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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靠山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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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年老劉聊財經
關鍵是賠什麼?精神損失費嗎?別傻了,兩個真實案例“教你做人”:看好自己的老婆比什麼都重要,小心人財兩空!
現實生活中,夫妻一方對婚姻不忠的現象屢屢上演,都說男人好面子,如果妻子出軌,除了不可取地對第三者“大打出手”之外,丈夫能否採用更“文雅”的方式解決呢?比如向第三者索賠?或者說第三者是否因“插足”行為而有賠償的義務呢?
針對這一問題,我們先來看兩個真實案例,看了案例,想必你就知道答案了:
案例一:丈夫向第三者索賠精神損失費,未受法院支援湖南省瀏陽市曾發生過一個案例,丈夫與妻子長期分居兩地,某天終於團聚,妻子7個月後生下一個孩子,丈夫掐指一算,“不對啊,好像不是我的孩子”。
心懷疑慮的丈夫第二個月便帶著孩子來到醫院做了親子鑑定,鑑定結果意料之中,孩子非丈夫親生,與其沒有任何血緣關係。
進一步追問妻子,妻子終於道出實情,原來在兩人分居期間,妻子以未婚自居,還與第三者見了男方家長,孩子正是在兩人同居期間懷上的。
得知真相的丈夫痛不欲生,在知道第三者是誰之後,丈夫剋制住了憤怒的情緒,並非採取打罵等極端手段,而是一紙訴狀將第三者告上了法院,在要求第三者承擔孩子醫療費用、營養費、生活費(這些都是丈夫墊付)的同時,還要求賠償其精神損失費。
法院審理後認為,依據《婚姻法》第25條的相關規定,“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因此判第三者承擔17527.04元的生活費、營養費等費用;
但是在“精神賠償”方面,法院認為,雖然第三者插足婚姻的行為不妥,但這是道德層面的問題,丈夫的精神損害實則來自於妻子對婚姻的不忠,而不是來自第三者,因此不支援精神損失費的索賠請求。
案例二,索賠不成,反倒構成“敲詐勒索”湖南襄陽市的徐某,前兩年帶著老婆阿秋到廣州增城市打工,打工期間,夫婦二人結識了王某,相處十分不錯。
雖說“朋友之妻不可欺”,但王某卻不按套路出牌,硬是上演了真實版的“隔壁老王”,屢屢瞅準機會與阿秋發生苟且之事。
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某天徐某終於意識到老婆出軌了老王,於是找到老王,剛見面就是一頓拳打腳踢。
這還不算完,憤怒的徐某直接提出要老王給予他一定的“精神損失費”,如果不給,就把老王的所作所為告訴他的老婆,讓他身敗名裂。
顧及到自己的名譽,加上本身出軌朋友的妻子就心虛,老王答應了徐某每個月月底支付3萬元“精神損失費”,連續支付10個月,共計30萬“精神損失費”的要求。
就在老王連續支付了7個月共計21萬之後,眼看還有9萬就結清了,但沒想到徐某再次找到了老王,要求其再支付15萬。老王東拼西湊又給了徐某5萬元,剩餘的10萬再也支付不起了,於是在2021年2月份選擇了報警。
事後,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後來被以“敲詐勒索罪”起訴到法院,按照他實際敲詐所得26萬元的事實,等待他的是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真是人財兩空。
妻子出軌,丈夫向第三者索賠,合法嗎?有依據嗎?第三者插足、妻子出軌,給丈夫帶來了痛苦,甚至原本和諧的家庭都會因此破裂,丈夫和孩子無疑是最大的受害者。
那麼丈夫可以以精神受到損害為由,向第三者索賠嗎?顯然是不可能的,以上兩個案例就說明了問題:第一個案例中,丈夫把第三者起訴到了法院,但“精神損失費”未獲支援;第二個案例中,丈夫與第三者達成私下協議,以威逼利誘的方式索要精神損失費,最終被判為“敲詐勒索”。
實際上,婚姻關係中,一方出軌第三者,無過錯一方是可以追償的,但追償的物件並非是第三者,而是婚姻關係中有過錯的一方,也就是妻子,這一點在之前的《婚姻法》中也有明確的司法解釋:
損害賠償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
另外,如果因妻子出軌最終導致離婚,按照《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重婚、與他人同居等都屬於婚姻關係中的過錯行為,無過錯一方可以在財產分割時得到適當的照顧。
綜上所述,對於插足別人婚姻的第三者,如果僅僅是發生了關係,那麼第三者是不用承擔賠償責任的,更多的是道德層面的譴責;但是,第三者無責,並不意味著出軌一方無責,無過錯一方可以向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亦可以在離婚的時候多分得一些共同財產。
這個問題的答案就很明確了:找第三者賠償,實際上是找錯了賠償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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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ZH32516985
記得過去是這樣的說起弟三者法律上說你家裡受害了,那麼對方家裡還是受害了,只不過你家裡是女人出軌了,對方家裡是男方把你家的女人玩了,又說現在男女平等,所以這個出軌的問題應該調查清楚是誰做出出軌弟一步的最重要,不能讓事情含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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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階星球id
你的妻無私奉獻的快樂與他人分享,你要賠償?第三者只是提供的快樂服務義務。何罪之有?同時法律也不會支援破壞快樂的勤務!理由你老婆會支援你討要費用?她的一切作為都在表述:你盡不到職,服務不到位。。。才要去補貼任務的。對有些人來說這是一個專案,是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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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軌是她和婚外另一個男人,在雙方自願原則下,發生的性行為,作為當丈夫的,首先應該給自己打幾個問號?多為自己問幾個為什麼?
尋找一下自己對妻子,有哪些地方對她做得不夠,再看看妻子是不是一個,利用自己顏值和姿色,有意吸引異性,貪吃懶做圖享受之人。
你無權向第三者索要賠償,這既不合理又不合法,因為關鍵是你妻子,和第三者都是自願發生的行為舉止,不知大家怎麼看,不當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