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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guoliang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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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雲端望川
分田包乾到戶是指1978年將田地分配到每戶,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農民以家庭為單位,向集體經濟組織(主要是村、組)承包土地等生產資料和生產任務的農業生產責任制形式。它是中國現階段農村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在農業生產中農戶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承包經營集體的土地和其他大型生產資料(一般做法是將土地等按人口或人勞比例分到農戶經營),按照合同規定自主地進行生產和經營。其經營收入除按合同規定上繳一小部分給集體及繳納國家稅金外,全部歸於農戶。集體作為發包方除進行必要的協調管理和經營某些工副業外,主要是為農戶提供生產服務。農村普遍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發揮了集體的優越性和個人的積極性,既能適應分散經營的小規模經營,也能適應相對集中的適度規模經營,因而促進了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以及農村經濟的全面發展,提高了廣大農民的生活水平。
1978年春天,為了抗禦旱災,安徽省不少生產隊也實行了包產到戶,至1979年全省約有10%的生產隊實行了這種生產責任制。同時,在貴州、四川、甘肅、內蒙古、河南等省、自治區的一些窮困生產隊也實行了這種生產責任制。
最早恢復包產到戶做法的是安徽鳳陽縣小崗生產大隊(小崗村),這個村後來被高度吹捧為打響了改革開放的第一槍。包產到戶得到了當時的安徽省委書記萬里的支援。 這種情況下,1980年9月,中國共產黨召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第一書記座談會,在會議紀要《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農業生產責任制的幾個問題》中,提出了對於包產到戶區別不同地區、不同社隊採取不同的方針,並肯定了包產到戶“是聯絡群眾,發展生產,解決溫飽問題的一種必要的措施。就全國而論,在社會主義工業、社會主義商業和集體農業佔絕對優勢的情況下,在生產隊領導下實行的包產到戶是依存於社會主義經濟,而不會脫離社會主義軌道的”。
爾後,包產到戶作為家庭承包經營的一種形式,在全國農村迅速地採用和推廣。1981年1月,實行包產到戶的生產隊佔中國農村生產隊總數的1%,到同年6月增加到19.9%。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發展,包產到戶逐步演變為包乾到戶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