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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似娛非愚

    我替同事給女幹部寫了幾封情書,女幹部說要嫁給我!

    2006年,科裡的一名未婚的同事看上了剛分配到部隊演出隊的一名漂亮的女幹部。同事找機會或創造機會接觸了幾次女幹部,但女幹部高冷,知道同事的意圖但近一年交往下來還是對同事不冷不熱,始終沒有實質性的進展。

    一天同事找到我,要我幫忙替他寫幾封情書,署他的名字送給演出隊女幹部。我說這個時代還有憑几封情書能打動的女孩嗎?同事說你只管寫,拿出最好的水平寫,事成之後一定好好感謝。我又問:你這樣有把握,是不是心中有底?同事說:我瞭解到,那女孩特別喜歡文學,尤其喜歡唐詩宋詞,寫情書一定管用。

    我抱著成人之美的心態,事先做了功課,在情書中大量運用了柳永、李清照等寫愛情的動人詞句,寫好後自我感覺良好,交給同事說:試試看吧,有效再寫。同事千恩萬謝接過情書,興奮不已。

    第二天,同事興高采烈地又找到我:有效,特別有效,她看我的眼神都不一樣了,麻煩你趁熱打鐵,再寫幾封。

    接下來近兩個月,我絞盡腦汁寫了6封情書,期間同事為感謝我,請我喝了三次酒,還送給我兩箱家鄉的特產。

    到了年底,同事又請我吃飯喝酒,喝的是好酒。喝酒時,同事興奮地說:事快成了,她準備過年帶他去見父母了。此時,我卻隱隱感到幾分擔憂:要是露餡了怎麼辦?同事拍著胸膛說:儘快生米做成熟飯,等她發現木已成舟,把證一領,萬事大吉。

    我知道,為了配合情書,同事也在惡補古典文學,惡補唐詩宋詞。怕我不信,同事端著酒杯當場給我背了柳永的《雨霖鈴》:寒蟬悽切,對長亭晚,驟雨初歇——

    我見他背得很流利,心想應該不會輕易露餡,也但願他倆結婚後興趣合拍,執子之手,白頭偕老。

    年後上班的第一天,同事未到可他女朋友卻到了我們辦公室。本來辦公室還洋溢著歡樂祥和的年節氣氛被演出隊女幹部一句話破壞地蕩然無存:你們是誰給我寫的情書?我們全都一驚,但都心照不宣說是她男朋友寫的。那女幹部杏眼圓睜,聲音很大:別騙人了,他就是一個文盲、一個騙子。他都告訴我了,是你們當中有人寫的。接著她又說了一句話,把我的下巴都驚掉了:誰寫的,我就嫁給誰。

    我見再沒有掩飾下去的必要了,就把她帶到隔壁一間空著的辦公室。她盯著我問:是你寫的。我無奈地點了點頭,並再三向她道歉,並把我那可笑的成人之美想法都如實說了。

    她完全不聽我解釋,口裡依然是那句驚人之語:你寫的我就嫁給你。

    我低聲地迴應:這怎麼可能?

    她反問:愛我、想我、思念我都是你寫的,怎麼就不可能呢?

    我當場被女幹部弄得啞口無言,無計可施,最後無奈地說:我結婚了,小孩都1歲多了。

    聽我說完,那女幹部大哭,然後摔門而出。

    這件事後來鬧大了,部門領導知道了,把同事大罵了一頓,罵他玩弄女幹部、欺騙女幹部的感情。領導也把我大罵了一頓,說我故意賣弄,不幹正事,瞎幫忙幫倒忙。

    這事後果也很嚴重,女幹部和同事分了手,過了4個月調離了我們部隊。

  • 2 # 七季冰峰

    我與小姬相識時,她十八歲,在某歌舞團當歌唱演員,長得非常漂亮。我當時二十一、二歲,在部隊任排長,不久後當了副連長。與小姬大概談了兩年多的戀愛。在我上前線前,選擇了與小姬分手。主要原因嘛,還是擔心象這種型別的女孩子太過開放,恐怕將來頭上有些色彩繽紛,不太好看,這個大家都懂的。

    在我們重逢時,她已經和她的老公離了婚。當時,說實在的,我對她的感情經歷還是很感興趣的。好在她對我也是沒有隱瞞,如竹筒倒豆般給我講述了我們分手後,她的全部感情經歷。

    那個時候,我與她分手後,我便上了前線,而她呢,則找了一個國有企業的工人結了婚。她的老公還很帥,身高得有一米八左右吧。

    後來,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小姬就隨歌舞團到沿海地區的夜總會去“走穴”。據她說,那個時候是她最輝煌的時期,每晚都有許多大老闆來給她捧場。舉個例說吧,在夜總會里,有人給演藝人員送個花籃是2000元,而她上場時,往往是臺下的老闆們說一句:“花籃全上”,那可是十個花籃,相當於兩萬塊錢。每每說到這裡,她都是滿滿的自豪感。

    當她說這些時,我立馬得出結論,她之所以離婚,肯定是她老公察覺出她有啥問題,才造成感情破裂的。誰知道她卻說錯啦,是因為她老公出軌了,她才要和她老公離婚的。

    原來,有一天她突然從沿海地區回來,事前並沒通知她老公。到家後,她發現家門被反鎖了,她用鑰匙開了半天也打不開,於是不停地砸門。半小時後,她老公才狼狽地開了門,她發現她老公與她的一個閨蜜呆在屋裡,那一瞬間她就明白是怎麼回事了。關鍵是,她居然從她老公的褲腰裡,拖出了一條女式內褲。於是,她便毫不猶豫地與她老公離了婚。

    當她給我講這些時,聽上去應該是她的老公背叛了家庭,但我總覺得似乎有些不對味。於是我說,我不相信你在沿海地區那種環境下,有這麼多老闆追你,你就沒有找情人!她嘿嘿笑著,也沒瞞我,承認她在外面曾有過五個長期情人,至於那種一夜情的,她說她記不清啦。

    我說她,你都在外面有這麼多情人了,為啥還要在乎你老公找情人?她理直氣壯地說,我在外面找情人他沒有逮到我,他找情人,而且還是我的閨蜜,又被我抓了個現行,當然就是他不對啦!嘿嘿,她這個邏輯我也是醉了。

    此後有一天,小姬打電話找我,說她前夫想約我喝酒。那天,我們三人喝了個一醉方休。喝完酒後,跑到小姬的新房子裡,我與她前夫躺在沙發上,她那個前夫喋喋不休地給我念叨,他與小姬閨蜜的事只是一場誤會,絕對不是小姬想象的那樣。他希望我勸勸小姬與他復婚。

    我勒個去,這該讓我如何是好?

  • 3 # 夢想有n天

    某洗浴中心內,遇到警察突襲,查獲很多從事苟且之事的男女,站在執法記錄儀前,前一刻還享受“魚水之歡”的男女,此刻彷彿成了過街老鼠一般,個個惶惶不安,面對鏡頭,紛紛躲閃或者用衣袖遮住面部,生怕容貌被鏡頭記錄下來。

    一箇中老年男人,猛然從人群中發現了一個熟悉的身影,他眼含怒火,不顧別人的勸阻,衝上前去,對著年輕男人的臉上就是啪啪兩個耳光,指著他破口大罵:你個不成器的玩意,枉我女兒對你那麼好,給你生兒育女,你TM竟然過來嫖chang,你還是個人嗎?對得起我女兒嗎?

    面對老丈人的訓斥,年輕男人面露羞色,垂著頭,任由中老年男人發洩憤怒和不滿。

    看到年輕男人的神態,中老年男人的怒火不息,接著訓到:我女兒嫁給你這幾年,孝順公婆,照顧家庭,伺候老的,撫養小的,勤勤懇懇,任勞任怨,有哪點對不住你小子?你還揹著她到這裡偷腥,幹這種丟人現眼的事,給她戴綠帽子,你小子有沒有點良心,有沒有點人性?你小子簡直是禽獸不如,我當時怎麼瞎了眼,把女兒嫁給了你?他越說越氣憤,抬腿就要向年輕男人身上踢去。

    身旁的警察制止了他的動作,問他:你倆認識?他是你女婿?

    中老年人男人氣鼓鼓地回答:他就是我那個不成器的女婿,一個辱門敗戶的玩意。

    警察說道:既然是一家人,那就關在一起吧,等會叫家屬一塊帶回去,省得麻煩。

    聽了警察的話,中老年男人頓時慌了神,回過頭來對警察哀求道:能不能不通知家屬,多罰點款,成不成?我以後再也不敢了,看在初犯的份上,就不要通知家屬了,求你了,成不成……

  • 4 # 土家姐姐

    朋友是個緝毒警,親表弟吸毒販毒被強戒判刑,姑媽逼他去把表弟弄出來,於是接下來的他開始了水深火熱的生活。

    阿志從警十餘年,兢兢業業,無功無過,他家裡有八個警察,他爹,他舅,他叔伯,誰也料不到好竹出歹筍,他姑媽的寶貝疙瘩居然染上了毒癮,要說這孩子以前也不賴,大學畢業後也搞了一間工作室,就在慢慢走上正軌的時候,喜歡上了一個女孩子,女孩子貌不驚人,但就入了他的法眼,女孩子可不是什麼傻白甜,她來自雲南邊陲,家裡姐妹七八個,她排行中間,母親因為沒能生下皇位繼承人,自覺是他們家的千古罪人,於是在一個雨夜投河自盡,自絕人前。

    十三四歲的小丫頭子似懂非懂,無論是男女關係或者其他,似懂非懂的時候好奇害死貓,什麼都想嘗試一下,於是在她告別少女的那一晚也染上了毒癮。沒多久就被人掃地出門,她輾轉各地來到了我們這兒。朋友表弟是金疙瘩,含在嘴裡怕化。沒經過社會毒打,喜歡一個人那就是一眼萬年。

    女孩子把他表弟當成了免費提款機。有眼睛的都看得出女孩一臉的故事情節。可這裡不包括他表弟,表弟貢獻錢財,貢獻身體,後來又跟著一起欲仙欲死。沒多久,東窗事發,兩個人鋃鐺入獄。天塌了地陷了,姑媽哭成了孟姜女,隱隱有哭倒長城的架勢。有些人就來出歪主意了,你們家那麼多警察,難不成這點小忙也不幫?他姑媽一聽有道理啊,阿志不就是管這一塊兒的嗎,只要他招呼一聲我兒就可以順利出來了。

    某一天,阿志下樓的時候,和正準備上樓的姑媽相遇了,他們家在三樓,平時步行。姑媽鼻涕一把淚一把的拉住阿志,說,你表弟進去了,我和你姑爹只有這一個寶貝疙瘩,我們以後怎麼辦呀。阿志,你是好孩子,幫幫姑媽,姑媽從來沒有求過你什麼。阿志一頭汗。眼看上班時間越來越近,他只好說,姑媽去我車上,咱們邊走邊說。呃呃呃呃,邊走邊說,姑媽自覺有門,於是坐在副駕駛的姑媽繼續賣慘。阿志一言不發。

    姑媽急了,你這好歹也得有個態度啊不是,讓人七上八下的可咋整。阿志沉默良久,說,姑媽不是我不想幫,我是真的無能為力。姑媽一聽暴起,頭一下撞在了車頂棚上,疼得吱的一聲。她重新坐下,十拿九穩的說,阿志,要多少錢,給姑媽講,姑媽砸鍋賣鐵也要把你表弟救出來。阿志已經不知道怎麼說了,他說我到單位了,您下車吧。有事回家再說,很多事情一時半會說不完。他姑媽也有眼力價,於是怏怏不樂的下了車。

    阿志很苦惱,平心而論,表弟並不是一個壞孩紙,但他卻觸犯了法律,這讓他怎麼辦?於是他給老媽打電話,說出了煩惱,誠然,他是警察,但他也是有血有肉的人,還做不到六親不認。再加上姑媽一直疼他。他媽讓他暫時去朋友家裡待著,有事她頂著。

    話音剛落,姑媽就來敲門了。她是鐵了心來要一個說法。最好是把兒子順便帶回家。阿志下班就去了朋友家。姑媽打電話也打不通,姑媽覺得被耍了,氣衝斗牛,指著阿志媽一頓罵,阿志媽也不是吃素的,阿志爹回家的時候,姑嫂二人已經大戰了三百回合。家裡一片狼藉。他一個頭兩個大,這兩個女人他都惹不起。只好退避三舍。姑媽揪住他,要他把兒子叫回來,他只好苦口婆心的講道理,講法律,講政策,可惜這些無異於對牛彈琴。姑媽小學沒畢業,大字不識幾個,平時做點小生意,也不惹是生非,可有一點,兒子是她的底線和逆鱗。為了兒子,她豁的出去。她才不管什麼法律不法律。

    阿志爹看妹妹冥頑不靈也急了,他說如果阿志出面,別說毫無療效,估計最終的結果是連他也會按瀆職罪被論處,你兒子仍然是該咋判就咋判,姑媽一聽,我才不管,反正你們就得把我兒子撈出來,阿志爹媽一聽,都覺得挺寒心的,和著你兒子是寶貝疙瘩,我兒子就是一根草,還沒等他們發飆,姑媽說,大哥,當年咱們家窮,爹媽送你讀書,我只好在家務農,要不是我做出退步,你如今還是臉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阿志爹說得了吧,爹媽問你讀不讀書,你說打死也不去讀,為了躲避爹媽,你還離家出走。姑媽羞臊得無話可說。臨走前,惡狠狠的吐了一口濃痰,踩著一地狼藉揚長而去。留下阿志爹媽風中凌亂。

    事情遠遠沒完,姑媽是不到黃河不死心

    阿志躲著不見,好說,山不來就我,我去就山。她就在單位門口守株待兔,她想阿志總會來上班,果不其然,阿志一到門口,就被姑媽堵了一個正著,姑媽拉著他就是噼噼啪啪一頓開火,大街上人來人往,同事進進出出,辦事的群眾熙熙攘攘,大家像看猴把戲一樣,讓阿志恨不得找個地洞躲一下。他知道姑媽什麼都明白,就是為了兒子矇蔽了自己的雙眼,她以為一哭二鬧三上吊就有用,那要法律幹嗎。想到爹媽昨天給他打電話說的那些話,阿志也挺寒心,他用力扳開姑媽的手,一言不發就進了單位。

    下午,他去停車場開車,發現車上被劃得亂七八糟,被噴了紅漆,上書幾個大字,白眼狼。他氣的發抖,簡直到了失控的地步,他知道姑媽是有恃無恐,以為一家子不會拿她怎麼樣,事實上,阿志也真是拿她沒辦法,不過,他的底線也僅僅是這一次,下不為例。就當是之前姑媽對自己好的一種回報,從今以後,他不欠任何人的。

    姑媽看阿志沒有動靜,越發趾高氣揚,居然在他座駕上潑了糞。阿志毫不猶豫打電話報了警。警察報警,也夠奇葩的。警察一看影片,於是就把姑媽給抓了,姑媽這下子慌了,她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別人較真,她總是把別人的謙讓當成了軟弱可欺。後來,她被拘留十五天。兒子判刑十年,女朋友二十年。

    姑媽出來後,就和阿志他們家斷絕來往了。

  • 5 # 南瓜開花了

    我村裡有一對叔侄,叔叔比侄兒大三歲,兩個人關係很特別,尤其在叔叔結結婚後,他們兩個人走在一起,村裡人看他們的眼光更別有意味。

    侄兒先結的婚,老婆是我們隔壁村的,結婚後,剛開始一家還挺和諧的,可自從有了小孩之後呢,一家人總是吵吵鬧鬧的,尤其是侄兒的母親和老婆呆在一起,有好多次還動起手,這種婆媳關係簡直讓侄兒崩潰。

    那一次,侄兒老婆和母親吵完架後,侄兒的老婆異常憤怒,把家裡的家電,廚具全砸了,回到家的侄兒再也無法忍受,打了老婆一頓,之後兩個人就鬧起離婚。

    記得當時他們鬧離婚的時候,叔叔還對侄兒說:離就離了,像這樣對長輩動手的女人,誰稀罕!愛怎樣就怎樣!

    最終,他們還是離了婚,孩子歸侄兒。再後來,侄兒就去了外地打工!談了一個新的女朋友。

    可是,誰能想到,離婚後,侄兒的前妻也開始相親,相了很多次也沒有成功,不是男方嫌棄她離過婚,就是她嫌棄男方年齡太大,總之,不太合適。

    當時叔叔也有30歲了,還沒結婚,媒人就試著撮合一下,叔叔當時是知道相親物件的,更知道她是侄兒的前妻,同樣的,侄兒前妻也知道這個小叔子,可是他們就是見了,而且成功了。

    更讓人無語的是叔叔結婚的時候,侄兒還專門跑回來參加叔叔的婚禮。

    現在村裡人看到叔叔和侄兒在一起的時候,總感覺怪怪的,看到侄兒和前妻的小孩更是怪怪的。

    說實話,他們的行為並沒有違背什麼道德,可是他們之間的稱呼總感覺特別狗血。

    這是我見過最狗血的一件事情,沒有對錯,沒有觸碰任何的道德底線,也沒有傷害任何人,可這關係就是太複雜,這事情太狗血。

  • 6 # 自在人生百味

    1、相差30歲的夫妻

    老陳有個小自己30歲的妻子,當年兩人在一起的時候,老陳54歲,小花才20歲。兩人在一起後一直沒有辦結婚證,因為小花嫌老陳年紀大,怕他活不了多久,如果辦了結婚證,老陳走後,她就成了二婚。

    老陳是一個成功的企業家,開著豪車住著豪宅,擁有著眾多的產業。在15年前,小花還只是老陳公司裡的一個普通打工妹。兩人相識的時候小花才20歲,很快小芹就被成熟穩重的老陳吸引了。

    當時的老陳已經和前妻離婚六年多了,因為平時保養得很好,54歲的他看上去還很年輕,身上更有著年輕人沒有的成熟魅力,而且事業有成,小花對他很是傾心,當時小花剛從農村走出來,十分的單純可人,讓見慣了燈紅酒綠的老陳很是著迷,兩人就這樣走到了一起。

    可是兩人的年齡相差了34歲,兩人在一起自然少不了被別人說些閒言閒語,也因此老陳對這段感情從一開始就小心地呵護著。

    當他們在一起後,小花的家人要求老陳給小花買一套房子,還給小花40萬作為保障,這些老陳都同意了,並且雙方還簽署了協議。由於女友不願意辦理結婚手續,於是兩人就在小花的老家農村按照當地的風俗辦了喜酒,兩人就此生活在了一起。

    小花的離家出走讓老陳很是氣憤,他希望女友能夠給兩個人之間的感情一個說法,而不是直接就斷開了。

    其實小花不是自己走的,而是跟著一個男人走的,那天晚上12點,一個男人闖進老陳的家裡,讓老陳和小花分手,而老陳根本就不認識這個人,而小花則在兩人之間猶豫不決。

    後來老陳得知這個男人叫小林,是個已經結過婚的男人,因為氣憤老陳給小林的妻子打電話告知小林和小花的事,可小林的老婆居然說她不管,這讓老陳震驚不已。

    過了幾個月,老陳又找到小林的家裡找到小林的老婆,而小林的老婆則給了老陳一腳,並說關你什麼事,我都不管,你管幹什麼,他們兩的事我不管。

    因為房子是老陳買給小花的,他擔心小花將房子給賣了把錢給小林,老陳就透過法律手段起訴房屋所有權的問題,之後房子被判給了老陳,還拿回了部分財產。

    雖然房子判給了老陳,可鑰匙一直都在小花那裡,老陳還回不了這個家。房子和錢都不是老陳想要的,對他來說,他對小花還有感情,他希望挽回這段15年的感情。

    3、15年的感情到底誰欺騙了誰

    老陳的朋友告訴老陳,小花和小林生活在附近的一個農村裡,老陳找了過去。到了那裡,老陳找到小林和小花。

    小林說他和小花沒有老陳說的那種關係,只是和小花及另外一個朋友三人在村裡合夥開了一個養殖場,兩人只是合夥人關係。

    並且小林打了自己老婆的電話證明,小林的老婆證明小林和小花只是生意合夥的關係。

    小花和老陳見面就掐了起來,對於老陳的說他偷人被人騙財騙色,小花很委屈,她對著老陳大喊騙了她的是老陳,騙了她15年的感情,到頭來連當初承諾給的房子和錢都拿回去。

    小花說去年老陳做了心臟搭橋,是她日夜不離地伺候著,自己累的話都說不出來。當老陳好點後,就夜夜折磨她,讓她受不了,而且老陳也非常的專制多疑,這些都讓她受不了。

    小花對老陳說,只要他願意給她家裡人道歉,並得到家裡人的諒解,她願意和老陳回去,而且老陳還得將送給她的房子還給她。

    小花說老陳除了有前妻和一個兒子外,還有一個女人和女兒,在她看來,老陳就是一個“慣犯”。

    原來老陳真的還有另外一個女人,這個女人之前也是老陳公司裡的普通職工,老陳與這個女人也生了一個女兒。這樣看來,老陳前前後後有了三個老婆。

    為了挽回小花的心,老陳決定去向小花的家人道歉,但小花的家人根本不願搭理老陳,不接受老陳的道歉,他們認為既然兩人的關係已經僵持了,也沒有和解的必要。

    老陳又想聯絡小花見面,小花則沒有出現,小花在電話裡表示兩人已經沒有了感情,沒有再見面的必要,當初的協議就是一張廢紙。

    或許兩人在一起的時候就有點不單純,到頭來一個輸了感情,一個輸了青春。感情不是一紙協議,不是寫好你愛我我愛你並簽上字就必須遵守的。

  • 7 # 代號紅玫瑰

    廠礦企業有個工人叫周全發,30多歲的時候,禮拜天跟別人去上山撿茶籽。結果不小心掉到礦井裡去了。被救上來的時候,人已經跌的散了架。被單位上送到上海去治療。一年後回來了,下肢癱瘓了,只能做輪椅。他這個樣子,班肯定是上不了了。單位上給他辦了病退,拿70%的工資。

    可憐了周全發的老婆 ,那時候才30出頭,頗有幾分姿色,守活寡帶著兩個兒子。一家四口人全靠他那點少的可憐的工資生活。周全發因為癱瘓了身體有病,平時還不能吃得太差了,經常要燉點排骨豬腳什麼給他補一補。這樣一來家裡的經濟狀況就更差了。兩個兒子這個時候正在長身體,餓得面黃肌瘦的。

    周全發的老婆想來想去,單靠老公這點工資,一家人沒辦法生活,於是就重操舊業,做起了賣豆腐的生意。她孃家以前是做豆腐賣的,她對這個生意老熟了。

    做豆腐是個體力活,周全發是一點兒幫不上老婆的忙。周全發老婆每天晚上泡好豆子,凌晨2:00就要起來磨豆漿,支開鍋來燒火做豆腐。5:00等豆腐成型了,趁熱挑到農貿市場去賣。賣不完的時候還要沿著街巷叫賣。

    兩個孩子那個時候還不到10歲。周全發老婆每天留點豆漿給孩子們吃,早飯就靠他們自己弄了。

    按理說周全發自己去山上撿茶籽,結果掉到礦井裡自己弄癱瘓了。老婆對他不離不棄,孩子們也懂事,一直在照顧他,他應該對老婆孩子有感恩的心才對。可你知道吧?周全發偏不,動不動就罵老婆打孩子。老婆孩子越不理他,他越罵的厲害,說老婆每天溜出去外面做生意,實際上就想去外面勾搭野男人。看到他不中用了,想找好下家。鄰居們都看不過去了,勸他說你現在這個樣子,都靠老婆孩子照顧,你不對他們好一點,到時候他們不要你了,你就可憐了。誰知周全發壓根兒聽不進去。後來越發罵的厲害了,連髒話葷話都罵出來了,叫老婆要滾就快點滾蛋。

    其實周全發的老婆也不是沒想過離開癱瘓的老公,畢竟自己才30多一點。但看到兩個孩子可憐,自己離婚不帶著兩個孩子,兩個孩子沒辦法生活,如果帶著兩個孩子以後再嫁也難。再說一日夫妻百日恩,他對周全發還是有感情的。心想能照顧他一天算一天,日子慢慢熬,等孩子們長大了就好了。

    就這樣吵鬧著過了兩年。周全發家搬來個新鄰居。一個40歲的單身男人,名叫張建國,也是廠礦企業的職工,帶著一個十幾歲的兒子。張建國死了老婆,家裡只剩下他跟兒子兩個人生活。鄰里之間很快就弄熟了。張建國看到周全發的老婆,一個女人忙裡忙外的,又做生意又照顧家庭,每天累得跟陀螺似的,沒有一餐飯是按時吃的。他下了班沒事就忍不住去幫周全發的老婆做這做那。周全發的老婆一開始怕別人說閒話,又怕周全發在家裡罵人,每次都拒絕了張建國的幫助。

    張建國腦子挺聰明的,跟著周全發老婆學做豆腐,很快就可以上手了。他每天清晨幫著周全發的老婆做好豆腐,幫她在農貿市場支開攤子做買賣以後,就趕回去上班。農貿市場買菜的人都以為他們是兩口子。老闆老闆娘的叫他們,他們兩個笑笑,不吱聲也不解釋。

    慢慢的閒言碎語傳到了周全發的耳朵裡,周全發這次出奇的大度。說別聽他們瞎說,我相信我老婆,我相信張建國。

    周全發的老婆有了張建國這個好幫手,做生意輕鬆多了。張建國帶著孩子,自從跟周全發一家搭夥吃飯以後,日子好過多了。相處久了,三個孩子之間感情也很好,哥哥弟弟的互相叫著。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們真的是一家人。

    都說日久生情,周全發的老婆和張建國在長期的共處當中,慢慢的生出了情愫。兩個人每天同上同下,進進出出的。雖然忙的都是正經事,但背地裡就是一個傻子也看得出,這兩個人的關係不一般。事實上也是,不知什麼時候兩個人就住到一塊去了。

    這些桃色新聞傳播的很快,弄的婦孺皆知。好事之人都等著看周全發的笑話。誰知這回他們又失望了,周全發這回更大度了。說自己本來就是個殘廢人,老婆找別人我不放心,但找張建國我一百個放心。他還當著自己的老婆跟張建國的面說,你們兩個不用偷偷摸摸的揹著我好,你們住在一起就是了,我同意。這話說的太直筒了,把他老婆和張建國羞得滿臉通紅。

    張建國也不是那種心狠手辣的人,弄到了別人的老婆就把別人除掉。相反,他覺得周全發能成全自己跟他老婆的好事,是個了不起的好男人。於是這兩個男人拜了把子,三個人達成一個口頭協議。周全發跟他老婆不離婚,周全發的老婆可以跟張建國住在一起。前提是周全發的老婆和張建國要全心全意的照顧周全發。

    從那以後,大家經常看到周全發的老婆和張建國,早晨在農貿市場賣豆腐做生意。晚上張建國經常用輪椅推著周全發在廠區各條馬路上散步。兩個人有說有笑的,好像親兄弟。

    這個有點狗血的故事,一開始看著很彆扭,後來看著竟然還有點溫馨感人。

  • 8 # 王哥述事

    2004年的時候,我朋友得到了一筆20萬元的意外之財,那個時侯普遍工資也就1000元左右。立馬回家建了一棟漂亮的房子,結果房子建成後卻不能住人了,這種狗血的事情就真實的發生在了我這位朋友身上。

    那些年他在東莞那邊工作,主要從事毛織行業,錢沒掙到什麼,倒是迷戀上了買碼,買彩票。出門在外打工多年,每次回家都是剩下一點車費錢,為此,沒少受父母的責罵,可我這朋友總是一副自命不凡的樣子,總認為自己這一輩子不是打工的命,總做著一夜暴富美夢。

    眼看著來年就25歲了,這個年紀在農村已經算有點大了,父母把回家過年的朋友強行留在了家中,準備給他說一門親事。可他家的經濟情況擺在那,家裡只有一座老房子,母親還有病。

    那個年代,農村找個老婆沒現在這麼難,結婚的條件也低得多。只要有一棟新房子就行,什麼車子,三金都不是硬性標準,如果男孩子再長得帥氣一點,嘴巴會說一點,找個免費的老婆都有可能,主要是那個年代的女孩子比較多。

    家裡好不容易透過一個拐彎抹角的親戚說了一門親戚,在正月裡雙方的父母還坐在一起吃了飯,在農村也就算把這事給定了下來。隨後為了兩人雙雙外出打工,當時女孩子並沒有跟他進同一間廠,而是選擇進了她熟悉的製鞋廠。

    兩人的距離也不算遠,只是還沒有結婚,兩人就沒有同居,還是以男女朋友相處,女方的意思也就是兩人談下戀愛,彼此多瞭解一下對方。結果這一瞭解,雙方的婚事就告吹了。

    主要還是我這朋友太喜歡買碼買彩票之類的了,是逢開必買,每個月辛辛苦苦掙的錢,捨不得吃,捨不得用,基本上全砸了進去,雖然有的時候也會中一些,可總體上還是輸多贏少。女孩一看她不是過日子的料,就拜拜了,連訂親的一些禮物都退了回來。

    這下把父母氣的可不輕,父母也給他下了最後通牒:如果以後再買碼,就由著他,不管他死活了。可朋友依然是我行我素,2004年的時候,東莞某鎮搞了個大型即開型獎活動。

    打聽到這一訊息後,朋友特地請了半天假,坐了一個小時的公交車趕了過去,這一次,幸運女神垂青了他,他中了一等獎,獎金是20萬,這可是他平時想都不敢想的一筆財富,如果是打工的話,不吃不喝也要十幾年。

    朋友也立馬辭了工,第一件事就是準備建一棟新房子,他家的老房子在村子中間,房子與房子的間距比較窄,連一輛車都難以通行。後來就打算建在自家的一塊地裡,那個年代建房子的審批不算嚴,經過一番操作準備後,新房子正式開工。

    那些年我們當地農村建房子都是用石塊打的地基,一般也就打下去一米多左右。為了建好房子準備娶媳婦,朋友家就有些趕工期,短短几個月,一棟兩層小樓就建成了,又裡外都裝修一新,當時可是村裡面最漂亮的幾棟房子之一。

    房子建好後,朋友的20萬元也花的差不多了。朋友家就準備選個良辰吉日住進新家,結果在這節骨眼上出了叉子。在連下了幾天大雨之後,朋友推開他新房子的大門,無意間瞥見房子一角的地板竟蹊蹺的出現了裂縫,剛開始朋友還以為是地基下沉,導致的水泥地板開裂。

    這種現象在新建房子中也不是說沒出現,新房子的地基都有一定程度的下沉,一般就是下層一點點,影響不大,朋友也沒放在心上。哪知道後面發生的事,就超出了朋友的預料,那條裂縫竟越來越大,到後來進塌陷了下去,最深的地方達兩米。

    整座房子也出現了明顯的傾斜,由於受力不均,牆壁也出現了幾道裂痕。這下問題就嚴重了,明顯這房子已經不能住人,這事也驚動了當地的政府,當地政府檢視之後,認定這房子已成為了危房。立即在周圍拉起了警戒線,因房子靠近公路邊,對過往的車輛有安全隱患。

    政府要求朋友家把房子拆了,可朋友家不甘心,新房子一天沒住就要被拆掉,任誰心裡也難以接受。一家人都在想著有什麼補救的措施?這件事在我們當地十里八鄉就傳開了,多年來大家都沒聽說過有這種事。

    很多人都說是朋友得了意外之財所致,也就是命裡得不到這筆橫財,即便一時得到了也守不住。朋友算了一筆賬,除去中獎後的請客吃飯等開銷,再加上建房,20萬元已所剩無幾。

    發生了這種事,朋友是欲哭無淚,原以為自己這輩子能中個20萬,也算是老天爺開恩,自己還指望著建好房子後娶妻生子。結果就搞成了這個樣子,他母親本來就有病,僅此這一折騰,病的更嚴重了,到醫院又花了一筆錢,搞的是一家人都愁眉苦臉。

    這樣的事也真是夠狗血的,很多人一輩子都沒有機會中大獎,這是給我朋友幸運的中了,可高興沒多久,又出了這等子事,可以說是空歡喜一場。這讓我記起了一句話:“命裡有時終須有,命裡無時莫強求”。

  • 9 # 靜靜的空間

    在八十年代,我們這裡發生過一件既讓人開心又讓人洞穿人性的事情。

    八十年代初期,時興摸獎,聽說哪裡開始摸獎都會人山人海,我也曾經參加過好幾回,錢花了東西未摸到。

    下面講正題:當時我們這裡有個電容器廠,廠長姓王,王廠長有個小姨子姓石在這廠裡做臨時工,石某當時二十來歲吧,未婚。有一天廠休,石某與兩個女工結伴去縣城玩,正好碰到在影劇院廣場有摸獎活動,二元一張獎票。石某上街未帶錢,身上只有一元錢。另外兩個女的每人摸了十來張,沒有中獎。當大家想走時,其中一個於姓女工跟石某說,你也去試試運氣。石某說我只有一元錢,要不你借一元錢給我吧。於某說,我送一元錢給你,你去摸吧。於是,石某拿了於某的一元錢,加上自己身上一元,去摸了一張獎票,當場刮獎,一看號碼,三個人都傻了,竟然中了個一等獎,是臺大彩電,價值三千元左右。當時場面那個精彩啊,石某臉色潮紅,心跳加速。辦手續時,因沒有帶身份證,就騎腳踏車回廠取身份證,然後叫上姐夫王廠長一起去縣城摸獎現場將彩電拉回來了。

    為了感謝於某,石某當天就買了近二百塊錢東西送到了於某家。那時候廠裡工人平均月工資在30元至40元之間,工資不高,二百元應該是小半年工資了。

    摸獎的這一天,就這樣充滿戲劇性的結束了,完全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

    可是,在第二天就來事情了。於某在夜裡失眠了,因為家裡人都認為於某應該拿半臺彩電,二百元錢打發不了,但她又想當時說過這一元錢是送給石某的,旁邊那個女工還可作證,這事讓於某實在為難。放棄吧可惜,畢竟彩電裡有我的一元錢起了關鍵性作用;厚著臉皮要吧,那就撕破了臉面、傷了工友間的和氣。經過差不多一夜的思想鬥爭,最終還是金錢佔了上風。

    第二天一早,於某夫妻倆就來到了王廠長家,並把二百塊錢的東西也帶了過來,說是還給石某。另外,就是直接說要半臺彩電,理由當然就是一元錢的作用。事情到了這個地步,真的為難。既然拉下了臉,肯定就不太好講話了。石某肯定是沒有主見了,當時買東西的二百元錢也是姐夫家的,她自己根本沒有錢。為了解決這事,王廠長又找了個派出所徐所長到場幫忙解決該矛盾。徐所綜合了一下詳細情況說,只能一人一半的方式了,問石某與於某行不行,大家都說行。於是徐所就說,於某你把彩電拿回家,你出1200元錢給石某,這事了結。於某想想不行,因為當時花1200元也心疼,雖然彩電值3000元,但不能當飯吃啊,於某說她不要彩電。石某說她根本沒有現金,她肯定也不拿彩電。當時,大家都沒有錢,方案就擱淺了。

    後來,電容器廠有個朱副廠長知道了這事,他說這彩電1600元賣給他,你們雙方各拿800元。最後,這件事情實在找不到更好的辦法,就這樣將3000元彩電以1600元的價格賣給了朱廠長。

    這件事情,雖算不上狗血,但也看出人心在金錢面前還是會擺不定的。一切皆正常,人無完人嘛。

  • 10 # 曾海憶冰

    我一個戰友很早就退役了,戰友長得很帥,給在一個鄉鎮企業當廠長的岳父當司機。岳父經常讓他開車送到市裡一個地方停著車等著,自己再走路去一個地方。幾年後的一天,戰友騙岳父說要到城裡修車,需要一天的時間,結果他到城裡後把車開到了離他原來經常停車等岳父不遠的一個髮廊找頭牌小姐去了。岳父那天也想著廠裡沒什麼事,就叫了一個出租到市裡找老相好。巧的是倆人的相好居然是同一個小姐,在髮廊門廳小姐送戰友出來正好碰上來找她的鄉鎮企業家,當時岳父就給了我戰友一耳光。過了幾年聽說戰友和他非常漂亮的妻子離婚了,又後來聽說那個企業家癱瘓在床很多年沒人管,在養老院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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