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愛評影

    按國家規定來說嚴格上是存在的。二次剪輯之後也會有權益紛爭的問題。主要看是否有針對權益人是否要追求權益。儘量做積極向上的內容。

  • 2 # 大東剪輯66

    侵犯音樂著作權的條件:

    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才能夠構成侵犯音樂著作權:

    1、侵害的著作權標的必須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範圍內。

    2、作品須具備有著作權法所賦予享有的專屬排他權利。

    3、被害人享有被侵害的作品的著作權。

    5、被告不屬於合理使用著作權。

    二、新增背景音樂主要涉及表演權

    表演包括現場表演和機械錶演兩種。前者是指表演者向現場觀眾表現作品的行為,如演奏樂曲、演唱歌曲等;後者是指運用唱片、光碟等物質載體形式,向公眾傳播被記錄下來的表演的行為,如商場、酒店、飛機、列車等公共場所播放背景音樂等。

    具體而言,拍攝影片後添加了背景音樂,屬於機械錶演的範疇。按照法律的規定,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的,屬於對作品的合理使用,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 3 # 國國steven

    我是覺得不用於商業用途,就是可以的。

    釋出自媒體只是一種資訊的釋出和分享,沒有商業用途,不算的。

    但是你接廣告時用了,一定要申請

  • 4 # 輝坂田686

    首先,影片不要原原本本的照搬過來就轉,影片必須經過後期製作,加上原創的比如聲音,字幕,圖片等等,然後分割影片為幾段分別配音配字。所以想做好自媒體有很多種方式,既然不想做vlgo,那沒辦法搬運就得有風險,不合格的影片平臺是不會推薦也不會發

  • 5 # 星旭影視

    總體上講,音樂作品的智慧財產權包括著作權和鄰接權。   

    (一)著作權   創作音樂作品的人是著作權人,包括詞作者和曲作者。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1、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2、音樂作品一旦創作出來,作者即享有著作權,不論是否已經發表;作者享有決定是否發表的權利。   

    3、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4、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5、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6、複製權,即以印刷、影印、拓印、錄音、錄影、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7、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8、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9、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透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影象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10、資訊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二)鄰接權   

    鄰接權的字面意思是與著作權相鄰的權利,實質上指作品傳播者在傳播作品時所享有的權利。鄰接權的獲得以著作權人的授權及對作品的再利用為前提。對音樂作品來說,鄰接權人主要包括表演者和錄音錄影製作者,在音樂網路傳播風靡的背景下,還應加上網路資訊傳播者。   

    二、新增背景音樂主要涉及表演權   

    表演包括現場表演和機械錶演兩種。前者是指表演者向現場觀眾表現作品的行為,如演奏樂曲、演唱歌曲等;後者是指運用唱片、光碟等物質載體形式,向公眾傳播被記錄下來的表演的行為,如商場、酒店、飛機、列車等公共場所播放背景音樂等。   

    具體而言,拍攝影片後添加了背景音樂,屬於機械錶演的範疇。按照法律的規定,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的,屬於對作品的合理使用,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 6 # 川大俠

    這個問題我也不怎麼懂!平時有時沒事喜歡整(創作)兩首歌曲,一般都是搬裝的原創,影片素材某些時候也是去西瓜上收的素材!但有時創作的時候也遇到過,影片侵權了,稽核通不過!很少的音樂歌曲也不會透過!真正你害怕別人侵權,你乾脆就不讓別人快取!有些影片和歌曲是這樣做的!快取不了,版權問題!讓別人快取的就不算侵權,你害怕侵權,為啥讓別人快取?我所以說在西瓜影片上能快取的就不算侵權了!

  • 7 # 陌諷

    嚴格來說是算侵權的,你隨便編輯一個圖片配上以成品或已有作品的音樂或影片都應該算的,但是有沒有人找你維權又是另一回事了,如果你搬過來的音樂突然在你這火了,造成了極大的收入,相信原作者肯定會找你的,要是你的收入一般,只要不是太當紅或明確備註版權的,基本上都沒事,相當於幫原作者宣傳了,人家也不會找你。

  • 8 # 裡柯聲解說

    錄的影片,不被別人舉報,一般情況下是沒有問題的。

    如果想徹底解決搬運問題,就多錄幾段,每一個片段間隔遠一點。有條件的話,剪輯的時候,自己調一下色彩,鏡面反轉一下,可以避免部分搬運問題。

  • 9 # 晶晶愛娛樂

    這個問題問的很好,如今做自媒體的越來越多,好多內容並不能拍原創,只能截圖或者轉發影片,而這些圖片和影片就涉及侵權問題。那麼怎麼才能做到不侵權呢!首先,影片不要原原本本的照搬過來就轉,影片必須經過後期製作,加上原創的比如聲音,字幕,圖片等等,然後分割影片為幾段分別配音配字。所以想做好自媒體有很多種方式,既然不想做vlgo,那沒辦法搬運就得有風險,不合格的影片平臺是不會推薦也不會發布。希望這個回答能幫助到您!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請問有誰在線上買過保險,理賠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