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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劍封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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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森林的人
假面人生,做一套模具,戴在臉上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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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朗月寒雪嚴禁教師有償家教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
最近我所在地級市換了主官,前幾天來到我們這個縣區,專門對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特別是治理教師有償家教的問題,要求非常嚴厲:
希望教育部門加強監管力度,採取一切措施治理在職教師有償家教的問題。
如有發現,立即給予嚴肅處理。
如果不處理或者處理不力,我就處理你們!
不僅市級領導對有償家教問題非常重視,省級、國家級部門對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問題也是零容忍。
在這種高壓態勢下,有些心存僥倖的教師還是早點斷了這份念想為好。
校外培訓機構的輔導教師的構成以一線教師為主眾所周知,學校的在職一線教師的教學水平一定會超過培訓機構自己的老師。
畢竟,一線教師的教學是正規的、系統的、規範的,對家長來說可信度也高。
培訓機構也知道在職一線教師對他們的重要性,因此在千方百計地尋找在職一線教師。
他們也知道全國上下打壓在職教師有償家教的風聲,怎麼辦?
異地招聘在職教師就成了首選。
他們不再把目光盯在本地的在職教師,而是瞄準鄰縣區的在職教師。這樣做的好處,當地的學生、家長乃至教育主管部門的檢查人員不認識輔導教師是誰,也就無法做出處理。
隨時讓老師彙報自己位置的做法有點過了寒假期間,如果沒有學校安排的工作任務,這段時間就是老師們的自由時間,除了不能參加有償家教和其他違法活動以外,老師們可以有自己的活動空間。
我認為這所學校的做法侵犯了教師的隱私權。
何謂隱私權?
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資訊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有些民法學家認為,隱私權是指公民不願公開或讓他人知悉個人秘密的權利。根據隱私權的定義,大家可以看看,這所學校的做法是不是侵犯了教師的隱私權?
彙報位置的做法並不能解決有償家教問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假如某個老師在某天上午從事有償家教,完全可以利用課間休息跑到大街上自拍一張照片發過去,你又怎麼能確定他是不是在有償家教呢?
我認為,治理有償家教的措施有很多,完全可以透過更加有效的辦法去治理而不是透過這種彙報位置的做法來解決。
工作不能簡單化,工作需要創新,但是更要在合乎法律規範的基礎上注重實效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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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正能量大王
不合理,也侵犯隱私,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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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八卦小黃魚
雖說從法律角度講,這樣的行為多少侵犯了個人隱私權,但是現在國家社會都處在一個大變革時期,很多變革大家都在尋求方法和道路,很多事情還沒有形成完善的制度,大家都在探索,所以我建議還是以理解為主,畢竟你的領導也沒有將你的位置資訊分享到工作圈以外,個人建議你在拍攝照片時也多注意細節,不要太過透露個人隱私,只要能說明當時狀態就好,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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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蒼茫大地顧煒斌
我建議領導們深入縣城中心小區,抓幾個違規現形,再大肆宣傳,可以起到殺雞儆猴的作用!畢竟假期補課的老師只是極少數,絕不會佔教師群體的多數!鄉村教師中鮮見補課,即便像我所在的縣城農民工子弟為主的學校補課的也鮮見,城區重點學校應該是補課的重災區。你抓現形,逮著了要殺要剮,悉聽尊便,相信違紀老師無話可說。沒必要興師動眾,涉嫌間接動用刑偵手段,搞得風聲鶴唳、草木皆兵!一根竹竿打翻一船人。這一鬧加劇了部分學校本已因績效分配問題、評優評先評職稱造成的幹群關係的不和諧!也構成了對教師隱私的粗暴干涉!
另一方面,各級教育領導應多找地方行政領導敲敲邊鼓,敦促地方儘快落實《教育法》及上層關於“教師的實際收入水平不低於公務員的實際收入水平"的指示,至少兩者差距不要太大,普通教師從不奢望收入超過當地最普通的公務員,甚至也不奢望不低於普通公務員,只希望與公務員的差距不要一次次人為地拉得太大!苟如此,各級領導再抓教育系統有償高教,會更加理直氣壯一點!
道理很簡單,你作為普通老師,讓你參照人民公僕待遇了,你已是從事教育的公僕啦,你還不知足,不老老實實地為人民服務(認真教書),天天還一心往錢眼裡鑽,不打你屁股,打誰的屁股呢!你這個有償家教,就是教育腐敗,等同公務員受賄,不替你曝光,不處分你,難道還任由你大把大把地往懷裡揣不該揣的人民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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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文武43940769
在現在高科技的年代裡,不少領導坐在辦公室裡,儘想如何給員工挽“籠頭",拴住員工的手腳,不讓他有東離西轉的機會。幹什麼都要痕跡,留影像,有資料。
放假了,就是休息的時間,應由員工自由支配,不應時刻處於領導監控之下,沒有一點癮私自由權。
當然,領導有員工的地址,電話,有事可以隨時聯絡。無可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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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洋洋楊陽洋
放假了,就是休息的時間,應由員工自由支配,不應時刻處於領導監控之下,沒有一點癮私自由權 我覺得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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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老文110
有看法,沒辦法。一般來講很正常。如果較真兒。這種行為肯定是違法。結果是出了一口小氣,而受大氣的日子還在後頭呢。況且領導的日子也不好過。他們也有壓力。因此湊合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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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鴻鵠之志徐榮海
這個問題就得法律工作者回答!
回覆列表
近些年,在好多地方尤其是三四線城市 ,在假期裡,個別教師開設私人補習班,向學生家長收費的情況 這是教育部明令禁止的非法行為。因此各地根據自己本地的情況 ,相繼出臺了許多地方性的規章制度 ,來防範教師校外補課收費的現象。
其實初衷是好的,都是為了給孩子們減負,讓學生能在一個學期緊張的學習以後有一個輕鬆愉快的假期,這樣也對學生的身心健康有益 。家長 學校和老師們都應該遵守相關的規定 ,禁止私自收費補課。
隨著各地方教育主管部門對校外老師私自收費補課違規行為的重視 ,使得有的相關部門處理和預防的方式方法也有些不盡人意。 可能起到的效果是有了, 但又傷害了老師們自由享受假期的權利。 可謂是按下了葫蘆又起了瓢。
為了不讓老師假期收費補課就讓老師們每天傳送自己的定位行蹤 還有自拍照 這還是有點霸道了 畢竟老師也有公民的隱私權利 這一點 恰恰傷害到了老師們。 我感覺也不妥。
希望相關部門 制定規章制度即能考慮到學生 也能考慮到辛辛苦苦老師們,做好各方面的調研溝通 ,拿出一個真正能解決問題 , 又能平衡各方面矛盾的方案。 我想這樣才能多贏。
一切從人民出發 為人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