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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餓啦我進去看看

    在25攝氏度,101 kPa時,1 mol可燃物完全燃燒生成穩定的化合物時所放出的熱量,叫做該物質的燃燒熱. 定義要點: ①規定在101 kPa壓強,常溫25度下測出熱量,因為壓強和溫度不定,反應熱數值不相同. ②規定可燃物物質的量為1 mol. ③規定可燃物完全燃燒生成穩定化合物所放出的熱量為標準. 注意點: 燃燒熱是以1 mol可燃物作為標準來進行測定的,因此在計算燃燒熱時,熱化學方程式裡其他物質的化學計量數常出現分數:如H2(g)+ 1/2O2(g)====H2O(l);ΔH=-285.8 kJ·mol-1編輯本段點撥 (1)書寫燃燒反應的熱化學方程式時可燃物一定是1 mol,即可燃物的計量係數一定是1,其他物質的計量係數可以用分數或小數表示(建議用分數)。 (2)單質或化合物必須是完全燃燒,如反應物中C→CO2,H2→H2O(液),S→SO2(氣)等。 (3)這裡的燃燒概念是廣義的,但通常是指可燃物與O2反應的燃燒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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