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負判定的方式
1.得分獲勝。在比賽結束時,得分多者為勝方。
2.棄權獲勝。由於一方運動員受傷或自願退出比賽,或回合間休息後不能立即比賽,則對方運動員獲勝。
3.裁判員終止比賽獲勝。比賽中,運動員實力懸殊,當一方運動員明顯處於劣勢或身體狀況不適宜繼續比賽時,裁判員可以終止比賽,判定對方運動員獲勝;當一方運動員因受傷不適宜參加比賽,則對方運動員獲勝。
4.取消比賽資格。一方運動員因犯規取消比賽資格,則對方運動員獲勝。
5.擊倒獲勝。一方運動員被擊倒10秒後不能繼續比賽,則對方運動員獲勝。
6.因頭部受重擊終止比賽獲勝。一方運動員頭部連續受重擊而不能繼續比賽,則對方運動員獲勝。
7.對手未出場獲勝。比賽開始三分鐘後,如果一方運動員未出場,則另一方運動員獲勝。
8.平局。只限於對抗賽。
勝負判定的方式
1.得分獲勝。在比賽結束時,得分多者為勝方。
2.棄權獲勝。由於一方運動員受傷或自願退出比賽,或回合間休息後不能立即比賽,則對方運動員獲勝。
3.裁判員終止比賽獲勝。比賽中,運動員實力懸殊,當一方運動員明顯處於劣勢或身體狀況不適宜繼續比賽時,裁判員可以終止比賽,判定對方運動員獲勝;當一方運動員因受傷不適宜參加比賽,則對方運動員獲勝。
4.取消比賽資格。一方運動員因犯規取消比賽資格,則對方運動員獲勝。
5.擊倒獲勝。一方運動員被擊倒10秒後不能繼續比賽,則對方運動員獲勝。
6.因頭部受重擊終止比賽獲勝。一方運動員頭部連續受重擊而不能繼續比賽,則對方運動員獲勝。
7.對手未出場獲勝。比賽開始三分鐘後,如果一方運動員未出場,則另一方運動員獲勝。
8.平局。只限於對抗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