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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趙冬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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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拙筆淡靜
首先,村幹部是有任職期限的,每三年投票選舉一次。農村的村幹部,除了村委黨支部書記、村主任以及其他的村委會成員之外,都是有任職期限的。一般來說,村幹部每三年會進行一次重新投票選舉。村幹部主要是透過村民自治選舉產生的,如果對當屆的領導有任何的質疑,可以向上級幹部提出調查申請,同時在下一屆領導人選舉之時選任更合適的。
其次,村幹部是可以連任的,任期滿三屆。但是具體的連任年限國家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很多村子裡的幹部連任了十幾年,那時因為他自己有一定的領導能力,受到村民的愛戴,讓他帶領人們大家也都放心,所以會在三年一次的換選中繼續選取他參加工作。直到任期滿三屆無法參與村幹部的選舉工作,但是年齡要在65週歲之前,也就是退休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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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陳家寨駝峰專線
一個村村幹部,村書記村主任等等四到五人任職,小村四個村幹部,大村五個幹部。
按理說換屆選舉,票選村裡能人當官,換屆了。但是,鄉鎮幹部操縱選舉,票選了,也是原來的村官,一個沒有動。
一些村,上級來了,訪問貧困戶,都是按照村書記的指引,扶村裡富人,真正的貧窮人家,得不到一分錢。俗話說,官管官富官廣富,就是這個意思。
鄉村都是熟人社會,鄉鎮認識了村幹部,這個村幹部就會當上幾十年,老人幹不動了,又叫自己兒子或孫子繼續幹村幹部。
鄉鎮幹部都是按照法律依據,選舉村幹部,合情合法,無可挑剔。
頻繁更換幹不了什麼,年頭久了容易滋生腐敗。要實行年度考核制,群眾評議幹部。不行的就免職淘汰制。幹得好的可繼任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