門豹運用智慧和權力,以毒攻毒,為當地百姓除了大害。
(十一)絞縊今天的人們對絞刑是比較熟悉的。在世界近代史上,不少革命者被推上了絞架,英勇就義。在伊拉克戰爭中,伊拉克領導人薩達姆後來也被施行了絞刑。這種絞刑並不是近代的產物,它在中國古代具有悠久的歷史。
《左傳·哀公二年》有“若其有罪,絞縊以戮”的話,杜預註解說:“絞,所以縊人物。”即是說,絞的本意指一件東西,當是繩或帶等索類物品,可以把人縊死。
在這之前,人們一般是把自縊作為一種自殺的方式,如晉獻公時,太子申生受驪姬迫害,於公元前656年十二月自縊於新城(今曲沃)。把縊死作為懲治人的刑罰,現在的學者一般認為它始於《左傳·哀公二年》的那條記載。
絞縊和鴆毒這兩種刑法,有一個統稱叫賜死。一般都適用於皇朝內宮妃嬪、皇親國戚、有名大臣。比如清朝大臣和珅,就是當今皇帝賜死,說白了,就是讓他自己上吊自殺。很顯然,鴆毒、絞縊這兩種刑法,都是比較體面的死刑。沒有一定的社會地位,是享受不到這種死刑待遇的。
(十二)黥(qíng)面黥面就是墨刑,周代五刑的第一種。施行的方法是在人的臉上或身體的其他部位刺字,然後塗上墨水或別的顏料,使所刺的字成為永久性的記號。同劓、宮、刖、殺相比,黥面顯然是最輕微的處罰。但是,這種刑罰也要傷及皮肉甚至筋骨,而且施加於身體的明顯部位,無法掩飾,不僅給人造成肉體的痛苦,同時使人蒙受巨大的精神羞辱。因此,它也是古代酷刑之一。
古代被處以黥面的名人有:漢初三大名將之一的英布,因為他被處以黥面,故又稱黥布。在小說《水滸傳》裡,也有許多好漢被臉上刺字,然後發配外地。比如林沖,就被刺配滄州。
(十三)截舌相傳在西晉永嘉年間,有一位天竺(今印度)的和尚來到中國,他會表演斷舌的把戲。表演之前先張開嘴伸出舌頭讓客人們看,然後用一把刀割斷舌頭,鮮血流淌,淋到地上,他把半截舌頭放在盤子裡,傳示眾人,大家驚歎不止。過了一會,他把舌頭含在口中,梢停片刻又伸舌讓人們看,那舌頭長得好好的,和原來完全一樣。又據說唐文宗開成年間,趙地(今河北)有個和尚頗有名氣,朝廷三次下詔召見他,他都不肯赴京,文宗一怒之下命令把這和尚割下舌頭,扔到火裡燒成灰燼。和尚就製作一個金舌頭放在口裡,每天像往常一樣唸經不止。於是,人們都稱他為金舌和尚。
(十四)蠆(chài)盆古代酷刑,將作弊官人跣剝乾淨,送到滿是蠍子和毒蛇的坑中。這個酷刑來自小說《封神演義》:
有一天,紂王與妲己在鹿臺上歡宴,三千六宮妃嬪,聚集在鹿臺下,紂王命令她們脫去裙衫,赤身裸體地唱歌跳舞,恣意歡謔。紂王與妲己在臺上縱酒大笑。只有已故姜後宮中的嬪御七十二人,掩住臉流淚,不肯裸體歌舞。
妲己說:“這是姜後以前身邊的官女,怨恨大王殺了姜後,聽說私下打算作亂,以謀殺大王!妾開始不相信,現在看她們竟敢違抗大王的命令,看來那個謀反的傳聞不假!應當對她們施以嚴刑,好使其他人不敢起謀逆的心!”
紂王說:“什麼才稱得上嚴刑?”
妲己說:“依小妾之見,可以在摘星樓前,在地上挖一個方圓數百步,深高五丈的大坑,然後將蛇蠍蜂蠆之類丟進穴中,將這些宮女投入坑穴,與百蟲嘬咬,這叫作蠆盆之刑。”
紂王大悅,立即照妲己的話做了一個蠆盆,將這七十二名宮女,一齊投入坑中,一時間坑下傳出揪心的悲哀號哭。紂王大笑:“要不是皇后的妙計,不能滅此叛妾!”
(十五)烹煮古代時一種酷刑,就是把犯人投入裝有沸水、熱油的大鑊、大鼎中煮,或者炸,達到讓犯人死亡的目的。這種刑罰,也叫烹刑、鑊烹、鼎烹等。
秦末,漢高祖劉邦的辯士酈食其去齊國勸說齊王歸漢。本來齊王已經同意,但就在這時,韓信帶領大軍攻擊齊國。齊王田廣大為憤怒,認為是酈食其出賣了自己,便把他用大鍋煮死了。
(十六)大卸八塊古代酷刑之“具五刑”,俗稱“大卸八塊”,和車裂的刑法有點相似,但有些細微差別。本意是砍頭、割手、挖眼、割耳,也就是要“大卸八塊”。一般情況下,是把犯人殺死以後,再把人的頭、手腳四肢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或者幾塊。其實就是現代人所說的碎屍。
(十七)紅繡鞋用燒紅的鐵烙腳。這種刑法和前面的炮烙之刑有點相似之處。所不同的是,炮烙是讓犯人站在上面行走,而紅繡鞋則是行刑人主動把燒紅的鐵塊往犯人腳上貼。
(十八)凌遲在中國古代各種殘酷的刑罰中,最慘無人道的,應該就是這個凌遲處死了。這種刑法,最早稱磔(zhé)刑。五代時開始設定的一種死刑,即割肉離骨,斷肢體,然後割斷咽喉,俗稱剮刑,後來才被稱為凌遲。
凌遲,原來寫作“陵遲”,本意是指山丘的緩延的斜坡。
荀子說:“三尺之岸,而虛車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也。”意思是說,三尺高的陡坎,車子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為有平緩的斜坡,車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頂。後世便把陵遲用作刑罰的一個名稱,意思是選取它的緩慢之義,就是說用非常緩慢的速度把人處死。
而要體現這種“緩慢”的意圖,那就是用尖利的刀,一刀一刀地從受刑人身上不重要的部位慢慢切割,直到差不多把肉割盡,只剩下一副骨架子時,這才剖腹斷首挖心,使犯人斃命。所以,凌遲也叫臠(luán)割、剮、寸磔(zhé)等,所謂“千刀萬剮”指的就是凌遲。
這種凌遲之刑一直延續到清末。戊戌變法後,清廷受內外各種矛盾的衝擊,不得不順應潮流對傳統的弊政、刑法做一些必要的改革。光緒三十一年(1905)修訂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請刪除凌遲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將凌遲和梟首、戮屍等法“永遠刪除,俱改斬決”。從此,凌遲這種非人的酷刑才從法典中消失,被斬首、砍頭代替了。
也曾經有人說凌遲必須割夠3600刀,犯人才能死。如果沒有達到3600刀,犯人死了,這個行刑者就要受到當局處罰,認為他行刑技術不過關。也有人說是360刀,也有說是36刀------總之,這個刀數應該是有演繹的成分。其實,就是大家認為這個犯人所犯罪惡太過分了,民憤極大,罪大惡極,罄竹難書,一刀殺了他,有點便宜他,而且也不能對罪犯形成嚴厲打擊的作用,故此才會用慢慢殺死他的方法,讓犯人品嚐到最大的痛苦,同時也可以教育、警示人們遵紀守法。
據史書記載、文學作品描述,古代對於人販子採取的就是這個凌遲處死、俗稱活剮的刑法。
(十九)車裂明清小說寫到某人慘死時,愛用這樣的一句套語:管教他“死得不如《五代史》李存孝,《漢書》中的彭越。”
李存孝是唐末晉王李克用的義子,原名安敬思,因受李存信讒害被迫反叛,李克用把他擒獲,帶到太原,“車裂於市”。
彭越是漢初開國功臣,劉邦因懷疑他可能謀反,採納呂后意見,以謀反罪把他車裂處死,並滅其宗族。
在古代,只要一提到車裂之刑,就令人談虎色變,足見這是一種極其殘酷的刑罰。
所謂車裂,就是把人的頭和四肢分別綁在五輛車上,套上馬匹,分別向五個不同的方向拉,這樣的結果,就是把人的身體硬生生撕裂成五塊,所以名為車裂。當然,有時候,執行這種刑罰時不用車,而是直接用五條牛或五匹馬來拉,所以車裂這種刑法,也被人們俗稱為五牛分屍或五馬分屍。
古代被車裂的名人有吳起、夏姬、商鞅、嫪毐(lao ai)、李存孝、楊玄感等。
(二十)斬首(二十一)腰斬我之所以把斬首和腰斬放在一起,是因為斬首和腰斬盡管都是處死犯人的兩個刑法,但這兩個刑法施行的具體方式、行刑工具並不相同。
斬首是古代執行死刑的常用手段之一。先秦時的死刑有車裂、斬、殺等名目,但是需要指出的是,那時的斬,並不是斬首,而是斬腰。就是在腰部把犯人切成兩半。執行時,囚犯的身體伏在“椹質”(箭靶、砧板上。指腰斬人時所用的墊板。)上,劊子手用巨斧在受刑者的腰部砍下去。所以,“斬”字用“車”作部首,是取和車裂同樣把人處死的意思;偏旁為“斤”,意思就是斧斤的斤,指行刑時用的是斧頭,而不是刀。
秦以前也有人把割頭處死的做法,叫“殺”。秦朝以後,逐漸把“斬”引申為廣義的殺,殺頭的刑罰便叫做斬首。
斬首的地點和執行其他死刑一樣,一般都在市朝。從春秋時期起就大多如此。凡是對王公大臣或著名士大夫斬首,就是在朝門外。比如北宋時在汴京(今開封)五朝門,明清時在北京午門;凡是對普通死囚斬首,就是在街市上進行,這即是《禮記·王制》篇所說的“刑人於市,興眾棄之”的意思。對某一城市來說,行刑的地點有時是固定的,有時是不固定的。
清代時在北京斬人,執行的常常是在菜市口。據傳說,清代蘇州斬人,一般都是在五鼓天亮時,在平時比較繁華的街道上執行。市民們聽說要在這街上殺人,都事先出錢賄賂劊子手,如果誰家不出錢或出錢比較少,劊子手就有意專門在他家店鋪前面行刑,這家人就會覺得十分晦氣。
小說、戲曲描寫的包公故事中,包公處死罪人用的是虎頭銅鍘,施刑時罪人被平放於張開的鍘口下面,從腰間鍘為兩段。如包公下陳州鍘四國舅,在開封府鍘駙馬陳世美、後來又鍘親侄子包勉等等。這些故事當然只是根據傳說編撰的,事實無考,但這種鍘人的做法倒是自古就有,即古代死刑的處死方式之一——腰斬。
古代被腰斬的名人有秦丞相李斯,西漢政治家、文學家晁錯,漢武帝時期方士、衛長公主第二任丈夫欒大,幫助玄奘翻譯經文、撰寫《大唐西域記》一書的辯機。
(二十二)剝皮剝皮,這兩個字一聽就讓人毛骨悚然,其殘酷程度並不亞於凌遲。這種刑罰不在官方規定的死刑處死方式之列。但在歷史上確實被多次使用過,並經常在諸多史籍中被記載。
剝皮的時候,一般是由脊椎處下刀,一刀把背部面板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面板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地撕開來。據說,最難的是胖子,因為面板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脂肪,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皮法。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上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後,往裡面灌水銀。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面板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頭頂“光溜溜”地爬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官府的衙門口,以昭炯戒,警示世人。
據史書和各種文學作品記載,最早的剝皮是人死後才剝,後來又發展成人活著時剝。
(二十三)炮烙商代末年,紂王的寵妃妲己心性狠毒,脾氣乖戾,平時很少發笑。紂王為了討她的歡心,想了許多辦法,但妲己臉上難得有一絲笑容。有一天,紂王看見一隻螞蟻爬到了燒熱的銅鬥上,細小的蟻足被烙傷,不能繼續爬行,只是在那裡翻滾、掙扎,覺得很有趣,心想,如果人被火烙,那種痛苦掙扎的狼狽相一定會更好看。於是,紂王就讓人用銅製成方格,下面煨上炭火,把銅格子燒得通紅,讓有罪的囚犯赤著雙腳在上面行走,囚犯痛得慘叫不已,有的人就從格子上掉下來,落入火中被燒死。妲己看到這種情景,果然高興得咧嘴大笑。紂王大喜,以後便經常用銅格子烙人逗妲己發笑,許多人被烙傷或致死。
還有一種方法是,把銅柱子燒紅,讓犯人抱住柱子。
封神演義中妲己是千年狐狸精所化,進宮迷惑紂王,以至商朝滅亡。炮烙之刑據說就是由妲己發明。
二,結論當然,除了上述史書典籍記載的這些刑法以外,還有一些酷吏短期使用過的很多刑法,不一而足。
比如“請君入甕”的故事。武則天時代,酷吏周興殘害無辜被告發,武則天命另一個酷吏來俊臣審理,來俊臣請周興吃飯,來俊臣問:“囚犯如果硬是不認罪,該怎麼辦才好?”
周興大笑說:“這太容易了,把犯人放到甕裡,四周燃起炭火。”來俊臣派人找來一口大甕,按照周興出的主意用火圍著烤,然後站起來說:“我奉陛下聖旨審查於你,請君入甕吧!”周興見大事不妙,磕頭求饒,表示願意招認。成語“請君入甕”由此而來,比喻用某人的方法整治他自己。
另外,在抗戰時期,日本兵抓到我抗戰軍民,為了獲得情報,也使用過這種刑法。所不同的是,不是用火燒大缸,而是在大缸裡填滿水,把人按在大缸裡悶。
也就是說,沒有載入封建王朝法典裡不入流的刑法很多,這裡就不贅述了。總之,只要是近現代人能夠想到的,古代人差不多也都想到過,甚至都使用過。我個人認為,在漫長的古代,肯定還有很多現代人不知道的刑法大量存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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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上打氣筒的油清洗方法:
可用5%濃度的次氯酸鈉水溶液刷洗,然後用洗滌劑洗滌,最後再用清水漂洗乾淨。
用強力洗滌劑預先進行處理,進行正常洗滌;如果允許的話,對頑固汙漬還可以用漂白劑漂白。
先用清水把衣物上咖哩油漬潤溼,然後放入50。C的溫甘油中刷洗,最後用清水洗淨。若衣物是棉、麻 質料的,可用10%的氨水溶液刷洗。若衣物是絲、毛質料的,可用10%的稀醋酸水溶液刷洗,最後要用清水漂淨。
可用甲苯或四氯化碳溶劑擦洗,留下的痕跡可用酒精與氨水混合液去除,也可用酒精皂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