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藍哥

    你好,業主委員會,也是大家業主選出來的,而不是物業房開公司選出來的,如果在大部分業主覺得業主委員會有問題的時候,是可以罷免他們的,至於發生這種過激的行為,要看雙方是責任,同時如果沒有發生人員傷亡的情況下,只是屬於糾紛不能界定為犯罪!

  • 2 # 銳眼說小區

    投票不是有監票員,唱票員,計票員嗎?怎麼會發生有人偷回去呢?監票員呢?

    如果發生這種情況,說明投開計監票過程有漏洞,應該想法彌補。

  • 3 # 一殺豬者一

    。。。可以報警處理,小區用於業主大會投票設定的投票箱算小區全體業主共同財產,對於這種惡意破壞公共秩序,佔用公眾財務,私自偷取有明確證據的可以報警處理,情節嚴重可能觸犯了擾亂公共秩序罪中的尋釁滋事罪。。。

  • 4 # w苦行僧

    小區業委會選舉是根據《物權法》及《物業管理條例》規定賦予小區全體業主的權利,是實現小區業主自治管理的重要一步。小區業主大會是小區的最高權力機構,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小區召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是依法進行選舉的活動受到法律的保護的。

    原業主委員會副主任偷小區投票箱回家私自拆開。這是 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23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次序”公安機關可以對其進行處罰。

    召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是小區業主走向自治管理的第一步,小區的業主應該積極參與保證選舉的順利進行。這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的進步,這也是《物權法》在生活中的體現, 是保護私有產權的第一步。

  • 5 # 夢景幻象

    業委會主任偷小區投票箱回家並私自拆開,毫無疑問是違法行為?但是問題在於,對於這種明目張膽的違法行為,小區業主能有什麼有效的辦法?向"有關部門"反映或者舉報,通常是沒有迴應;在這裡我提出一個辦法:業主以"業主委員會成立非法無效"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受理之後,就會對業主委員會選舉投票過程進行調查;按照法律規定:業主為選舉業主委員會進行的投票必須儲存;如果經由法院查明,有任何人或組織對於業主的投票進行篡改、偽造,對業委會選舉進行操縱造假舞弊,那麼,法院必然對這些違法行為人作出懲處判決!

  • 6 # 萬千期待

    如果業委會主任為了維護全體業主的利益,完全可以接受並支援。因為太多的住建局和街道現在都試圖操縱小區的日常管理,非法聘用物業公司和強迫業主繳納物業費。如果業委會主任是為了個人利益,那是全體業主不能接受的,小區業主可以透過街道召開業主大會罷免業委會主任。

  • 7 # 黎氏碧珍

    選舉投票完後當場由上屆業委會成員監督外,現場還有小區業主擔任唱票員,記票員。

    現場投票,開票,記票,你說的問題根本不存在。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何委婉拒絕男朋友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