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
1.其他應收款核算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帳款、預付帳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主要包括:
——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
——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
——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
——備用金(向企業各職能科室、車間等撥出的備用金)
——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預付帳款轉入(指已不符合預付帳款性質的預付帳款)
——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2.其他應付款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主要包括:
——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押金
——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
——存入保證金(如收入包裝物押金等)
——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
——應付的工會經費
——應付的職工教育經費
——其他應付、暫收款項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
1.其他應收款核算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帳款、預付帳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主要包括:
——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
——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
——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
——備用金(向企業各職能科室、車間等撥出的備用金)
——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預付帳款轉入(指已不符合預付帳款性質的預付帳款)
——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2.其他應付款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主要包括:
——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押金
——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
——存入保證金(如收入包裝物押金等)
——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
——應付的工會經費
——應付的職工教育經費
——其他應付、暫收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