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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有態度的小斌子

    這種做法不僅不合理,而且違法。但是很多求職者也只能選擇認同。因為你是求職者,有求於公司。公司也是在某種程度上來規避自己的風險。

    怎麼說呢,也可以自己留條後路吧。如果實在找不到工作,或者覺得這份工作還可以,那可以先做著。只能勉強接受公司給的條件。但是如果有更好的選擇的話,可以選擇離職。這個時候你是可以去告公司的,去勞動保障部門告公司一告一個準。公司可能還要給你賠錢。

  • 2 # 職否

    我認為,只要不斷有人接受,那麼事情至少在一定範圍內是合理的。

    什麼是合理?合理,指合乎道理或事理。語出唐劉知幾《史通·載言》:“言事相兼,煩省合理”。既然是合乎道理和事理,那麼只要立場不同,就會有不同的合乎了。

    從公司角度的合理性分析

    1.節約成本

    在公司看來,只要一個員工沒有過試用期,就隨時會有離開公司的可能。在公司看來,在試用期間,可以給予勞動付出相等的報酬,但不應該承擔額外的成本,畢竟員工試用期,相當於是適應期,工作上,並不能貢獻多少。再者,他們認為,試用期繳納保險,若是員工走了,又要斷繳,總是有點麻煩。

    2.利益誘惑

    其實不講《勞動法》,很多公司都是這麼做的,這也是公司吸引人的一種方式。相當於告訴員工,只要你工作能力好,只要你願意忠誠地留在公司,該得的福利,一樣不少都會給你。

    3.大勢所趨

    正如我前面所說,雖然大部分公司在做的,不一定是對的,但在合理性上,他們是站在一致立場的。當大部分公司都是改過了試用期才繳保險的時候,你很難憑藉一己之力去抗真。

    面對這種情況,員工怎麼做?

    站在公司角度有合理性,站在員工角度,自然是沒有合理性的,每一個入職的人,都希望一辦理入職手續,就得到相應的福利待遇。那麼,我們可以怎麼做呢?

    1.找正規的公司

    一般來說,大一點的企業,或者國有企業這種,在入職時就會繳納保險公積金等。所以,如果你不能接受私企的一些做法,你就只能選擇那些,合規合法的企業。

    2.與公司進行約定

    如果你很看重一家公司,但對方卻要求試用後才能繳納保險,那麼你可以與其約定,試用轉正半年後,要補齊試用期間的保險費用;在工作2年後,要補齊沒交的一年公積金費用等。在你入職前,你不能去破壞公司的制度,但你可以提出自己想要的福利待遇,就像談薪資一樣。

    3.據理力爭

    公司之所以敢這麼做,就是因為大多數員工不會抗爭,讓公司為所欲為,如果你對此很在乎,那麼你可以據理力爭,告訴他們是錯誤的違法的。當然,這麼做的結果可能是你不會被錄取,但也有可能是公司看你骨骼清奇,決定留下你。

    其實呢,這個問題,靠員工自己真的是很難改變的,我們不得不接受的同時,又覺得委屈,也許,當某一天,大家都進行反抗的時候,才是改變的時候。

  • 3 # 周晨律師

    單位的這種做法,不僅不合理,而且還是違法的,下面我就透過解讀法律規定、單位的目的、勞動者可以主張哪些權益,來說明這個問題。

    相關法律規定解讀

    社會保險是單位必須履行的法定強制義務,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單位必須要繳納社保,而且也不能用其他商業保險代替。

    很多單位對“試用期”三個字存在理解誤區,其實“試用期”只是法律中描述勞動者履職的一個階段,以便單位和勞動者進行考察磨合,所以試用期員工和轉正員工都享受同樣的勞動者權益。

    公司的目的

    社保費用佔據單位用工成本中很大一部分,單位在試用期後才給交社保和公積金,那就能節省很多費用。

    很多勞動者因為不熟悉法律規定,認為單位的規定並無不妥,或者不願意浪費時間精力維權,又或是勞動者感覺“人在矮簷下”,為了保住工作,只能做出妥協,不再追究試用期的社保權益,單位正是掌握了勞動者這樣的心理,來達成降低用工成本的目的。

    單位還想透過這種手段,考察勞動者是否忠誠聽話,如果勞動者追究社保的問題,單位大不了給補上,其實單位這樣的做法非常不明智,即損害了勞動者的權益,也給單位自身帶來了很大的法律隱患。

    勞動者可主張的權益可以到當地社保稽核部門,投訴補繳社保。可以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補繳公積金,但是要了解一下當地政策法規,比如北京這邊不強制農戶繳納公積金。單位不繳納社保,勞動者可以以此為由離職,索要經濟補償金;但是單位不繳公積金,就不能辭職要補償了。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遇到工傷或患病就醫,如果因為單位不交社保,導致勞動者無法向社保報銷相關費用,單位需要全額承擔。

    注:因為單位不繳納社保公積金,致使勞動者斷繳社保而失去購房購車資格,勞動者要求賠償,一般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援。

    社保和公積金與勞動者的權益息息相關,不建議勞動者逆來順受,服從單位的違法規定,一旦在試用期發生工傷患病導致無法報銷,勞動者還要費時費力進行維權;而且,這種透過損害勞動者權益來降低成本的單位,想必在其他方面也會精於算計,在這樣的單位供職,職業前景也難以發展。

  • 4 # 崑崙山133386718

    這些公司都是利用剛剛入職的新人,不敢輕易的給公司提出過多的要求,害怕失去工作的心理來故意違法的行為,勞動法規定只要是你入職的第一天不管是不是試用期還是什麼正式錄用必須按照勞動合同簽定起的時間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公積金繳納也是同步繳納,如果你被聘用的公司用什麼試用期或者別的藉口沒有給你繳納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你可以和公司人事部門溝通,如果溝通他們用什麼公司規定來搪塞你,你可以向你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和公積金管理部門舉報,不過這個樣子你有可能在這個公司幹不下去了,不過這個不把職工的切身利益當回事的地方能有什麼好的?將心比心,公司實打實的對待自己的員工好,員工那能不在公司好好幹的,現在連職工的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都想辦法剋扣的公司還有什麼前途?你大膽的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不要讓這些垃圾公司無法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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