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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趣味每一料

    塑膠蓋子的塑膠老化,加上生產時,瓶蓋記憶體在應力,時間久了,或者環境溫度變化了,就會開裂。耐環境應力開裂效能是瓶蓋的檢驗指標之一,但通常只有少數企業有做,通常用落球衝擊或者化學法進行檢測。透過檢測的瓶蓋一般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

  • 2 # 凡人閒聊

    根據死因,有不同後果

    婚外女情人死在男方家裡,這還頭一回聽說。一般都是男方死在女方家。

    21年前,我聽我們單位的人說,我也認識的一位死在女情人家。為掩人耳目,女情人迅速將那人穿上衣服,拖到門口道牙邊,給人的印象是死在外面。這人已升高位,官辦葬禮,據參加人目睹有百餘輛車為其送葬。

    婚外死為非正常死亡,一定會驚動警方,由法醫鑑定,猝死開具死亡證明,通知家屬。如系他殺,由刑偵部門追兇破案。

    婚外死,是年歲大,情緒激動,誘發心腦血管疾病猝死,與男情人無關,男情人不負法律責任。

    地下情暴露,男情人有如何面對妻子,孩子,雙方父母,如何面對單位,如何面對社會輿論問題。妻子有可能提出離婚。如果是黨員或公職人員,有可能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如果確有證據,男情人明知女方患有嚴重心臟病,高血壓,經不起酷似繁重體力勞動的折騰。女方家屬也可能提起民事責任,要求經濟賠償,但要負舉證責任。

    如果確有證據,該女確係男情人謀殺,會受到刑罰的追究,有可能判處死刑。

  • 3 # 山西籃訊

    既然有人提出這個問題,那麼,現實生活中並不是空穴來風。

    我朋友和我說過他老家發生的一件真實的事,和題主的問題差不多。說的是:一個男性,退休後居住回老家。該男在某一天晚上,死在了一個獨居的女性家中。

    此男當年大概67歲左右,女的50歲左右。男的喪偶多年,有兩個兒子,兩個女兒,均成家另過,其中有一個兒子和他居住一個院子裡。這個女人年輕時候很有姿,不到18就嫁了人,村裡人風言風語有的是,她也有老公,孩子們也成家立業另過,她老公到退休回鄉就差半年!

    就在某一天晚上八點多,村裡的廣播喊著,讓男人的兒子馬上去某某家,有急事!廣播連續喊了三次。此男兒子下了麻將場,急忙去了女的家,檢視到,他父親半歪坐在沙發上,上衣內麝香保心丸瓶子蓋沒開,翻看了他父親的周身衣服和外露的所有肌膚,確定他父親已經死亡。二話沒說,連忙叫了幾個人去拉。就要走的時候,女的說話了:你父親來我家串門,沒坐幾分鐘就死了,對我家不吉利,希望給點錢。討個吉利,沖沖邪。男的兒子不答應,女的就要哭死苦活的鬧事。男的兒子發火了:你想好了嗎?要錢可以,你給解釋一下,我父親內衣釦子錯位、襪子翻穿了的原因,能解釋通我就給你錢,解釋不通我就扔下人不管了,老子要公了,不私了了!女的一聽,嚇得求饒,讓男的兒子立馬拉走。

    事後,人們私下說,這退休男,條件很不錯,有錢啊,年輕時候到老就喜歡去串門。平時自己有心臟病,常帶著藥,一旦不舒服自己知道吃藥,而這次沒來得及去藥瓶。這個女的,風流成性是年輕時候開始的,就不是一個守婦道的人。

    後來有人說,此男是被女人臨時穿了衣服,一個人拖抱下床,然後放在沙發上,最後去村裡廣播找人的。

    半年後,她老公也退休回來,那個院子至今還空著,不再住人了。

  • 4 # 紅果覺主

    夠悲催的了,本來偷情就很讓人討厭,還死在人家裡,是不是很噁心人,如果我是他妻子的話,立馬離婚,賣房。

    說到這裡我聽過一個真人真事,有個單位的領導,和本單位一女偷情,因為是冬天,就在車庫的車裡幽會,可能是冷,打著暖風,結果,第二天兩個人都死在車裡。據說兩人同一天出殯。真是生不同衾,死同日。何苦呢。他倆的家人給辦理的後事,讓人笑話死了。

    上述的問題同理,能有什麼後果,茶餘飯後的笑料唄。

    所以說,婚外情很害人的,弊大於利,不要貪一時之歡,後悔一輩子。

    因為婚外情不是愛情。

    生活中能遇到我們的另一半不容易,且行且珍惜,如果實在不喜歡,放手再開始另一段感情。個人看法。

  • 5 # 烏魯木齊的小柴

    婚外情,死在了情人家裡這事,既然出了人命,那肯定需要報警,要走法律程式,經過法醫地檢測以後定結論,但是這兩家人肯定是被村裡的口水淹沒的。

    多年前某個大山深處,有一個家裡祖傳做紙活的農戶(就是給死人燒的那些童男童女)生了兩個兒子,都成家立業了,大兒子分家在村頭住,二兒子和老人們在村尾住,誰知道這老頭是個為老不尊的貨,打起來兒媳婦的主意,老二家的媳婦特別厲害,沒沾到便宜,被掃地出門了!大兒子常年在外務工,老頭沒地方住,只好死皮賴臉的跑到了老大家住了,老大的媳婦微胖型,長得不錯,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看誰都溼潤,就這樣,發生了一件倫理之外的奇葩事,老頭在某個夜晚突然死了,聽說當時光溜溜地走的,等大兒媳婦發現時已經僵硬了,家裡人都不願意事情的真相,就這樣悄悄地過去了,雖然說家醜不可外揚,但是紙裡包不住火,後來村裡好多小媳婦湊一起聊天,說的繪聲繪色,說老頭是吃了某個壯Y藥過量了!但是沒有結論,可能是意外吧!

    大兒子受不了大家的議論,帶著老婆去南方發展了,多少年來沒有再回過家,

    所以說偷情有風險,需要注意自身安全!

  • 6 # 栩慈情感

    這事還真硍,女人竟會死在情人家,以前只聽說過男人死在女情人家的。

    那是一個小領導,他一輩子也不知道有多少情人,最後死在情人身上。不知道女人後來怎麼樣了,有沒有負什麼法律責任,只知道那個男人的兒子抑鬱了。躲在家裡誰都不理,因為他嫌他父親太丟人。

    女人死在情人家,有什麼後果,那要看她的死因了。

    俗話說,人命關天,這事一定需要報警,需要警方介入調查死因才能確定後果。

    如果確定是他殺,那男人就得負完全的法律責任,甚至償命也有可能。

    只要能排除他殺,那麼,事情就簡單的多了,其他的,不管死於什麼,男人可能都不需要負法律責任,但是,民事賠償估計是少不了的,因為,畢竟人死在他家,他有說不清的責任。

    只是,這個男人以後也不要在本地混了,因為,唾沫星子也能把他淹死,情人竟然死在了家裡,他的孩子老婆當然也饒不了他,老婆孩子要打他罵他,老婆會提出離婚,老婆會因為他有婚外情提出讓他淨身出戶。

    之後,他無家無業,流浪街頭去吧。

    一十足成千古恨,再回頭已百年身,他只能活在無限的後悔中了。

  • 7 # 菲兒情

    我們村有位留守婦女,她老公常年外出打工。有天夜裡,她去單身漢家做客,心臟病突發死在了男方家,結果判故意殺人罪。

    村裡有位漂亮的女人叫小鳳,她和她老公結婚後有一個女兒。後來,經常聽到夫妻倆吵架,一氣之下,她老公外出打工了。

    她老公平時也很少回老家,只有過年的時候,才回來看望一次妻子和女兒。

    她老公常年這樣,對於小鳳這個本身私生活,就不太檢點的女人來說。真的很容易出事,小鳳在家沒事就喜歡打麻將。

    後來,就和村裡的單身漢小萬,也就是她的麻友。越走越近。關係很不一般,後來逐漸發展成了戀人關係,不可思議。

    那單身漢,好歹也是未婚之人,老是和她保持這種關係。感覺不光彩,希望小鳳要想和他在一起,就要她和前夫離婚。

    然後再光明正大的迎娶她,但是小鳳卻堅持不同意這樣。Ta們在一起本來就見不得人,如果嫁給他,那不給村裡人笑話嗎?

    那單身漢對她開始心存恨意,有天夜裡,小鳳耐不住寂寞又去找他了。誰知,小鳳心臟病發作,而她隨身攜帶的藥,卻被單身漢動了手腳,給調包了。

    小鳳吃了後,沒有效果,反倒加劇了她的死亡。那單身漢原以為自己做的天衣無縫,他認為就算警察查案,最多一點民事責任。

    他的這些小心思,逃不過警察的審問,和指紋與DNA檢測。最後認定那單身漢犯故意殺人罪,被警方緝拿歸案,他供認不韙。

    香菲結語:

    婚外女人,本身就是有夫之婦的人。還在找別的男人約會,就是有違背道德倫理的事情。確實是很不光彩,不應該做。

    婚外女人突然死在他家,結果如何,也要看是否有故意的行為。如果是出現意外死亡,那就算無刑事責任,但是民事責任還是有的,需要進行一定的經濟補償。

    如果是有意為之,那是需要負法律責任,那是故意殺人。就像文中的男子一樣,在明知女方有心臟病的情況下,調包藥物。

    而導致女方死亡,他不但沒有采取急救的措施。還偽造案發現場,認為女方和他在一起是自願行為,與他沒有關係。

    總之,已婚人士還是好好珍惜,來之不易的婚姻生活。找婚外第三者真的風險很大,都說夫妻還是原配的好,不是嗎?

  • 8 # 口天天

    村裡56歲的王大姐就死在情人家裡了,當時整個村子都轟動了,畢竟這麼大年齡還偷人而且死在情人家,給孩子們丟臉,真的是個大笑話。

    王大姐有三個兒女,丈夫35歲就去世了,當時三個孩子都還小,她也曾經找了離婚男人,想要招夫養子,跟她共同把孩子撫養大。

    可是和這個男人結婚後,男人對她兒子不聞不問,吃喝嫖賭抽樣樣來,而且脾氣不好,每次打牌輸錢回來都要發脾氣摔東西,還對王大姐家暴。

    王大姐為了孩子強忍著和他過日子,但是她也是個水性楊花的女人,雖然不打算和男人離婚,但是喜歡勾搭男人,她從不缺男人。

    那年冬天,孩子們都在家睡覺,男人也去打麻將去了,她把早飯做好後,就去了鄰村情人家裡,因為他倆早就約好了的,那天天氣特別冷,王大姐為了時尚漂亮,穿的很單薄。

    到情人家後,兩個人迫不及待到房間,可是事情還沒辦完,王大姐就因為哮喘病呼吸急促氣喘不過來而停止了生命。

    原來王大姐哮喘病特別厲害,每次哮喘病發作時就喘不過氣來,必須馬上用藥往嘴裡噴,可是那天王大姐走的匆忙,忘記帶藥了而死。

    王大姐孩子知道後趕來男人家裡,把男人痛打了一頓,要求賠償,可男人覺得自己沒罪,是王大姐自己忘記拿藥而導致死亡的,但是出於人道主義還是賠償了10萬塊錢。

  • 9 # 烽葉戲諸侯

    聽起來有些奇葩,但這樣的事情還真有。我們小鎮就發生過類似的案件。

    一個秋天的早上,警察局民警剛上班,電話就響了,電話那頭稱自己那裡死了人,聽到有命案,4名幹警立馬趕了過去,出事地點在一個老舊的小區內。

    302室,一男子看到警察過來,怯生生地指向其中一個房間,警察進去一看,床上躺著一名女子,早已死亡多時。

    不久法醫來了,警察帶這名男子去了警察局,據男子交代,自己和房間內的女人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因為一次培訓,兩人的感情升溫,進而發展成地下情人的關係,這名男子是單身,女人已經結婚,還有一個三歲的女兒。

    昨天下了班,女人跟男人回到了男人的住處,兩人吃了燭光晚餐,半夜還做了宵夜,凌晨三四點,男人醒過一次,發現自己躺在地上,頭昏腦脹,以為自己做了夢才會摔下床,上床後推了幾下女人,女人沒什麼反應,也沒當一回事,又繼續睡,到了早上鬧鐘響起,自己再次醒來,才發現身邊的女人早已沒了知覺。

    後來經法醫認定,女人死亡原因是一氧化碳中毒,體內碳氧血紅蛋白濃度為50%。而男人體內的碳氧血紅蛋白濃度僅為10%。就是說,他們兩人不同程度地一氧化碳中毒。

    經警方調查,男人家有兩處使用天然氣,一處是天燃氣熱水器,一處是天燃氣灶,天然氣灶的閥門是一直不關,天燃氣熱水器基本上也是常開,警方推測一氧化碳中毒,多半是天然氣洩露,那天他們兩人睡覺,還特地開了空調,門窗都是關閉的。

    女方家屬知道這個事情之後,丈夫和女方的父母把這名男子告上了法庭,人是死在男人家的,有脫不了的干係,就算沒有刑事案件,也要承擔民事賠償,女人的死亡,跟男人家未正確使用天然氣有直接關係。

    經過警方勘察和法院審判,最終認定女人的死,和男人存在因果關係。

    1.兩人一氧化碳中毒情況不一樣,存在個體差異,根本原因也是男人不正確使用天然氣(用後要關閉閥門)造成封閉空間一氧化碳含量較高。

    2.半夜自己醒來,已經發現女人有異常,沒有盡到提醒和保障義務,有疏忽大意的過失。

    最終,對於女人的死亡,法院認為男人要負80%的責任,判處男人賠償女方家屬各種損失,包括喪葬費等70多萬元 。

    從這個的案例不難看出,一時的偷情,也要付出慘重的代價。

    再回到這個問題的本身,對於婚外死在他家,這樣的情況發生。隨著科技的發達和天眼密佈,如今的刑事案件破案率幾乎是100%的比例。

    首先,死亡是否屬於刑事責任。排除刑事責任後,那麼也要承擔一些民事責任,畢竟死在一方家裡,家中一個人死亡,一個人沒有死,總會有脫不了的干係。

    就在去年,我們這邊還發生了一起老人死在賓館,是一個女人報的警,後來有人說這女人是情人,也有人說這女人是小姐,不過這都不重要了。

    最終這件事情經過警方協調選擇私了,女人只能自認倒黴,雖然沒有刑事責任,但人命關天,也賠償了20多萬塊給了對方的家屬。

    婚外情,本身就上不了檯面,地下情的關係,一旦這樣的事情被捅了出來,以後怎麼面對家庭,怎麼面對子女。如果在一些國家性質的單位,還要受到黨政的處分。

    人這一生,擇一人步入婚姻,結婚生子,本身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每對夫妻都要且行且珍惜,實在過不下去,早點放手,再開始另一段感情,這是最起碼的底線。

    婚外情畢竟不是愛情,修不了正果。

  • 10 # 一年一度到江南

    公司的老周單身二十多年後,跟飯堂的大媽秀嬸好上了,沒想到他們很快就出了事。

    老周他們老家的風俗是很早就結婚的,他也是18歲就借了婚,生了兩個兒子夠年齡了,才補的結婚證。

    沒想到夫妻倆一起出來打工,沒多久他媳婦眼界開了,就看不上老周,離了婚跟別人跑了。老周自己帶著兩個兒子,辛辛苦苦二十多年,可算熬出來了,兩個兒子都各自成家立業。

    老周其實還算相貌堂堂,身材魁梧健壯,這二十多年裡,也有過兩三個女人,找過他搭夥過日子,但他始終一毛不拔,所以都是跟了他大半年就散了。我們都說他作為男人,怎麼能那麼摳門,簡直丟男人的臉。

    直到前段時間,公司來了個飯堂大媽秀嬸,她其實是佛山人。家裡兩個兒子,都各自成家了,但她強勢慣了,兩個兒媳婦都跟她非常合不來。她老公呢本來就忍了她好多年,也乘勢一副幫理不幫親的樣子,她一怒之下就一個人跑到這邊來打工。

    秀嬸四十七八歲,老周46歲,年齡上倒也差不多。老周哄得秀嬸心花怒放的,甚至還願意倒貼老周,他們很快就住在了一起。

    沒想到第二天,一大早就來了120,後來警方也來了,結論是:屬於正常死亡,但死亡後五個小時,老周才報警。

    秀嬸的家裡人也來了,老周覺得很委屈:我哪知道啊,以為她只是興奮得暈了過去……。家屬要求老周賠錢,但他脖子一耿:沒錢,愛咋咋的。

    畢竟是山長水遠,而且這事太丟人,加上老周又臭又硬,秀嬸家裡人跑了幾趟,這事最後也就不了了之。

    按說因為這事,老周應該臭大街了,可不知道哪裡不對,現在公司就有兩個,跟他搭夥過日子的。最誇張的是,租房給他的單身的老闆娘,居然免了他的房租。這讓我們都大吃一驚,難道她們就都不怕嗎?

    結語:

    這樣的事肯定得就事論事了,先警方處理。如果沒有刑事責任,就雙方商量具體的民事責任。

    這事畢竟是醜事,一般男方都要付出一些民事賠償,但像遇到老周這樣,既不要臉又油鹽不進的,那就得好好跟他鬥耐性,真的是急不來的。

  • 11 # 風輕雲淡75281

    婚外情是不道德的,它會遭成男女雙方家庭的破裂。很多人一談到婚外情就嗤之以鼻,可有的人為了追求刺激,偏愛這一口。有的人因此離婚,更有甚者搭上性命。

    去年冬天我們村的一箇中年婦女就鬧出笑話。這個女的在我們街上一個小吃部裡上班,平時看著挺老實的一個人,沒想到背後裡幹著見不得人的事,她丈夫長年在外打工,孩子在外上學,公公婆婆住的地方離她又遠,這給她偷人提供了方便。她經常晚上把相好的男人帶回家過夜,公公婆婆聽到過這個事敢怒不敢言,怕兒子失去媳婦,兒子在家裡更是個窩囊廢,怕媳婦怕得要命。丈夫在家的時候她不能明目張膽地偷人,現在丈夫不在家,為她偷人提供了方便。在一天下午,她和情人約好在她家過夜,並把房門鑰匙給了情人,五點多鐘她下班回家,開啟門一看,情人躺在她床上死了,當時把她嚇壞了,趕緊叫來鄰居,鄰居來了之後就明白了一切,她的醜事鄰居早有耳聞。無論怎麼說,出了人命總得報案,派出所的民警去了以後,認為可能這個男人是因為吃了性藥導致的死亡,並對這個女的進行了檢查,女的謊稱“死者是給兒子來說媒的,不知道什麼原因死在這裡”。

    出了這樣的事,遠在外地的丈夫也趕了回來,雖然心知肚明可是拿她沒辦法,死者家屬要求賠償,最後在民警的調節下,女方拿了一萬八千塊錢。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這種人臉皮厚,至今還在小吃部裡上班,我見了她就不願踏進小吃部一步,真不明白為什麼店主人還敢用她?

  • 12 # 手機使用者青山夕照

    婚外情,害死人,有鐵證,應依法追究。

    婚外情,致死人,不應負法律責任。可能經濟上得有點說法。

    總之婚外情害人又害己,千萬要不得!

  • 13 # 筆尖下的回憶

    正告:出軌有風險,偷情需謹慎。

    故事發生在我的鄰村。去年冬天的一個晚上,農曆11月8日。下班後,有老公有兒子的雅麗,去了公司同事林峰的家。林峰打開了煤氣灶,為雅麗做了一頓豐盛的晚餐。二人點燃了蠟燭,喝了不少酒,一起渡過了一個浪漫的夜晚。隨後兩人到臥室睡下。

    第二天中午,林峰掙扎著從床上坐起,卻發現躺在身邊的雅麗渾身冰涼,早己沒有了脈博和呼吸。

    林峰隨後撥打電話報了警,事後經法醫鑑定,雅麗是一氧化碳中毒而引起的死亡。

    警方認定,林峰犯罪事實不成立,免於追究刑事責任。但雅麗的爸媽和老公卻認為,雅麗的死林峰是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於是他們決定起訴林峰,並向林峰索賠40萬元賠償金。

    半年後,當地法院多次開庭,並作出一審判決。

    重溫事件:去年農曆11月初八,女子煤氣中毒,死在相好的家裡

    雅麗和林峰是公司同事。在一次聚會時,兩人一見鍾情,之後偷偷的成了一對地下情人。

     林峰雖然已三十多歲,但並未結過婚,雅麗卻是己婚婦女,還有一個長得很帥的兒子。

    去年農曆11月初8。半夜十一點鐘,下班後的雅麗來到了林峰的家中。

    雅麗說她有點餓,讓林峰開啟煤氣灶,做了頓豐盛的晚餐。吃完飯,喝完酒兩人在臥室躺下睡覺。

    夜裡,林峰睡得昏昏沉沉,迷迷糊糊的,腦袋發脹,頭也很痛。發現自己昏睡在臥室的沙發上,褲子都給尿溼了。自己也不知道昨回事。

    林峰勉強起身,走向臥室,他推了推躺在床上的雅麗,可她並沒有反應。由於頭暈得實在厲害,林峰便爬到床上繼續睡了起來。這一覺竟然睡到第二天中午近11點鐘

    林峰感覺依然頭髮蒙,渾身難受,腦瓜疼。他拼命站起,推了推雅麗,可怎麼推她都沒有一點反應。

    這事讓他大吃一驚, 不會是雅麗出什麼事了吧?不然它為什麼不會動彈了呢?林峰把手伸向雅麗的鼻孔,伸手一探,一點氣息都沒有。於是連忙撥打了120。經醫生確認,雅麗心跳停止,已無生命體徵。

    後經走訪調查,警察局已把事情理清,經過商議,一致認定林峰犯罪事實證據不足,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後經縣警察局法醫鑑定,確認雅麗林死於煤氣中毒。

    老婆暴亡,還死在情人家裡!雅麗的老公接受不了這個事實。他們的兒子才剛滿四歲。今後的日子可怎麼過呀?

    雅麗的父母同樣是傷心欲絕悲哀悲痛。雅麗可是他們的獨生女呀,平常非常懂事,又很孝順,二老的生活,全憑她照顧。可現在女兒死了誰來給他們養老呢?白髮人送黑髮人真的非常令人心痛,?

    林峰的日子也不好過。雅麗走之後,他更無心工作,痛苦失眠,吃不下飯,睡不好覺,情緒低落,幹什麼都沒心情。經過調查,警方確認林峰沒有犯罪事實,不必追究刑事責任。

    可雅麗的父母和丈夫都認定,雅麗的死,林峰是絕對脫不了干係的。就算不負刑事責任,民事賠償也要進行。於是他們將林峰告上了法庭。他們認為,雅麗的死,與林峰拖延搶救時間,不當使用燃氣的行為,密切相關。他們要求林峰賠償死亡金。後經警方多次協調,林峰答應賠償二十萬的死亡金!

    在這件事中,女的死在了男的床上,如果是男未婚女未嫁倒還好說,找到女方父母,解釋清楚,承擔應負的責任就行了。

    可現在情況有點麻煩,林峰雖然未婚,可雅麗卻是有家室有兒子的人。他們這樣做既使家人蒙羞。又讓他們沒法做人,林峰雖然沒有犯罪,也不至於會判刑。

    但是在道德上是要受到譴責的!但凡有點良心和責任心,就應該向雅麗的丈夫道個歉並主動給予賠償,還要負責部分喪葬費,而不是逃避責任。能躲過刑罰,卻逃不掉道德的譴責。從良心上也說不過去。

    人生漫長,且行且珍惜吧!

      

     

  • 14 # 唐大嘟嘟的情感與民生

    這種事情,如果不牽扯到故意傷害,基本上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對於雙方來說,都是丟人的事,人知道的越少越好。

    一個局的副局長,年紀都50多歲了,人老心卻不老,相中了剛剛調轉來的30多歲少婦。他多金、有財,會唱歌寫詩、有才,會手腕的副局長將少婦的心牽走了。兩個人在一次出差在一起了,沒有人發覺這一切,他們掩飾得非常好,沒有人發覺。

    副局長年少就掏空了身體,表面看起來健健康康的,卻潛伏著疾病。他又在少婦身上用力過猛,導致出差外地時,發生了猝死。

    少婦害怕極了,她大喊大叫地衝出了房門,請服務員幫忙救人。服務員急救,別人打120、人,人還是走了。

    當地公安機關將人拉走,詢問了少婦,問明瞭情況。就通知了他們單位,讓單位派人來處理。

    這是意外事件,與刑事案件無關,當地公安機關將事情交待完就撤了。副局長的家人將遺體拉回家裡,處理後事。

    少婦被放假了,讓老公關在家裡一頓教育。她老公沒有提出離婚,就是讓她提出調轉工作,到外區上班,避免看到原單位的同事不好意思。

    副局長的家人提出了起訴,他們認為少婦也是有錯誤的,應該負有民事賠償責任。

    少婦家的男人,好像特別愛這個老婆,真的替老婆打官司。他有幾個好哥們懂法律,還有法律界的,看到男人不計較老婆過去的事情,也真心幫忙。收集證據、找案例,活生生地把案子給打贏了。

    少婦與副局長的事是兩廂情願的事,副局長的死因是疾病來的,少婦與副局長在一起只是誘因。這不是少婦所能考慮到的和想到的,這是不可抗力。

    副局長家也沒有轍了,反正自己家錢也多,就是出口氣。

    少婦與老公恢復了正常的生活,還給老公又生了兩個孩子,一家五口過得是其樂融融。

    婚外情的結果有好有壞,因為身體原因或服某種藥物發生變故,請正在婚外情或想走入婚外情的人注意了。

    小心為上啊。

  • 15 # 朱增林呀

    下馬莊出了件奇事,很快傳遍了全縣。建築隊的小老闆老汗死在了寡婦家裡,一時傳得沸沸揚揚。說老漢是老闆,實際只是個農村包工頭。組織一班人在十里八鄉給別人蓋房修屋。鄰村的寡婦50多歲,已經在隊裡幹了好幾年了,平時就是管管後勤,保管工具兼記錄工人們的出勤。兩人平時接觸較多,感情上很合得來。出事那天,是個下雨天,不能出工。老汗叫了幾個人中午到鄰村寡婦家喝酒,寡婦的子女都在外地,平時只有她一人在家。酒足飯飽,又打起了麻將,一直打到晚上10點才散場。別人走了,老汗卻抝著不走,寡婦也沒硬趕。凌晨寡婦發現老汗沒了動靜,趕緊拔打120急救,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鑑定,屬於心臟猝死,正常死亡。

    怎麼辦呢?名聲已經傳出去了,老汗的兒女只好把老汗草草埋葬。寡婦的兒子把她接到外地居住。包工隊也解散了!

  • 16 # 土家姐姐

    農行某女職工叫情人來家幽會,她膽子真大,據說那天她老公下鄉去了,她情人是電信局的,人算不如天算,沒想到中途她老公殺個回馬槍,外面門敲個死,屋裡的兩個人如熱鍋上的螞蟻,所有的風花雪月蕩然無存,只剩驚恐萬狀。

    就這樣,她心一橫讓她情人爬出窗戶,站在一個樓臺寶上,本來一個人若是平心靜氣的話,站個一小時左右應該沒問題,問題是那男的驚慌失措,因為是二十多年前嘛,這檔子事問題是相當嚴重的。就這樣,那男的一失足從九樓摔下去,當時就摔死了。

    一石激起千層浪。死者家屬天天去農行營業廳鬧,要女的一命換一命,農行為了息事寧人就把女的開除了。她老公也提出了離婚。原來那天是她老公設的計,目的就是為了捉姦。兩口子一個直接,一個間接,都有罪。

    後來,男的被判三年,賠償了一些錢。整件事沒有一個贏家。珍惜生命,遠離婚外情。婚外情是毒藥會讓人生不如死。輕則妻離子散,重則家破人亡。更有甚者,會負出法律的代價。

  • 17 # 清白路人

    我的一個62歲的王乾孃就死在了情人老頭家裡,太讓人不敢相信了,孩子們也是丟盡了臉面。

    王乾孃是我的一個鄰居,我們住在一個鎮上,她的孩子們都在城裡住著,這個房子就剩下了王乾孃和她的老伴。在前幾年的時候她的老伴突然中風,搶救過來後已經偏癱了,無法下地走路,只能坐輪椅或躺床上,大小便都無法自理。

    王乾孃在我的印象裡是特別和藹可親的,每次遇到後都會笑眯眯的跟我們打招呼,有時買的水果啥的也會拿給我們吃,特別客氣,特別親近的那種感覺,她對老伴的照顧在我們眼裡也是特別恩愛的,常常把老伴收拾的乾乾淨淨的,一點異味都沒有。

    別看王乾孃已經62歲了,但她的身子骨還是挺硬朗的,也特別愛美,自己每天打扮的也是漂漂亮亮的,不知道的人還以為她50出頭呢。每次聽到別人誇她年輕時她都高興的花枝招展的。

    平常的時候她就是在家做做飯,買買菜,伺候自己的老伴,等到下午的時候天氣好她就會抽空去廣場跳跳舞,時間久了也就有自己的舞伴了,她的舞伴就是一個單身的老頭,今年也快60歲了。

    當老頭聽到王乾孃的老伴癱瘓在床時心裡就有了想法,特別體貼王乾孃,又是買水喝,又是幫她擦汗,又是幫她捏腿的,久而久之王乾孃也就挺喜歡這個老頭的,兩人就偶爾會住在一起,發生了實質性的關係。

    王乾孃深知這樣是不道德的,可自己老伴癱了,又沒有夫妻生活,現在出現了一個老頭正好可以填補她內心的空缺。不過王乾孃為了不留下什麼詬話,行事還是挺小心的。

    她們白天走路去跳舞從來不一起去,總是一個在前一個在後,跳完舞后也是分別離開,然後彙集到老頭家溫存,到了傍晚王乾孃還會回家繼續伺候老伴,從來不留宿在外過夜,這樣的生活持續了一年之久,沒有被任何人發現和懷疑,也許是王乾孃人品在那裡放著,也不會有人多想吧。

    直到有一次天氣特別熱,跳完舞后大家都大汗淋漓的,散場后王乾孃又避人耳目的去了老頭家,因為天熱出汗的原因,愛美愛乾淨的王乾孃進了門就去洗澡了。

    出來後穿著帶水的拖鞋踩在地板上,一不小心就摔倒了,後腦勺著地,對於老人來說這是致命的,她們的骨頭都是非常脆弱的,此時地上流了很多血,老頭當時嚇壞了,趕緊撥打了120。

    人啊老了就是老了,只要摔一跤可能就再也起不來了,王乾孃也是如此,等到120趕到時,王乾孃已經沒了呼吸,此時她正赤裸裸的躺在冰涼的地板上,按照流程醫院撥打了110,然後開具了死亡證明。

    此事一出當地的人都議論紛紛,任誰都沒想到王乾孃會做出這樣的事,因為她在我們的腦海裡確實是一個非常好的大娘,不過也有人是理解王乾孃的,畢竟自己的老伴癱瘓在床了,她也不容易,等等的一些話語都落在了兒女們的耳中。

    王乾孃的老伴知道自己的妻子是以這樣的方式走的,心裡有一股氣憋不上來,沒過兩天也一命嗚呼了,這一下送走兩個老人,對孩子們來說也是非常痛苦的。

    而王乾孃和老頭髮生實質性的關係都是兩廂情願的,出事後老頭也在第一時間報了警,他除了在道德上存在了汙點,其它沒有任何責任,只是迫於壓力出於人道主義也賠償了一點錢,只是這點錢還不夠喪葬費的,兒女們看他也挺不容易,也就沒跟他計較了。

    婚外情死在他家的後果需要看具體情況具體對待的,像王乾孃和老頭髮生實質性的關係是兩廂情願的事情,她的死只是一個意外,這個後果就只能自行承擔了。

    對於其它的後果就來自於道德上的譴責和兒女們的鄙視了,這確實不是一個道德的行為。

    人老了一定要把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這些道德敗壞的事情還是不做為好。

  • 18 # 無法超越的足跡

    題目的意思就是女子出軌搞婚外情,在搞婚外情的過程中死在了對方家,這裡面要看是怎麼死的,現在先不說婚外情的是否合理合法,從女子到男方家中,說明男方有可能單身或者獨居,是否是已婚也不清楚,但是女子願意到男方家中,說明兩個人的關係非常好,好到明目張膽的程度。

    女方死在男方家中,雙方關係是出軌情人關係,大家都知道出軌的目的是什麼,90%應該為了性,剩下的有可能為了財或者為了情,導致出軌的原因有很多,但是不管什麼原因,在還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出軌都是不對的,就算你有一萬個理由都是錯的。

    女方到男方家中,其實無法就是做男女之事而已,女方到底怎麼死的,是突發疾病猝死,還是在做某些事情的過程中失控而死,還是說做某些事的時候發生意外導致死亡 或者說雙方發生矛盾,一方動手後導致女方死亡,每種不同的死因代表著承擔責任的大小不一樣,所以死亡的方式其實必須要說清楚。

    現在來說出軌突然死亡要不要承擔責任,肯定是要的跑不了,打個比方說就算是死者自身猝死,原則上來說跟出軌男性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是出軌屬於道德範圍的事情,死者的丈夫和家屬肯定不會放過出軌的男性,女性不死都不會放過,現在人死了而且死在男人家裡面,死者家屬會善罷甘休才怪了。

    如果說在辦男女之事過程中導致死亡,那出軌男子承擔的責任就更大了,刑事責任不好說,在正常的運動範圍還好,如果超出運動範圍的一些行為,那就有可能造成間接死亡或者直接死亡的責任,這個就有可能攤上大事了,民事賠償肯定跑不了,是否有刑事責任這個要看情況。

    可以說原本就是不正當關係,這種就是見不得光的事情,再加上在出軌的過程中在出軌物件家中死亡,這種怎麼可能沒有責任呢,人在你家中沒的,不管是不是你導致的,道德上已經越界,很有可能會被狀告說沒有進行及時的救助,加上人死為大,所以人道主義賠償是基本的,至於還有沒有其他的責任,那就要看案件的性質了,不管怎麼樣出軌過程中在出軌物件家中死亡,想象的空間太大了,這樣的人值不值得惋惜和同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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