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被登出後可以隨時重新報考《機動車駕駛證》,但根據登出後時間的不同流程也會不同
根據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登出其《機動車駕駛證》:
(1)死亡的
(2)提出登出申請的
(3)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提出登出申請的
(4)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
(5)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6)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群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群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7)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
(8)年齡在70週歲以上,在一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或者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在三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
(9)年齡在60週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或者年齡在70週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
(10)《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被吊銷或者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的
1、其中第四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未收回《機動車駕駛證》的,應告知駕駛證作廢
2、其中第七項、第八項情形之一被登出未超過兩年,駕駛人可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即可恢復駕駛資格
3、若在第七項情形下被登出超過兩年,機動車駕駛人則需要重新進行《機動車駕駛證》考試
下面是恢復已登出的機動車駕駛資格業務的流程說明
一、辦理地點
境外人員在車輛管理所涉外管理科辦理
其他人員任選車管分所辦理
二、辦理材料
按規定填寫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影印件
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的駕駛人需提交北京市衛計委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原件
其他機動車駕駛人需提交北京市衛計委確定的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或軍隊、武裝警察部隊確定的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原件
機動車駕駛人相片4張
三、考試
機動車駕駛證因超過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被登出的申請人應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一),並於機動車駕駛證登出後兩年內考試合格
考試時間30分鐘
申請人在考試過程中有舞弊行為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申請人應當重新申請受理
四、辦理時限
申請人考試合格後,一個工作日核心發《機動車駕駛證》
五、辦理費用
《機動車駕駛證收取工本費》 10 元/證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一)收費標準為每人每次 50 元
以上資料來自於: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恢復已登出的機動車駕駛資格業務
駕照被登出後可以隨時重新報考《機動車駕駛證》,但根據登出後時間的不同流程也會不同
根據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登出其《機動車駕駛證》:
(1)死亡的
(2)提出登出申請的
(3)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提出登出申請的
(4)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
(5)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6)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群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群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7)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
(8)年齡在70週歲以上,在一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或者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在三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
(9)年齡在60週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或者年齡在70週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
(10)《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被吊銷或者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的
1、其中第四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未收回《機動車駕駛證》的,應告知駕駛證作廢
2、其中第七項、第八項情形之一被登出未超過兩年,駕駛人可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即可恢復駕駛資格
3、若在第七項情形下被登出超過兩年,機動車駕駛人則需要重新進行《機動車駕駛證》考試
下面是恢復已登出的機動車駕駛資格業務的流程說明
一、辦理地點
境外人員在車輛管理所涉外管理科辦理
其他人員任選車管分所辦理
二、辦理材料
按規定填寫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影印件
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的駕駛人需提交北京市衛計委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原件
其他機動車駕駛人需提交北京市衛計委確定的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或軍隊、武裝警察部隊確定的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原件
機動車駕駛人相片4張
三、考試
機動車駕駛證因超過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被登出的申請人應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一),並於機動車駕駛證登出後兩年內考試合格
考試時間30分鐘
申請人在考試過程中有舞弊行為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申請人應當重新申請受理
四、辦理時限
申請人考試合格後,一個工作日核心發《機動車駕駛證》
五、辦理費用
《機動車駕駛證收取工本費》 10 元/證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一)收費標準為每人每次 50 元
以上資料來自於: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恢復已登出的機動車駕駛資格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