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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朵浪花17

    新機構會重新核定編制,在機構改革前完成了人員摸底工作,行政編的會統籌安排行政崗位,事業編的考試過渡公務員,前提是新的機構有核定空編沒到人頭,我估計可能性很小。進不了新機構行政崗就要面臨分流,會去綜合組建的服務中心,其它人員有些轉企,有些可能重新就業。

  • 2 # 亦文亦農

    一般的原則是“編隨事走,人編同調”,但是需要具體區分不同的情況,這次改革同時納入了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的改革,所以人員劃轉存在這麼幾種情況,一是行政到行政,二是事業到行政,三是事業到事業。具體來說。

    一是,行政機關間職能劃轉,相應承擔該項工作的人同時劃轉。

    二是,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到行政機關,這樣事業編制就不能劃轉了,只能根據具體行政職能相應為行政機關增加一定行政編制,這個量會很小,人員劃轉也就很少(事業單位整建制劃歸機關的人員劃轉可能性大),甚至不劃轉。一般的方式是調任活過渡考試。

    三是,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划走行政職能後相應進行更名或與其他事業單位整合組建,因為都是事業單位,人員也相應隨職能走,這裡邊還有一個參公的問題,由於參公事業單位和普通事業單位人員待遇有差距,但是因為都是事業單位,可以整合組建,改革後,因為沒有行政職能了,應該也就暫時不參公了,我預計雖然單位不再參公,但是原有待遇應該不會受影響,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自己的一些理解,不當之處請指正。

  • 3 # 歷史的天氣

    這次改革有個大的原則,行政機關有機構和職能的整合,事業單位也是這樣,因此,大致有這樣幾種情況。

    一是行政機關的,統一將人員劃轉到新的機構,有些是某局的某個科室整體劃轉。

    二是參公單位職能劃轉到機關後,人員大部分人員整合到相近的參公單位,少數符合條件人轉到機關。也可以放棄參公到事業單位,比如可評職稱。

    三是其他事業單位,除了改制外,有職責調整的,大部分透過整合的方式,將相關的事業單位整合組建新的單位,人員一併劃轉,超編部分逐步消化。

  • 4 # 夏中強

    可以給予優惠政策,鼓勵自謀出路,也可徵求本人意見,去需要人的地方找適合自己的工作,年齡差不多的,還可以給予不同於退休的待遇,直至到齡享受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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