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Tony167317588

    還補償金就免談了。重新回去的話工資要至少跟現在公司的工資匹配,最好有50%的漲幅。否則跳槽沒意義。

  • 2 # 徐東清

    不能回,這種用人說好話,不用人就滾蛋的公司絕對不回

  • 3 # o0嬴政0o

    可以回。但是

    月薪必須是50萬以上。那22萬補償金,從工資里扣。

  • 4 # 可可邁あつタ208

    回個毛,,,回去了工齡就沒了,下次裁一毛錢都沒

  • 5 # 御印璽公子

    如果原公司待遇工資高,並且你找不到相同工資待遇公司,那就回去,如果找得到,那就把補償款收好,找新公司

  • 6 # 超級小海兒

    還是不回了吧,畢竟是被辭退的,再說有22萬不香嗎?,找下家吧,好馬不吃回頭草!

  • 7 # 紅藍推演

    不回。

    所謂的還回補償金,沒有依據,屬於無理要求

    單位辭退你,按照《勞動法》給予你22萬補償金,再給你一張離職證明,然後去社保中心辦理你的社保停繳手續,至此,你就與原單位撇清了關係,解除了勞動合同。

    此時,若原單位的HR找你,希望你繼續回去上班,應該是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至於在什麼崗位,擔任什麼職務,工資多少,那是雙方交流的結果。

    而你如果把22萬補償金還回去,就相當你用22萬買了這份工作。我們都知道單位引進人才,要給安家費或給予相應的補貼,卻從來沒有見過給錢單位買工作的,我相信你也不會。

    單位可能存在的套路

    你已被單位辭退,說明你已有替代性;如果你再回去,肯定還有再被辭退的可能性。萬一出現這種情況,你會怎樣呢?

    由於是重新簽訂的勞動合同,如果單位在六個月再次辭退你,單位只需要最多補償你最多二個月的工資,即半個月的雙倍,外加一個月。

    然後,單位說你還回去的22萬之前的補償金,是你自願贈與給單位的。這麼一折騰,你的工作沒了,之前的22萬補償金也不翼而飛了。

    這種套路,就類似於有的公司,過一段時間讓員工與所謂的分公司籤合同一樣,抹平員工之前在公司的工齡。

    試問,你還願意重新回去上班嗎?

    翻篇了,就應該重新開始

    俗話說,好馬不吃回頭草。儘管有的馬認為,回頭草也能當飽,但對於一個被單位辭退的員工來,再回去上班,與主動辭職再被請回去還是有差別的。

    單位之所以辭退你,也許是單位覺得你的剩餘價值已不高,也是你教會了徒弟餓死了師傅,也許是替代者的用人成本比你低。

    既然是被辭退的,你的正確做法是重新找工作,一是檢驗自己究竟是驢還是馬;二是透過在新單位的工作崗位上,幹出令人刮目相看的成績,讓原單位後悔辭退了你。

    否則,原單位就會認為辭退你是對的…

  • 8 # 我係全仔啊

    當然不能回!這是套路!

    既然是辭退你,怎麼可能還會重新請回你。

    HR讓你回去上班是他為了彌補他的錯誤,等你還回補償金,那你的好日子就到頭了。到時公司處處針對你,讓你受不了自動辭職,這樣你就連補償金也沒有了。

    好馬不吃回頭草,既然公司都辭退你,證明公司並不需要你,現在叫你回來,其實只是為了那22萬補償金,並不是公司重視你。如果真的重視你,公司也不會辭退你。

  • 9 # 道2019

    不能,工齡沒了,十年以上就得簽訂長期合同了。公司方面要單方面解除,他得給鉅額的賠償。

    你這在回公司上班兒,就屬於新入職了。

    再炒你魷魚,就賠不了多少錢了。

    公司老闆很精明啊!等你沒有利用價值之後,還會幹掉你。

  • 10 # 洋柿子7

    首先感謝提問,我的回答是:不回

    首先這個公司在辭你的時候給你補償金這肯定是公司辭退的你而不是你自願離職,公司可能再給你說完你補償金之後又覺得這錢給的不值,想著把錢再要回來,但是又不能直說,只能想一種辦法要回來,他們預想的是,把你招回來然後各種嫌棄你,或者把你安排在不重要的崗位調崗,老找你事,總之讓你各種不舒服,最後你受不了了不得不自己離職,到那時候錢錢沒了,工作工作也沒了,而公司的意圖達到了,而他們的成本只不過是這幾個月你上班的工資。

    在這說現在這個環境掙錢多難啊,錢在自己手裡那才放心,有了錢你可以隨便幹什麼事,最起碼在目前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幫你熬過去,等經濟復甦了你再找一份好的工作那多好啊,更何況你自己在這不景氣的這兩年你不可能不掙錢吧,稍微掙點你也過得很好啊,現在最重要的就是“錢”要在自己手裡攥著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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