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煤炭價格大幅度的攀升,這讓煤礦企業獲取了更多的利潤。同時,很多人也就認為煤炭價格的上漲勢必也讓與煤炭密切相關的煤礦工人獲得了一定的好處。那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其實不然!在煤炭價格大幅上漲的時候,煤礦工人所獲得的好處很少,甚至對於煤礦工人更多的是負擔和壓力而沒有好處!
按照我們很多人的想法,煤炭價格上漲,企業賺錢多了,煤礦工人的工資相應的會得到一定的提高,再就是發一些獎金。就像社會上很多其他行業的企業也都是這樣做的,讓企業職工切實感受到企業發展帶來的好處,但是這一點在煤礦上好像行不通。
1,一些煤炭企業明面上說是給工人增加工資,實際上都是套路。這些企業說增加工資,也的確是這麼做了,他們給工人把基本工資提高了。可是,對於煤礦企業的生產工人,特別是一線工人來說,他們是吃產量任務而不是吃基本工資的。你基本工資2000也好,3000也罷,到最後全都從你的績效裡面出。也就是說,我們撇去各種扣罰,你基本工資2000的時候,績效5000,那工資是5000。把基本工資給你漲到3000,你績效是5000的話那你工資還是5000。
2,有些煤礦企業給工人發獎金,但是工人收入不會增加。獎金是個好東西,可以增加我們的收入,但是前提是和工資分開做的話。可是一些煤礦企業說是給你發獎金,在工資單上也有這一項,但是工人的實際收入卻不會增加。為什麼呢?因為他獎金從你自己的工資裡面出啊!因為工人的工資是吃績效的,不是固定數額,這就給企業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沒獎金的時候,工資給你多做點。有獎金的時候,工資就給你少做一些。這樣,有沒有獎金最後到手的工資都差不多。甚至是有時候有獎金還不如沒獎金的時候收入高呢!畢竟,發獎金你不能沒有領導的吧!而且還要比工人高的多!可是,你又不能去扣領導的工資,最後也只能是工人來承擔了!
那煤炭價格上漲沒有給煤礦工人帶來好處也就罷了,為什麼說還給工人增加了負擔和壓力呢?
1,生產任務和勞動強度不斷增加!這一點大家應該很好理解,煤炭價格高了,煤炭好賣了,那作為生產者的煤礦企業來說,自然是想要多賣一些能夠賺更多的錢。這樣就需要煤礦工人們在相同的時間裡開採出更多的煤炭來,本來一個小班,割兩刀煤的,他讓你割兩刀。本來一天產出一萬噸煤炭的,他讓你產出15000噸。
2,以罰代管的企業制度。現在煤礦企業,不論是在生產管理上,還是在安全管理上,都出現了嚴重的偏差(個人意見),以罰代管成為了企業管理的主要手段。
想要工人多出煤,那你就提高工人工資,改善工人工作環境,改進生產技術和工藝,使用新型生產裝置啊。這樣把工人的積極性提上去,生產技術和裝置提上去,這樣生產能力不就提高了嗎?可是企業是怎麼做的呢?他讓你多出煤,可是又不去管你的實際生產條件和能力。說讓你出一萬噸,你就必須出一萬對,少出一點,就罰你往死裡罰,讓你天天辛辛苦苦忙碌一個班都不知道自己是給誰幹的?這個錢能不能拿到手?就差讓你拿著錢來上班了!
在安全管理上,給安全監管人員下定硬性指標,每個月必須抓住一定名額的三違人員、安全隱患,完成一定數額的罰款等等。把安全監管人員的工資和罰款數額完成的名額指標掛鉤。罰的越多,工資越高,抓住的違章行為越多,安全隱患越多,說明你的工作越好。而且這個任務指標不是說讓你抓一次就完了,而是月月有年年有。可是每個生產班組就那麼幾個人,這就導致每個班組的每個人都成為了違章人員,每個人都有違章行為。
這就好比在一輛公交車上抓小偷,我讓你從車上抓三個小偷出來,不管這車上有沒有小偷,有幾個!你能抓出三個小偷來你的任務指標就完成了,這個月就不罰你的錢,每抓一個小偷還會給你另外的工資績效。抓不出三個小偷的呢?那你就是工作沒有做好,就要受到懲罰。為了工資,為了完成任務,怎麼辦呢?好辦呀,今天抓三個,明天再抓另外三個,我管你是不是小偷?先完成任務再說,到最後全車的人都是小偷了!
3,工資待遇上封頂下不保底。既然是吃產量任務的,那就趕緊趁著煤炭好賣多出煤來提高自己的工資收入啊!是啊,工人們也是這麼想的,可是有時候企業總是不能夠讓你如願!他們在工資待遇上實行上封頂下不保底的政策。在經濟效益不好,煤炭不好賣的時候,我就使勁給你降工資來降低企業的成本,支出維持企業的生產利潤。沒太好賣了,你也不想給工人漲錢,你們一個月出十萬噸的時候,我給你開5000塊錢工資。你們一個月出20萬噸,我給你開8000塊錢的工資,可是你一個月出30萬噸、40萬噸,我還是給你開8000塊錢的工資。你開採出的煤炭再多,為企業創造的利潤再高,沒有用,你的工資最高只能這麼多!
就上面這些情況,大家說說煤炭價格的上漲,給煤礦工人帶來好處了嗎?又帶來了多少好處?
沒有什麼毛線的好處,我就是幹煤礦下井的,工資依然是這麼點,未見動靜。好處輪不到礦工和管理人員,只是富了老闆和資本家。
今年煤炭價格大幅度的攀升,這讓煤礦企業獲取了更多的利潤。同時,很多人也就認為煤炭價格的上漲勢必也讓與煤炭密切相關的煤礦工人獲得了一定的好處。那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其實不然!在煤炭價格大幅上漲的時候,煤礦工人所獲得的好處很少,甚至對於煤礦工人更多的是負擔和壓力而沒有好處!
按照我們很多人的想法,煤炭價格上漲,企業賺錢多了,煤礦工人的工資相應的會得到一定的提高,再就是發一些獎金。就像社會上很多其他行業的企業也都是這樣做的,讓企業職工切實感受到企業發展帶來的好處,但是這一點在煤礦上好像行不通。
1,一些煤炭企業明面上說是給工人增加工資,實際上都是套路。這些企業說增加工資,也的確是這麼做了,他們給工人把基本工資提高了。可是,對於煤礦企業的生產工人,特別是一線工人來說,他們是吃產量任務而不是吃基本工資的。你基本工資2000也好,3000也罷,到最後全都從你的績效裡面出。也就是說,我們撇去各種扣罰,你基本工資2000的時候,績效5000,那工資是5000。把基本工資給你漲到3000,你績效是5000的話那你工資還是5000。
2,有些煤礦企業給工人發獎金,但是工人收入不會增加。獎金是個好東西,可以增加我們的收入,但是前提是和工資分開做的話。可是一些煤礦企業說是給你發獎金,在工資單上也有這一項,但是工人的實際收入卻不會增加。為什麼呢?因為他獎金從你自己的工資裡面出啊!因為工人的工資是吃績效的,不是固定數額,這就給企業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沒獎金的時候,工資給你多做點。有獎金的時候,工資就給你少做一些。這樣,有沒有獎金最後到手的工資都差不多。甚至是有時候有獎金還不如沒獎金的時候收入高呢!畢竟,發獎金你不能沒有領導的吧!而且還要比工人高的多!可是,你又不能去扣領導的工資,最後也只能是工人來承擔了!
那煤炭價格上漲沒有給煤礦工人帶來好處也就罷了,為什麼說還給工人增加了負擔和壓力呢?
1,生產任務和勞動強度不斷增加!這一點大家應該很好理解,煤炭價格高了,煤炭好賣了,那作為生產者的煤礦企業來說,自然是想要多賣一些能夠賺更多的錢。這樣就需要煤礦工人們在相同的時間裡開採出更多的煤炭來,本來一個小班,割兩刀煤的,他讓你割兩刀。本來一天產出一萬噸煤炭的,他讓你產出15000噸。
2,以罰代管的企業制度。現在煤礦企業,不論是在生產管理上,還是在安全管理上,都出現了嚴重的偏差(個人意見),以罰代管成為了企業管理的主要手段。
想要工人多出煤,那你就提高工人工資,改善工人工作環境,改進生產技術和工藝,使用新型生產裝置啊。這樣把工人的積極性提上去,生產技術和裝置提上去,這樣生產能力不就提高了嗎?可是企業是怎麼做的呢?他讓你多出煤,可是又不去管你的實際生產條件和能力。說讓你出一萬噸,你就必須出一萬對,少出一點,就罰你往死裡罰,讓你天天辛辛苦苦忙碌一個班都不知道自己是給誰幹的?這個錢能不能拿到手?就差讓你拿著錢來上班了!
在安全管理上,給安全監管人員下定硬性指標,每個月必須抓住一定名額的三違人員、安全隱患,完成一定數額的罰款等等。把安全監管人員的工資和罰款數額完成的名額指標掛鉤。罰的越多,工資越高,抓住的違章行為越多,安全隱患越多,說明你的工作越好。而且這個任務指標不是說讓你抓一次就完了,而是月月有年年有。可是每個生產班組就那麼幾個人,這就導致每個班組的每個人都成為了違章人員,每個人都有違章行為。
這就好比在一輛公交車上抓小偷,我讓你從車上抓三個小偷出來,不管這車上有沒有小偷,有幾個!你能抓出三個小偷來你的任務指標就完成了,這個月就不罰你的錢,每抓一個小偷還會給你另外的工資績效。抓不出三個小偷的呢?那你就是工作沒有做好,就要受到懲罰。為了工資,為了完成任務,怎麼辦呢?好辦呀,今天抓三個,明天再抓另外三個,我管你是不是小偷?先完成任務再說,到最後全車的人都是小偷了!
3,工資待遇上封頂下不保底。既然是吃產量任務的,那就趕緊趁著煤炭好賣多出煤來提高自己的工資收入啊!是啊,工人們也是這麼想的,可是有時候企業總是不能夠讓你如願!他們在工資待遇上實行上封頂下不保底的政策。在經濟效益不好,煤炭不好賣的時候,我就使勁給你降工資來降低企業的成本,支出維持企業的生產利潤。沒太好賣了,你也不想給工人漲錢,你們一個月出十萬噸的時候,我給你開5000塊錢工資。你們一個月出20萬噸,我給你開8000塊錢的工資,可是你一個月出30萬噸、40萬噸,我還是給你開8000塊錢的工資。你開採出的煤炭再多,為企業創造的利潤再高,沒有用,你的工資最高只能這麼多!
就上面這些情況,大家說說煤炭價格的上漲,給煤礦工人帶來好處了嗎?又帶來了多少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