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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聽海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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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情不分任何
根據燃料市場研究,漁業成品燃料補貼物件包括使用機動漁船,依法從事國內海洋捕撈、近海捕撈、內陸捕撈和水產養殖的漁民和漁業企業,輔助漁船不屬於補貼物件。
燃料補貼物件的漁業生產應符合《漁業法》的有關規定,一年內從事捕撈活動的總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國內海洋捕撈機動漁船和內陸捕撈機動漁船都必須持有合法有效的漁船證書。
水產養殖漁民(漁業企業)應當持有合法有效的水產養殖證和漁業船舶(證書),使用水產養殖機動漁船從事正常的水產養殖生產活動,遠洋漁船必須經農業部批准,持有有效證書,從事正常的遠洋捕撈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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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6962431369150
根據農業部發布的《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內漁業捕撈和養殖業油價補貼政策調整相關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如下:
1.2020 年起,雙船有翼單囊拖網(雙船底拖網)、單 錨張 綱張網(帆張網)、單船有囊圍網(三角虎網)漁船,不再予以補貼。
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2021年漁船有燃油補貼的,但是補貼基數將在2020年的基礎上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