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樓主的問題,再一次覺得華人過於強調語法的英語教育的確有諸多弊端。這裡說明兩點:
1.forever可以做副詞,也可以直接做為名詞,如果當它是名詞的話,引起樓主疑問的“語法標準”就不成立了;
2.我猜樓主大概是在歌詞或歌曲名字裡看到這個片語的吧?在英語文化裡,詩詞和歌詞一類的文學作品,有些時候為了押韻或者節拍的需要,其句子並不完全符合公認的語法標準,所謂Everyrulehasanexception。所有的規則都有例外。
3.英語中還有一些並不符合英法標準的說法因為得到廣泛的使用而被接受和流傳;
4.英語國家也有語法學得不好的人,從他們口中說出的英語,語法上也未必規範;所以如果樓主是在地道的英文來源裡看到這個用法,那麼就不必刻意追究原因,只要記住它是可用的就好,同時要注意的是,自己在使用中,也要注意不要亂用,而用在與自己看到的出處類似的地方,久而久之,培養出語感,一切就習慣成自然了。
看到樓主的問題,再一次覺得華人過於強調語法的英語教育的確有諸多弊端。這裡說明兩點:
1.forever可以做副詞,也可以直接做為名詞,如果當它是名詞的話,引起樓主疑問的“語法標準”就不成立了;
2.我猜樓主大概是在歌詞或歌曲名字裡看到這個片語的吧?在英語文化裡,詩詞和歌詞一類的文學作品,有些時候為了押韻或者節拍的需要,其句子並不完全符合公認的語法標準,所謂Everyrulehasanexception。所有的規則都有例外。
3.英語中還有一些並不符合英法標準的說法因為得到廣泛的使用而被接受和流傳;
4.英語國家也有語法學得不好的人,從他們口中說出的英語,語法上也未必規範;所以如果樓主是在地道的英文來源裡看到這個用法,那麼就不必刻意追究原因,只要記住它是可用的就好,同時要注意的是,自己在使用中,也要注意不要亂用,而用在與自己看到的出處類似的地方,久而久之,培養出語感,一切就習慣成自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