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至2006年,規模以上工業是指全部國有及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非國有工業法人企業;規模以下工業指年主營業務收入(產品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下的非國有工業企業和全部個體經營工業單位。 從2007年開始,按照國家統計局的規定,這一界定又發生了新的變化,將年主營業務收入不足500萬元的國有工業法人企業不再作為規模以上工業統計範圍。即目前規模以上工業的統計範圍為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企業;規模以下工業統計範圍為年主營業務收入(產品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下的工業企業和全部個體經營工業單位。 2011年3月8日,國家統計局據悉,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統計調查從今年1月起,納入規模以上工業統計範圍的工業企業起點標準從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提高到20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統計的起點標準從計劃總投資額5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統計起點標準提高後,起報點以上的企業或單位逐一進行調查,未達到起點的則進行抽樣調查或科學核算。
1998年至2006年,規模以上工業是指全部國有及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非國有工業法人企業;規模以下工業指年主營業務收入(產品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下的非國有工業企業和全部個體經營工業單位。 從2007年開始,按照國家統計局的規定,這一界定又發生了新的變化,將年主營業務收入不足500萬元的國有工業法人企業不再作為規模以上工業統計範圍。即目前規模以上工業的統計範圍為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企業;規模以下工業統計範圍為年主營業務收入(產品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下的工業企業和全部個體經營工業單位。 2011年3月8日,國家統計局據悉,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統計調查從今年1月起,納入規模以上工業統計範圍的工業企業起點標準從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提高到20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統計的起點標準從計劃總投資額5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統計起點標準提高後,起報點以上的企業或單位逐一進行調查,未達到起點的則進行抽樣調查或科學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