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房(公寓)產權是40年或50年,住宅產權有影響。
1、商住房是“十一五”時期,國家要重點發展普通商品住房。對於商住房有兩種解釋:
(1)是既可以作店面,又可以作住房(商住兩用);
(2)是樓下是店面,樓上是住房,產權為同一人。
2、 商住房(公寓)產權是40年或50年,產權到期後,要給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
3、對於“商住房”的風險,決策部門早有提示。2007年,北京市住建委就曾針對“商住房”專案發出風險提示,強調這種銷售方式不符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應謹慎投資2011年,北京市下發相關通知,要求商業、辦公類專案不得設計成住宅的格局。
4、開發商在建和未售出的“商住房”出路將是:由房企自持,或出售給住房租賃企業;同樣,一部分個人持有的“商住房”將以合適的價格出售給住房租賃企業,或者自住和出租。
商住房(公寓)產權是40年或50年,住宅產權有影響。
1、商住房是“十一五”時期,國家要重點發展普通商品住房。對於商住房有兩種解釋:
(1)是既可以作店面,又可以作住房(商住兩用);
(2)是樓下是店面,樓上是住房,產權為同一人。
2、 商住房(公寓)產權是40年或50年,產權到期後,要給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
3、對於“商住房”的風險,決策部門早有提示。2007年,北京市住建委就曾針對“商住房”專案發出風險提示,強調這種銷售方式不符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應謹慎投資2011年,北京市下發相關通知,要求商業、辦公類專案不得設計成住宅的格局。
4、開發商在建和未售出的“商住房”出路將是:由房企自持,或出售給住房租賃企業;同樣,一部分個人持有的“商住房”將以合適的價格出售給住房租賃企業,或者自住和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