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迴歸本源,服從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金融要把為實體經濟服務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全面提升服務效率和水平,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和實體經濟多樣化的金融需求。
第二,最佳化結構,完善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金融產品體系。要堅持質量優先,引導金融業發展同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促進融資便利化、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提高資源配置效率、保障風險可控。
第三,強化監管,提高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能力。要以強化金融監管為重點,以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為底線,加快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完善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建設,加強功能監管,更加重視行為監管。
第四,市場導向,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係,完善市場約束機制,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加強和改善政府宏觀調控,健全市場規則,強化紀律性。
第一,迴歸本源,服從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金融要把為實體經濟服務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全面提升服務效率和水平,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和實體經濟多樣化的金融需求。
第二,最佳化結構,完善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金融產品體系。要堅持質量優先,引導金融業發展同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促進融資便利化、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提高資源配置效率、保障風險可控。
第三,強化監管,提高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能力。要以強化金融監管為重點,以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為底線,加快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完善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建設,加強功能監管,更加重視行為監管。
第四,市場導向,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係,完善市場約束機制,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加強和改善政府宏觀調控,健全市場規則,強化紀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