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現有單位進行公司化改革,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單位尤其是企業事業單位沒有完全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缺乏應有的獨立性,使得企業成為行政的附庸。經濟體制改革後,實行市場經濟,國家簡政放權,政企分開。企事業單位有了自主權,併成為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直接的面對市場。但是由於市場理念的不同,使得這種改革還很不徹底。只有真正的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才能減少甚至杜絕單位犯罪的發生。
2、進行普法教育,增強全體員工尤其是領導者的法制觀念。單位犯罪在通常情況下,均是由單位領導研究決策後實施的。這就說明:“單位犯罪的發生最主要的原因和最主要的因素還是在於單位領導”,如果一般的員工未經單位決策以單位的名義實施犯罪行為,事後又不能徵得單位的認可,那麼這一行為就不能構成單位犯罪,刑事責任也只能由自己承擔。因此,提高領導決策者的法制觀念更顯得尤為重要。
3、加大打擊力度,威懾犯罪分子。
1、對現有單位進行公司化改革,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單位尤其是企業事業單位沒有完全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缺乏應有的獨立性,使得企業成為行政的附庸。經濟體制改革後,實行市場經濟,國家簡政放權,政企分開。企事業單位有了自主權,併成為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直接的面對市場。但是由於市場理念的不同,使得這種改革還很不徹底。只有真正的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才能減少甚至杜絕單位犯罪的發生。
2、進行普法教育,增強全體員工尤其是領導者的法制觀念。單位犯罪在通常情況下,均是由單位領導研究決策後實施的。這就說明:“單位犯罪的發生最主要的原因和最主要的因素還是在於單位領導”,如果一般的員工未經單位決策以單位的名義實施犯罪行為,事後又不能徵得單位的認可,那麼這一行為就不能構成單位犯罪,刑事責任也只能由自己承擔。因此,提高領導決策者的法制觀念更顯得尤為重要。
3、加大打擊力度,威懾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