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相關規定,社會撫養費以生育行為發生時本市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徵收的計徵基數,我市2015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4633.3元,現確定我市2016年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如下:一、超生一個子女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計徵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社會撫養費,即男女雙方分別徵收133899.9元,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當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對每個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被徵收人上年度實際收入高於本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的,對其超出部分,按照超出部分的兩倍加徵社會撫養費。二、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子女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計徵基數一次性徵收二倍社會撫養費,即男女雙方分別徵收89266.6元。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條件,生育時未辦理審批手續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計徵基數徵收百分之二的社會撫養費,即男女雙方分別徵收892.67元。
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相關規定,社會撫養費以生育行為發生時本市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徵收的計徵基數,我市2015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4633.3元,現確定我市2016年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如下:一、超生一個子女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計徵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社會撫養費,即男女雙方分別徵收133899.9元,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當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對每個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被徵收人上年度實際收入高於本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的,對其超出部分,按照超出部分的兩倍加徵社會撫養費。二、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子女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計徵基數一次性徵收二倍社會撫養費,即男女雙方分別徵收89266.6元。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條件,生育時未辦理審批手續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計徵基數徵收百分之二的社會撫養費,即男女雙方分別徵收892.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