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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相生橋上的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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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9771841953270
明朝的內閣制真正建立是在明成祖朱棣時期.明宣宗時期形成了更為完善的政務流程:全國大大小小的奏章,甚至老百姓給皇帝提出的建議,都由通政使司彙總,司禮監呈報皇帝過目,再交到內閣,內閣負責草擬處理意見,再由司禮監把意見呈報皇上批准,最後由六科校對下發。
內閣大臣的建議是寫在一張紙上,貼在奏章上面,這叫做“票擬”。而皇帝用紅字做批示,稱為“批紅”。按照規定,皇帝僅僅批寫幾本,大多數的“批紅”由司禮監的太監按照皇帝的意思代筆。明朝內閣制在中國政治史上是一次卓著的探索。影響;提高了新政效率,是軍政大權完全集中到皇帝手上,君主專制得到空前強化
明朝內閣制的實質: 君主專制的加強的產物,皇權政治的派生物。 明朝內閣制的特點: 人員由皇帝任命,屬於廢丞相的產物,不參與國家決策。
初期,明朝內閣只有擬票權沒有決策權;中期,明朝內閣權利急速擴大,在張居正時代達到頂峰,權利在六部之上,內閣首輔成為實際上的丞相;後期,自張居正死後,歷代內閣首輔吸取教訓不敢攬權,有的閣臣甚至將內閣權利完全放棄,導致宦官失去制衡,後期內閣權利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