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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浪子31038

    1、商品流通企業也可以根據企業會計制度和稅法的規定按照計稅工資標準計提福利費、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它們計提的比例分別是14%、2%和1.5%。

    2、這裡需要說明的是:一、凡是有計稅工資總額就可以計提福利費和教育經費;但是計提工會經費要有個條件,就是要成立工會組織,企業按2%計提的工會經費其中40%要上繳上級工會,企業要向稅務機關出具向上級工會的交款書,稅務機關才能同意計提,否則要進行所得稅納稅調整。

    3、在計提的依據上企業會計制度說按照企業的工資總額;稅法說要按照計稅工資總額,這點是有矛盾的,但是當有矛盾時要以稅法為主,所謂按照計稅工資,就是允許在所得稅前扣除的標準工資,過去是800元(現在是1600元),超過800元的要納稅調整,超過部分要交所得稅,假如你單位是50人,計稅工資為40000萬元,計提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以及教育經費就按照4萬元計提,總額為7000(40,000*17.5),提多了要納稅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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