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基礎設計時,所採用的荷載效應應按:
1 按地基承載力確定基礎底面積及埋深或按單樁承載力確定樁數時 傳至基礎或承臺底面上的荷載效應應按正常使用極限狀態下荷載效應的標準組合;
2 計算地基變形時 傳至基礎底面上的荷載效應應按正常使用極限狀態下荷載效應的準永久組合 不應計入風荷載和地震作用;
3 計算擋土牆土壓力,地基或斜坡穩定及滑坡推力時,荷載效應應按承載能力 極限狀態下荷載效應的基本組合,但 其分項係數均為 1.0
4 在確定基礎或樁臺高度、支擋結構截面 計算基礎或支擋結構內力,確定配筋和驗算材料強度時 上部結構傳來的荷載效應組合和相應的基底反力,應按承載能力極限狀態下荷載效應的基本組合,採用相應的分項係數,當需要驗算基礎裂縫寬度時,應按正常使用極限狀態荷載效應標準組合5 基礎設計安全等級、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結構重要性係數應按有關規範的規定採用,但結構重要性係數不應小於 1.0
地基基礎設計時,所採用的荷載效應應按:
1 按地基承載力確定基礎底面積及埋深或按單樁承載力確定樁數時 傳至基礎或承臺底面上的荷載效應應按正常使用極限狀態下荷載效應的標準組合;
2 計算地基變形時 傳至基礎底面上的荷載效應應按正常使用極限狀態下荷載效應的準永久組合 不應計入風荷載和地震作用;
3 計算擋土牆土壓力,地基或斜坡穩定及滑坡推力時,荷載效應應按承載能力 極限狀態下荷載效應的基本組合,但 其分項係數均為 1.0
4 在確定基礎或樁臺高度、支擋結構截面 計算基礎或支擋結構內力,確定配筋和驗算材料強度時 上部結構傳來的荷載效應組合和相應的基底反力,應按承載能力極限狀態下荷載效應的基本組合,採用相應的分項係數,當需要驗算基礎裂縫寬度時,應按正常使用極限狀態荷載效應標準組合5 基礎設計安全等級、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結構重要性係數應按有關規範的規定採用,但結構重要性係數不應小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