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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中的風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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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3478483039429444
乒乓球還要裁判麼(⊙_⊙) 乒乓球不是一個十分需要裁判來規範的遊戲,裁判除了記比分、報比分之外,也就如下幾個功能:
1、提醒發球擦網。注意發球擦邊、非發球擦邊擦網都不屬於犯規。
2、依據比賽水平,提醒發球違例。(業餘比賽很多人就不會正常的發球,非得要求垂直上拋20cm不帶轉不遮擋沒什麼意義)。
3、監督器械使用。一般來說不能打球打到一半換拍子,尤其是像我這種用顆粒膠的,換一個拍子能噁心死你,所以為了保持和諧的比賽氣氛,稍微注意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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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1613719883743422
請看國際乒聯的比賽規則關於發球的規定: 發球 發球開始時,球自然地置於不持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張開,保持靜止。 發球員須用手將球幾乎垂直地向上拋起,不得使球旋轉,並使球在離開不執拍手的手掌之後上升不少於16釐米,球下降到被擊出前不能碰到任何物體。 當球從拋起的最高點下降時,發球員方可擊球,使球首先觸及本方臺區,然後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再觸及接發球員的臺區。在雙打中,球應先後觸及發球員和接發球員的右半區。 從發球開始,到球被擊出,球要始終在比賽檯面的水平面以上和發球員的端線以外;而且不能被髮球員或其雙打同伴的身體或他們所穿戴(帶)的任何物品擋住。 球一旦被拋起,發球員的不執拍手臂應立即從球和球網之間的區域移開。 運動員發球時,應讓裁判員或副裁判員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 如果裁判員對運動員發球合法性有懷疑,在一場比賽中第一次出現時,判重罰球,並警告發球方。 此後,裁判員對該運動員或其雙打同伴發球動作的合法性再次懷疑,將判接發球方得1分。 無論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時候,只要發球員明顯沒有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無需警告,應判接發球方得1分,。 運動員因身體傷病而不能嚴格遵守合法發球的某些規定時,可由裁判員做出決定免於執行。
發球時,拋球手需水平靜止。若拋球帶旋轉或低於12cm,算違例;擊球時有衣物或肢體故意遮擋擊球動作,算違例;球觸網或者發球擦到球檯邊緣,無效,判重發。最後還有專門針對中國隊的幾種發球,如丁寧等的發球,有時會判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