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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倍兒爽8

    有不妥之處。外單位來參加會議,是你邀請來的客人,你是央企,你是聯合國的企業又能咋啦?我們是禮儀之幫,要的是禮貌和尊敬。明天我在百樂門請客,該央企的當家人務必請來,每人需交10萬元宴席費,不交的保安給我拿下。有何想法?你依為你是誰,尊重你是人,反之你就是狗屁!

  • 2 # 萌叔看財經

    企業對於本單位員工的著裝要求,只要是經過企業民主程式制定並公示,那是可以視作企業內部的規章制度,對企業內部員工是有約束力的。

    至於企業能不能要求外部單位人員規定著裝,個人認為在日常工作交流中維護個人形象,保持衣冠整潔也是個人禮儀的一部分,所以著裝起碼要做到乾淨整潔,不然太邋遢,在一些高檔酒店也的確會出現拒絕接待的情況。

    題中說到在參加會議時對方要求統一著裝,既然對方已提前通知,也沒細到對服裝的款式和顏色等也強制要求,一般家庭基本都購置有長褲襯衫皮鞋這些服飾,所以為表尊重,倒也不用計較太多。

  • 3 # 心飛揚16881688

    個人認為,來者是客,入鄉隨俗就好,談不上法律,受邀參加會議,關於裝束問題,在參加會議前就可能告知對方的,既然不接受,為啥還參加呢!如果你有拒絕不按要求著裝的能力,就完全有拒絕參加會議的資本!本來是雙方合作愉快的一件事,不要上升到法律層面,法律是做人做事的最低底線,真的沒功夫去辨別無厘頭的瑣事!請客和赴約都是一種尊重,謝絕也是一種尊嚴!你若高不可攀,他何來要求一說?

  • 4 # Yifan5

    作為一家大型企業,必須制定企業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章程,對於規範化管理才有據可循,也是至關重要的。關於規定企業內部員工統一著裝無可厚非,同時並要求外來人員著裝按企業規定標準執行,這規定並不違法。

    要求外來人員著裝按企業內部規定執行,並沒有非法限制、剝奪、妨礙作為自然人的自由權,包括身體自由權和精神自由權。其規定對自然人自由不存在脅迫,所以與違法不可相併論。企業的出發點是明確的,目的為更好地維護企業自身形象。

    如果說,外來人員來到該企業後,未能按自己的意志或初衷的著裝而造成精神上的牴觸,是否損害了外來人員精神自由權?這應一分為二,說到底是外來人員徵得同意並自願到該企業來的,其到來有目的性和既得利益的,正如好比享受權利和必須履行義務一樣。著裝規範整潔在很多行業中都有比較嚴格的規定,這體現了企業整體素質,也是企業文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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