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稅務局購買發票需要帶的證件有:《稅務登記證》(副本)《申 請 領 購 發 票 審 批 表 》《發票領購簿》、《發票登記簿》、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稅務程式碼章、購票人員身份證。 納稅人購買普通發票的程式:
1. 納稅人領取稅務登記證件後,持《稅務登記證》(副本)《申 請 領 購 發 票 審 批 表 》到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領購發票手續併購買《發票領購簿》和《發票登記簿》。
2. 所在地稅務機關專辦人員根據其經營範圍,嚴格核定其領購發票的種類和數量,並在《發票領購簿》上填寫,經主管領導批准後領購。
3. 納稅人持《稅務登記證(副本)》、《發票領購簿》、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稅務程式碼章、購票人員身份證。(非當地人員購買發票的,除攜帶本人身份證外,還應攜帶當地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及各區、縣國稅局、直屬分局指定的其他證件或資料,到指定的發票供應處領購發票
到稅務局購買發票需要帶的證件有:《稅務登記證》(副本)《申 請 領 購 發 票 審 批 表 》《發票領購簿》、《發票登記簿》、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稅務程式碼章、購票人員身份證。 納稅人購買普通發票的程式:
1. 納稅人領取稅務登記證件後,持《稅務登記證》(副本)《申 請 領 購 發 票 審 批 表 》到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領購發票手續併購買《發票領購簿》和《發票登記簿》。
2. 所在地稅務機關專辦人員根據其經營範圍,嚴格核定其領購發票的種類和數量,並在《發票領購簿》上填寫,經主管領導批准後領購。
3. 納稅人持《稅務登記證(副本)》、《發票領購簿》、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稅務程式碼章、購票人員身份證。(非當地人員購買發票的,除攜帶本人身份證外,還應攜帶當地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及各區、縣國稅局、直屬分局指定的其他證件或資料,到指定的發票供應處領購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