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同同1765

    那是肯定的,但以後就不要再交往了,

  • 2 # 好好看吧

    我覺得是可以作為借錢的證據,至少同事承認有借款這回事。如果後期欠賬不還了到法院執行局執行的時候是個證據。

  • 3 # 大薇962

    可以,要留存。

    先小人後君子,沒丟面!

  • 4 # 芝麻開門30765420

    親兄弟都要明算帳,更何況是同事。這個雖然可以算一個證據,但明顯證據不足,遇到無賴必須要有“防身術”借錢給他就足夠真誠,打借條天經地義的

  • 5 # 古月君愛爬格子

    個人感覺不一定。

    應該互動一兩句把借這個行為坐實了。題主既然發問,說明心裡本身就是擔心的。

  • 6 # 開心浪淘沙

    一般來說熟人借錢都不好意思的要借條這就是最大的錯誤 害死人,往往有些小人專門鑽這個空子不認賬,一定要記住先小人後君子,親兄弟明算賬,賬目請才是好朋友,誰賺個錢都不容易,老百姓省吃儉用賺出來的錢被別人騙走,那得有多傷心,記住儘量不要對外借錢,真想借就得把醜話說在前頭,要寫正規的借條千萬別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害死人。你這條簡訊保留好了吧,關鍵時刻也算是救命稻草。希望借錢的人記住當時人家是看在好朋友的份上借給你的,是為了幫助你渡過難關,不要辜負了好心人的幫助。

  • 7 # 紅稚蓮妹妹

    轉賬給他時註明是借款。參考鄭爽2000萬

  • 8 # 吉運安然

    一定要留存好!必要時可以作為證據。

    我閨蜜11年前借給一個當副局長的同學2萬元,給的是現金,也沒打借條。這麼多年過去了沒還。後來聽說那個同學賭博借了很多同學的,還借了高利貸,因為賭博副局長職位也丟了。由於催債的人很多,那個同學以前留的電話號碼也打不通了。後來找到他單位,單位人說那個同學辭職跑了。

    所以,不要輕易給別人借錢。借錢一定要看借款人的品格,一定要讓借款人打借條,留好證據。

  • 9 # 時間無語

    可以作為證據,但實際意義不大,因為問題的關鍵是還不還,啥時候還你。

    從你描述的情況看,同事不否認借你錢,因為沒有借條所以你們之間也不可能有書面還款時間的約定,這是麻煩的關鍵點。

    如果你去告他,當然也是可以的,但這種撕破臉皮的事往往沒有結果。因為他在法庭上會承認借你錢,也會承諾還你,但他承諾的是有錢就會還你,啥時候有錢呢?不知道。

    這種情況法院也是很難判決的,除了再次認定他借過你三萬塊錢,並沒有太多的強制性手段,更不可能因此封存拍賣他的資產還你,因為人家畢竟沒否認借你錢,也沒說不還。

    因為撕破臉了,所以以前口頭說的還款日期可能就不會再承認了,這是最難辦的地方。

    個人觀點,這種小額借款的情況不要走法律程式,還不夠勞神費力不討好的。

    現在都知道借錢的才是大爺,所以你就當一次孫子吧。你不如笑嘻嘻地回覆他:不忙不忙,有錢再還,不就三萬塊錢嘛!

    當然你這三萬塊錢沒白扔,它會讓你看清楚一個人,讓你以後多個心眼,少犯更大的錯誤,從這個意義上這錢扔的值!

    總結:不只是為官,朋友間更要兩袖清風,不要和金錢打交道。必要情況下數額較大的借貸,必須放下臉來籤個明白協議,以防以後生變。

  • 10 # 輝常好88

    看你同事發的資訊,感覺不太靠譜,肯定要把資訊儲存好。到時他可能會說,借你三萬塊磚頭兒。

  • 11 # 曰人生若只如初見

    可以作為證據,好言相勸仍然死皮耐臉不還只有起訴了,給他面子不要只有扯裡子了,有些人就是給臉不要臉,以後千萬不要隨便亂借錢了,借給他的時候你是大爺找他還錢的時候你變成了孫子。

  • 12 # 使用者聆聽花開花落

    不缺錢的話,斤斤計較沒意思

  • 13 # 他說拉多不是拉布拉多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有錢就給,沒錢就算了啊,問題是一直沒錢怎麼辦?

  • 14 # 阿莫巨幕

    如果有期限,約定期限到了要追債,超過兩年就廢了。

  • 15 # 臻藝農科

    應邀回答。

    可以做證據啊,我有時也和親友這樣做,不過都是至親好友,才這樣,不是至親好友,需要打借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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