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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068933072948

    同意趙欣的說法。沒有沒成立工會的企業交工會籌備金。成立工會的企業交工會經費。一般的工會經費是按照工資總額的2%來計提工會 經費。其中工資總額包括所有人員的所有工資(包括加班、年終獎等等)。如果是工會經費,上繳部分是上述2%的40%。一般有兩種徵收模式,一種是差額徵收,即直接徵收40%;一種是全額徵收,即全額徵收100%,然後返還60%到公司工會賬戶。全額徵收的好處在於能保證企業工會能收到工會經費,而不用看企業財務臉色。如果是籌備金,那就是2%的100%。目的是為了督促企業建立工會。原則上企業在建立工會之後,也會將其中的60%返還給企業工會。所以在繳納工會籌備金後,一定要把繳納的票據留好,待工會建立之後找當地總工會要求返60%。如果是建安行業,目前部分地方實行的是按照工程總造價的3‰或者4‰來徵收的,按照專案屬地原則徵收,在什麼地方開展,就在什麼地方繳納。而這個3‰也是按照人員工資在工程造價中的佔比來測算出來的,原理其實一樣。補充一點。16年起,繳納工會經費就會開稅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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