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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小佳的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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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書海一路順風
還有一個辦法,可基本上阻止所有瀏覽器訪問該網址。既是可以對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資料夾中的hosts檔案用記事本進行編輯,在最後加入一行,為IP地址 網址的形式,這個IP地址直接輸入0.0.0.0即可。這是利用電腦在訪問網址時,會先對這個檔案進行讀取,以解析域名IP地址的原理,找不到才會去找網路上的DNS伺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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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2616457306057507
1,變數名必須由字母、數字、下劃線組成 2,首字元不能是數字 3,不能太長,具體長度限制由編譯器設定,太長會被編譯器擷取前面的,如果定義的兩個變數,在編譯器可識別的範圍相同,而後面的不同,編譯器將視為同一個變數。
4,不能是C的保留字,如if,for,main,break不能作為變數名 -
4 # 宇宙探索
不管哪種問題,我們最好站在科學的角度去分析,因為科學是以事實為基礎,用證據來說話。
宇宙為什麼要限制光速?
“宇宙限制光速”的說法並不嚴謹,宇宙並沒有真的限制光速。根據現代科學理論,如果光速是無限的,任何微觀粒子都不可能形成,世界上將沒有時間概念,沒有過去和將來,只有現在此刻,宇宙萬物也不能形成,包括恆星,行星,一切的一切都不會存在。
說白了,如果光速是無限的,宇宙將變得非常虛無縹緲,將失去時間概念!
所以對於我們目前的宇宙來講,光速必須是有限的,既然是有限的,我們只需要測量光速就可以了。
測量的結果就是30萬公里每秒(大約)。有人可能這樣質疑:為何是30萬公里每秒,不是60萬公里每秒呢?
這種質疑方式其實是沒有意義的。首先長度和時間單位都是人為定義的,理論上確實可以是60萬公里每秒,只不過這樣的話長度和時間單位就會發生變化。還有一點,如果是60萬公里每秒,你又會問為何不是90萬公里每秒?
光速是我們所在四維時空的基本特性,它本身並非指光的速度,而是資訊能量傳播的速度,是四維結構的固有屬性。或許真的存在高維度空間,那裡的最低速度就是光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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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科學船塢
近代物理學的發展與光速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可以說是圍繞著對光速的認知而發展的。在古希臘時期,哲學家們認為光的速度是無限的,一直到笛卡爾那個時代,仍然有許多人認為光速是無限的,既然這樣也就不需要去測量光的速度了。
在伽利略這兒,伽利略不這麼認為,他認為光速是有限的,於是他和他的助手跑到山上去做實驗,助手與他分別站在相距1公里的兩個山頭上,各拿一個燈籠用布罩著,實驗的過程很簡單,伽利略先將燈籠上的布扯掉,當另一個山頭上的人看到光亮時,也扯掉燈籠上的布,當伽利略看到燈光時,停止計時,用路程除以時間來計算速度,然而,由於兩個山頭距離近,光速太快,這個實驗並沒有得出來什麼結果。
17世紀一位天文學家觀測到了這樣的現象,他發現木衛一在經過木星的陰影后出現的時間呈週期性的變化,如果光速是無限的,那麼不會出現有時短有時長的情況,如果光速是有限的,那麼就很好解釋了,因為地球與木星之間的距離是不斷變化的,那麼光訊號的傳播所需要的時間也是不斷變化的,這位叫羅默的天文學家發現了這一點。
羅默的發現受到了當時的天文臺長的反對,但得到了牛頓、惠更斯、萊布尼茨的支援,沒過多久,惠更斯根據羅默的這一個發現,然後結合一些資料,第一次計算出了光速的數值,大約是214300km/s,儘管與現代精確值相差很大,但這卻是人類第一次認知到光速是有限的。
此後便打開了新的世界。
光速是一個定值,最快的速度是光速,其實這並不是絕對的,不能一棍子打死,因為有些說法是有前提條件的。
比如說這個“最快的速度是光速”,如果籠統的這樣說顯然是不太恰當的,應該說資訊或能量的傳播速度不能夠超過光速,其它性質的速度是可以超過光速的,最常聽說的就是宇宙的空間膨脹速度了,這顯然是超過光速的,但這種超光速的性質並沒有違背現有的物理理論。說白了,要確定這個“速度”是什麼性質的“速度”,如果是能量或資訊的傳播速度,那沒說的,肯定不會超過光速的。
宇宙為什麼要限制光速?
其實,光速是一個定值很早就被物理學家們發現了,這最早可以追溯到麥克斯韋那一時期,麥克斯韋作為電磁學的集大成者,他發現了一個公式,如下圖。由於等式的右邊都是定值,所以等式左邊的光速也應該是一個定值。
到了愛因斯坦提出相對論的時候了,愛因斯坦根據前人的經驗大膽地提出了光速是恆定的這一基本假設,即無論在什麼樣的參考系中,光速的數值都是不會變的。
後來直到鐳射被製造出來之後,才較為精確地測量出光速的數值,也就是如今我們常看到的那一個。
光速為什麼是資訊或能量傳播的最快速度?
因為相對論約束了這樣的現象的發生,資訊傳播的速度如果超光速,那這就是反因果了,會導致收資訊發生在發信息之前,這是肯定不行的,在相對論中,質量與能量是可以劃等號的,由於速度變快,質量增加,當速度足夠快時,想要加速這個龐大的質量是無法辦到的,無限大的質量需要有無限大的能量來加速,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科學一直在發展,未來是否會有更驚人的理論出現,就交給時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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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物原愛牛毛1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首先要釐清一些問題:
比如限制光速中的“光速”指的只是“光”的速度,還是指這個特定的速度值(大約30萬千米/秒)?宇宙如果只是限制了“光”的速度,並沒有限制別的速度,那麼按照邏輯推理,別的東西的速度顯然可以超過光的速度,可以達到40萬千米/秒、30億千米/秒……。但狹義相對論的質量效應公式指出:任何靜質量不為0的物體的運動速度是不可能達到光在真空中的速度大小的,即299792458米/秒。
(其中m為物體的質量,m0為物體的靜質量,V為物體的運動速度,C為光速。從式中可以看出,當V→C時,分母根式→0,則m→+∞。而物體質量趨向於無窮大,會使物體運動速度難以增大到光速C,因為這需要無窮大的能量才能推動,而這是不可能的。要知道宇宙如果是有限的,那麼全宇宙的能量也是有限的。因而宇宙以此來阻止物體的運動速度達到光速。
)
由此可見,似乎“限制光速”指的是任何東西的速度不能超過299792458米/秒這個速度值的意思,而非單指“光”的傳播速度,因為儘管光在真空中一直是以299792458米/秒這個速度傳播的,但在別的介質中的傳播速度是小於這個值的。
但反過來講,任何東西的速度不能超過甚至達到這個值,唯獨光可以達到這個速度,並且這個速度對於光來說是不變的。
換句話說,任何東西永遠追不上光,任何東西的相對速度達不到光速,即使兩個物體各以大於一半光速相向運動,它們的相互速度,按照伽利略速度疊加原理明明大於光速,可實際情況卻並非如此,按照狹義相對論速度疊加原理可知,它們的相互速度是小於光速的。
(當u′>C/2,Ⅴ>C/2時,u<C)
由此可見,似乎限制的仍然是“光”的速度。那到底是怎樣的?
下面我們正式回答一下標題的疑問,我覺得可以換個角度來看這個問題:應該說宇宙並沒有限制光速。實際情況是,光速是宇宙時空的界限,是宇宙物質脫離以時間與空間方式存在的界限。只要達到了光速,物質就可以別的方式存在(以別的方式存在不違反任何法則)。可見是光速限制了宇宙,而不是相反。
光速(這裡指的是真空中的光速,即大小為299792458米/秒)看起來雖然是個常數,但它是一個對於任何參考系的“不變常數”,這就給光速賦予了耐人尋味的涵義。因為參考系之間存在相對運動,而光速大小對於每一個參考系卻都是一樣的。我們知道速度(包括光的速度)就是距離(空間)和時間的比值。光速不變,即這個比值不變。這反映了時空中存在特定不變的東西,應該說光速不變就是時空性質的反映。而每一個參考系就對應著一個時空,因此光速對於任意參考系也就確定不變。
往深了理解,光速也不是宇宙的速度限制不變的不是快慢大小,而是與時空的關係。因此嚴格說起來,光速也不是宇宙的速度限制。假如有一個相對地球以接近光速(比如為光速的90%)運動的物體甲,如果在這個甲物體相同運動方向上還存在一個相對於甲物體以接近光速(比如也為光速的90%)的乙物體,按照上面相對論速度疊加原理,乙物體相對於地球的速度仍然小於光速C的(根據前面的公式算出具體大小為180C/181),而不是1.8C。
這個乙物體相對地球的速度顯然比甲物體相對地球的速度(0.9C)要大,雖然從數字上看大不了多少,但如果從“絕對時空觀”的角度看,我們都知道乙物體的速度“大小”早“超”光速了。可是宇宙時空並不是絕對的,乙物體相對於地球的速度小於光速是真實有效的,這就是時空的相對性,這個相對性可以看作是一種限制。但另一方面,在乙物體運動方向上光的運動速度相對於乙物體來講,仍然是光速C(當然在任何方向上,光對於乙物體都是光速C)。這個意思就是,任何物體的速度不論多快,哪怕覺得是幾億倍C了(儘管是不可能的,即使把上面所說的思想實驗也算上),也永遠追不上光。
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光速一點也不小,它實質上並沒有限制宇宙速度。
關於多重宇宙與光速的關係問題關於這個問題,我的理解是壓根不存在多重宇宙,即平行宇宙。不過也許存在更高維的宇宙,有關這方面的討論我在有關文章中有詳述,這裡不再討論。而光速應該是脫離本維度宇宙時空的界限,可以進入更高維度或根本不以時空方式存在的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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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黎松祥
宇宙為什麼要限制光速?因為光是電磁波,光速就是電磁場速。電磁場的性質(包括引力場)是沒有質量,沒有慣性和沒有力的作用點。場有作用範圍,沒有固定形狀,場無限微小,具有超流動性。場的傳播不需要介質,毫無摩擦阻力,超流動性在真空中擴散傳播,速度是光速C,永恆不變,每秒30萬千米。沒有任何辦法可以改變光速,什麼玄機?獨立性,超流動性,沒有力的作用點。光在任何介質中傳播速度都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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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KongZWang
樹長在土地上,根部深入地下,雖然樹枝,樹葉會隨風飄揚,但沒有聽到樹每小時運動速度,樹枝每小時運動速度,樹葉每小時運動速度這樣的描述。如果將光源視為樹的根部,光是由這根部長出來,根據人們對樹的描述,同理光速約30萬公里/秒,這個速度是不存在的。根據速度是一種隨時間流逝而不斷改變位置的行為,但太陽☀️,路燈,蠟燭️都是固定不變停在原地,光是長在光源根部,根不動,光怎麼會動呢?
在讀書過程中,會讀懂一些規則,在腦子裡這規則就會變成一種定式,將其他的資料與這定式進行整合,如果不合,就會產生質疑,是那個環節不對,錯在哪裡?
我最近寫了一篇,關於事物的整體運動,關於事物的內部運動文章,由於是屬於個人的看法,又無法親自實踐,怎樣用實踐檢驗其正確性?
在認知過程中,有些事是已經知道了,例如:談運動,地球的自轉運動,公轉運動,首先需要設定地球之外的一事物作參照點,這裡用太陽作不動的參照原點,我們知道地球自轉一圈為24小時,由於參照點取自地球之外的太陽,所表達的是地球的整體運動,在這個運動過程中,地球內部存在著,飛機同時存在不同方向的運動,流水存在不同方向的運動,空氣存在不同方向的運動,還有許多火車,汽車,輪船朝不同方向的運動,還有鐘擺的運動,人在地球上的一切活動,包括人的思想,感覺,所有這些,都已經被地球整體運動所包含,都不能再計入地球整體自轉運動。內部運動只能取內部事物作參照。這樣我們就知道了事物運動的規則:規則1、運動事物如果取運動事物以外的事物作參照原點,那麼表達的是事物的整體運動。這種整體運動包含事物內部任意同時存在的不同方向內部事物運動,以及人的意識感覺。規則2、事物內部運動只能取事物內部的某事物作參照原點,來描述該事物的運動。內運動是區域性的,部分的事物運動方式。根據規則,火車的運動取火車之外的地面某點作參照物,表達出來的是火車的整體運動,這樣我們就知道了人在火車上行走,是屬於火車的內部運動,這種內部運動巳被包含在火車整體運動之中,不能再與火車整體運動相加。
影印自狹義相對論:"6.經典力學中所用的速度相加定理
假設我們的舊相識,火車車廂,在鐵軌上以恆定速度 v 行駛;並假設有一個 人在車廂裡沿著車廂行駛的方向以速度 w 從車廂一頭走到另一頭。那麼在這個 過程中,對於路基而言,這個人向前走得有多快呢?換句話說,這個人前進的速 度 W 有多大呢?唯一可能的解答似乎可以根據下列考慮而得:如果這個人站住 不動一秒鐘,在這一秒鐘裡他就相對於路基前進了一段距離 v,在數值上與車廂 的速度相等。但是,由於他在車廂中向前走動,在這一秒鐘裡他相對於車廂向前 走了一段距離兒也就是相對於路基又多走了一段距離 w,這段距離在數值上等於 這個人在車廂裡走動的速度。這樣,在所考慮的這一秒鐘裡他總共相對於路基走 了距離 W=v+w。我們以後將會看到,表述了經典力學的速度相加定理的這一結 果,是不能加以支援的;換句話說,我們剛才寫下的定律實質上是不成立的。但 目前我們暫時假定這個定理是正確的。 "
由於飛機,火車,汽車,輪船的運動都是取運動物體之外的地面某點作參照物,表達出來的是運動物體的整體運動,這種整體運動已經包含運動物體內部任何方向的內部運動。
電梯的運動,也和其他交通工具,如火車,汽車一樣,只是電梯是作上下垂直運動,只要電梯運動的參照物取自電梯以外的事物,表達出來的就是電梯的整體運動,這個整個運動同樣包括了內部的一切運動。
網路影印:"
狹義相對論是以四維平直空間中的勻速直線運動為考察物件的,適用於一切慣性系,但無法說明非慣性系中的運動現象。為了克服狹義相對論的不足,將狹義相對論推廣到具有加速度的非慣性系中,愛因斯坦運用了電梯思想實驗為人們開啟思路。在一理想的摩天大樓的頂上,有一正在下降的電梯。在該電梯內,有一物理學家在做實驗。突然,電梯的鋼纜斷了,於是,電梯便處於自由落體狀態向地面降落。在降落的過程中,電梯內的實驗者,拿出一塊手帕和一隻表,然後鬆開雙手。這兩個物體會怎樣運動呢?電梯外的觀察者以地球作為參考系,他會發現:手帕、表和電梯連同它的天花板、四壁、地面以及裡面的實驗者等,都以同樣的加速度下落。而電梯裡面的實驗者則會以電梯作為參考系,因為引力場在這一參考系之外而不被考慮,他會發現手帕和表由於不受到任何力的作用,而處於靜止狀態。在等效原理的幫助下,電梯思想實驗告訴我們,引力場和加速度是相等的。廣義相對論成功地拓展到了非慣性系中。"地球上原來沒有飛機,火車,汽車,等等,在人類還沒有發生之前,地球就已經存在自轉運動,後來有了飛機,火車,汽車,人等以後,地球的自轉運動跟沒有飛機,火車,汽車,人等,沒有存在區別,沒有因為有人的觀察,使地球的自轉運動發生變化,也沒有發生人在地球內部觀察事物同地球自轉結合產生另一種運動方式。同理,電梯落體運動中有人在裡面,與沒有人在裡面時運動沒有區別,因此用沒有人在裡面討論電梯的運動更簡單,更容易一目瞭然。在我們生活中,經常到市場買東西,有時買了幾個小包,再將幾個小包裝在一個大包之中,為了說明問題,這裡假設一個小包10斤重,將10個10斤重的小包,裝在一個大袋子中,將這個大袋子放在砰稱上,重量是100斤,這個大袋子就是事物的整體,已經包含裝在其中的全部10斤裝的小袋子。不可以再將內部的10斤重的小包與整體100斤的大包混合一起,這個袋子在運輸過程中,無論怎麼變動狀態,都沒有改變其性質。事物整體的運動就是單一的運動,討論地球的運動就是單一的討論地球的整體運動,運動的參照物取自地球之外的物體,討論火車的運動就是討論火車的整體運動,參照物只能取自地球內部的物體,不能取自地球以外的事物。在固定位置點燃一支蠟燭,就形成以蠟燭為中心,外圍由光組成的一個整體存在,這種結構就像地球為核心,外圍由空氣組成的一個地球整體存在,如果蠟燭光運動,參照物取蠟燭光之外地面某點,那麼表示的就是事物的整體運動,但蠟燭固定在那裡,那來的約30萬公里/秒的光速?一枝燃燒發光的蠟燭是整體,發出的光是這個整體的部分,蠟燭固定位置,光只能伸展到一定半徑範圍就不能前進了,光自始至終都保持與蠟燭的聯絡,不能單獨行動,這樣一來,光速的概念就不清楚了。以在固定位置燃燒發光的蠟燭來看,光不是獨立存在的事物,是以蠟燭️為中心的外表存在,是屬於像地球上空氣一樣的區域性存在,光速只能是事物內部的一種運動方式,事物內部運動只能用事物內部作參照,才能確定光在事物內部的位置移動關係,直到現在沒有看到光在內部參照下的速度描述。因此光速C的來源沒有得到事理的支援。速度是物質一種隨時間的流逝,位置在不斷改變的行為。如果一盞路燈在某處照亮一年,它的光照距離並沒有發生改變,照亮100米距離,過了一年還是隻有照亮100米,並沒有照到一光年距離的地方。
網路影印:"最早測定光速的實驗方法是旋轉齒輪法,即1849年的斐索實驗。其方法大致如下:高速旋轉的齒輪可以讓光透過,也可能擋住光,這取決於齒輪的齒數和轉速,以及光射向遠處的反射鏡再返回所需要的時間。只要這些引數搭配合適,就可以把反射光全部擋住,觀測時人眼的視覺暫留效應也不會有影響。傅科的旋轉鏡法和邁克爾遜的旋轉稜鏡法也都採用了類似的思想,但是設計得更巧妙,測量的精度也就更高了。"
用這樣的例子:1、一枝在穩定不變固定的位置,燃燒併發光的蠟燭;2、一盞在穩定不變固定的位置,通電併發光的路燈;3、一個在穩定不變固定的位置,正在發光的太陽。1、2、3式就像用掃帚掃一個一字,與用一枝筆寫出一字沒有本質的區別。4、再引入停在火車站,一列滿載乘客的火車,假設這列火車由十節車廂,每節車廂10米,十節車廂共100米組成。
在1式中可以看出燃燒併發光的蠟燭,光不是獨立存在的,光是以蠟燭️為中心的外表部分,就像地球上的空氣處於地球的外層,是屬於地球的組成部分。從火車的運動速度來看,如果火車取火車之外的事物作參照,來確定位置的移動速度,那麼運動是整體的,區域性不能表達火車的整體運動;這樣的觀點,說明了穩定不變位置的蠟燭光,路燈光,太Sunny,並沒有整體上像火車一樣的運動關係。由於光不是獨立於蠟燭️,路燈,太陽☀️之外存在的,是以蠟燭,路燈,太陽為核心的外表部分,是屬於蠟燭,路燈,太陽的組成部分,就像地球上的空氣一樣,是地球的組成部分,因此在幾例光源在固定位置下,沒有整體的運動位置移動的速度發生。
如果光速是指光的內部運動,那麼內部運動只能取內部事物作參照確定位置的移動關係,例如:人在火車上行走,只能取火車內部事物作參照,不能取火車之外地面作參照;空氣的運動速度,也只能取地球內部的事物作參照,確定位置的移動關係,不能取地球之外如太陽,月亮作參照,來表達空氣的位置移動關係。測量蠟燭如果使用鏡子作參照,那麼鏡子如果是蠟燭之外的事物,就只能表達事物的整體運動關係,而這個事件的核心蠟燭️,並沒有發生位置的移動關係,整體沒有動,區域性跑到哪裡去了,就像一例停止在火車站的火車,整體沒有動,區域性跑到哪裡去了。如果鏡子是蠟燭內部的東西,那麼整體運動會帶動內部的東西,如果將蠟燭移動,鏡子不會隨著移動,說明鏡子不是蠟燭之中的事物,無法用作事物內部運動作參照物。
我認為事物的整體運動可以看作質點運動,地球的運動,飛機的運動,火車的運動,輪船的運動,其實在小學時這些運動就是將整體運動視為一個質點,只是沒有認識到這質點運動中還存在內運動,火車1小時行駛100公里,過10小時,寫成速度100公里✖️時間10小時=距離1000公里。這個式子中就已經包含火車在行駛過程中,人在火車內部的走動,由於對這種事物結構缺乏理解,以至於產生將事物內部的東西再拿出來與整體相結合的思想。
網路影印質點的部分描述:"質點是將物體簡化後得到的只有質量而不計大小、形狀的一個幾何點,是經典力學中常用的最基本的模型。作平動(見機械運動)的物體,不論其大小、形狀如何,體內任一點的位移,速度和加速度都相同,可以用其質心這個點的運動來概括,即可視為質點的運動。在地球繞太陽的公轉中,球中任一點對太陽的位移、速度和加速度都略有差別,但地球半徑遠小於地球太陽間的距離,上述差別也遠小於地心的位移、速度和加速度,可以忽略不計,仍可視公轉為質點運動。在物體的轉動例如地球的自轉中,球內各點的位移、速度和加速度的方向及大小差別懸殊,完全不能忽略,就不能視為質點。但可把物體無限分割為極小的質元,每個質元都可視為質點,物體的轉動就成為無限個質點的運動的總和,即質點系的運動。"
在文章中談到地球自轉中,球內的各種不同運動,以至不能視為質點,但我認為地球的外圍就像藍球的表層,內部的東西已經裝在裡面,就像小包已經被裝在一個大包中,這個大包就是一個整體,這個大包就代表一個整體,這個整體運動可以被視為一個質點運動,包含著內部的各種運動。⭕️地球自轉一圈24小時,就是根據圓圈外表與參照物的關係,地球內部事物的運動都沒有與24小時發生聯絡,內部的事物運動已經被事物的整體外表皮隔開,不能與整體外表皮以外的參照物發生聯絡。創建於2020.12.1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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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傅明竹1
也許是我們地球附近的“真空”空間光速是這個速度,其它空間可能是另一個速度。如同光在其它介質中的速度不同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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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沉思未來
是宇宙空間限制了光速,空間限制光速的玄機是空間特性。光子在空間傳播不是遠距離持續飛行,而是在空間介質中光子激發暗光子變成光子再依次接力傳播。
例如大天體、黑洞扭曲了外圍空間,光的傳播方向也會轉向,出現了引力透鏡效果。一旦光線進入黑洞——極度扭曲的空間就再也出不來了。
或許光子在蟲洞中、宇宙空間之外會超光速持續飛行。
目前人類科技還沒有掌握空間玄機,一旦人類科學掌握了空間玄機,便可以進入宇宙二級以上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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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太上邪神
宇宙什麼時候限制了光速啊!你怎麼不去問問地球為什麼要把在1個標準大氣壓15℃大氣的聲速,限制在340m/s左右呢?
聲音的傳播介質有很多,玻璃、水中、空氣等等,很多很多的介質可以傳播聲波。聲音傳播速度是由其傳播介質的材質、溫度、密度等物理狀態決定的。
光的傳播介質也有很多,玻璃、水中、氣空氣等等,很多很多的介質可以傳播光波。
聲波由物體的原子分子進行傳播,光由填充原子分子之間空隙的遊離態粒子進行傳播,光的傳播速度是由空間中游離態粒子的密度、溫度等等物理狀態決定的,宇宙沒有限制光的傳播速度。
在太空中,每個星系周圍空氣中,恆星風的密度、溫度等等物理狀態是不太相同的,恆星風的氣壓、溫度、密度的物理狀態決定了光的傳播速度。只要能夠無限地提高宇宙空間中游離態粒子的氣壓、溫度、密度,光速將達到無限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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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星空星中心6866
是誰說的宇宙要限制光速,那麼請問,太陽和月亮,發出的光是不是光速,如果是光速,太Sunny8分多鐘就到地球了,月亮離地球近點1秒多光就到地球了,看來宇宙還沒有限制光速,如果真的被宇宙空間限制了光速,那麼太Sunny和月亮光是如何那麼快就照到地球的呢,難道是宇宙特批的,還是開後門來的,這個問題還真的要考慮考慮。
宇宙空間達到光速的物質一直就很多,比如說奧陌陌貴賓,來到太陽系轉了幾圈覺得沒意思就想離開,如果沒有超光速的本事還真離不開太陽系呢,還有一些跑偏了軌道的小行星之類的等,它們跑起來的速度甚至超過光速,不過都被木星擋住了,否則撞到地球就麻煩了,還有像天上的小流星,在空間一閃就沒見了,如果說宇宙真要限制光速,那也是限制地球人類和外星人的,為什麼呢,因為地球人類這麼長時間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設計出達到光速的裝置來,連能源和材料在地球上還沒找到,即使找到了也不夠,估計,地球上沒有這些能源和材料呢,也可以說地球本來就不具備這方面的物質,所以人類再努力也造不出能達到光速或接近光速的產品了,這也就意為著宇宙限制了光速,那麼外星人也沒有達到光速的裝置嗎?估計也還沒有,因為也被宇宙限制了光速,否則,不早就主動來找地球人了。
可是宇宙為何要限制光速呢,難道真的有什麼森林法則或別的什麼規定和目的,或者光速能破壞宇宙真空,是不允許星系與星系之間的往來,還是不允許各星球上的生物包括人類等互相來往,這似乎不像宇宙的口味和風格,可以說宇宙空間已經達到了頂級文明,沒有什麼秘密可嚴,應該是公開的,而且宇宙空間內物質豐富,特別是地球,人類肯定能研究造出達光速的辦法來,而且生產裝置的能源及材料也肯定有,只是暫時人類還未發現而已,總之,誰先有了超光速的設施,誰就有本事能把宇宙研究透,那誰就是宇宙之主了,這其中的“誰”,除了太陽系的地球人類,也包括外星人,就看最後誰有本事了,反正笑到最後的才是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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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金童希瑞
物質是由金屬氫聚合形成的。
時空是由物質的運動狀態決定的。
磁場裡高速流動的物質轉化成金屬氫,金屬氫的“磁力矩”相互切割聚合形成新元素的同時伴生電磁波;電磁波的傳播離不開金屬氫“磁力矩”的震盪,具有波粒二相性。
光速是金屬氫“磁力矩”的震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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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環球科技一非說
其實我們的宇宙是被更高級別文明的“質子”鎖死了。
你以為我們看到的宇宙就是全部,但是你有沒有想過,我們只是一個遊戲角色,創造我們的更高等級文明在我們遙不可知的位面看著我們。
或冷冰冰,或饒有趣味,或陰沉地佈下一個個棋局,或機遇。
我們稱之為“命運“。
我們的宇宙是什麼?和遊戲相比一下,你很快就能相信其實是一盤遊戲。
如果宇宙是全部,為什麼科學家們說宇宙會膨脹,會縮小,還會爆炸。
那是因為我們處在一盤遊戲之中,
遊戲發明之後,
上電啟動就是第N個宇宙出現,
遊戲開始建模,
生成NPG,
各個遊戲主人公上線,
各自操縱一個或幾個太陽系,
展開建設。
我們想象中的50億年,
對於他來說,
可能就是一杯咖啡的時間。
為什麼宇宙會爆炸,
甚至縮小到奇點呢?
遊戲是依靠電能而存在的,我們的宇宙依靠的也是另一個位面的不可知的”能量“。
能量不夠了,
或者伺服器升級了,
要不要停機?
停機了,
當然宇宙上的一切都應該消失,
無論人類,
植物,
地球,
太陽。
甚至整個銀河系。
我們心目中的絕對質量,
實際上只是一組能量,
一組資料,
依靠能量的資料,
”能“沒有了,
資料還能存在嗎?
並不能。
直到下一版軟體升級上線,
可能是重新架構一個宇宙,
也可能從某一個奇點讀取當前存檔的,
話說你我覺得世界是持續的,
只是不知道這一瞬,
被存檔,上傳了無數次,
在無數次算計中,
才得到了你以為的,
千萬人中的一次回眸。
愛情也可以是設計,我們自豪我們是萬物之靈,
自豪我們與普通生物的區別,
無非就是我們有著一點衝動,
一點敏感,
甚至還有一點突如其來的,
看似不受控的衝動,
有人把它叫做”愛情“,
可能是不象機器的東西。
不過,
這是在舊的資料時代的遺產,
在新的資料時代,
大家喜聞樂見嗑各種”CP“,
在不同的段子裡發表自己的見解和心得。
久而久之,
你們有沒有發現觀點越來越趨於一致,
這個是所謂的輿論,
也可能是高位面的生物,
定下的另外一個高層面的規則。
約束用金錢,美貌,長相,身高等,
把這些難以衡量的價值,
給上一個資料標量,
只要能夠資料化的你,
以及你的生活,
其實和一段遊戲沒什麼差別。
看看虛擬人生就知道了,
就算你能改變一千種生活方式,
最後還是要受制於你購買的道具,
和系統的評分,
你不覺得這個社會,
早就對你打好了分數,
每一份禮物都標好了價格,
象是遊戲道具的收費一樣。
你問我怎麼樣脫開這個遊戲的身份,進入更高位面的宇宙中?
我也沒什麼好點的辦法,
只是想問你,
為什麼你不試下更低位面的生活,
二次元的活法。
把你的思維,
你的情緒,
變化成一段程式碼,
一個程式,
或者一系列資料。
這樣,
透過資料網路,
就能在二維世界複製一個你,
你可以不停地變化自己的身份,
打各種各樣的遊戲,
過各樣的生活。
所需要的,
只是區區的電力。
同樣,你甚至可以無數次從死亡中醒來,
從生命中死去。
在時間長河中穿梭。
。。。
相信我,
這就是未來的願景。
數字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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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猩猩打字機
為何光速是宇宙中速度的上限
古希臘神話中有一個叫阿喀琉斯的英雄,他擅長奔跑,不過,古希臘的哲學家卻說,這個英雄連烏龜都追不上。哲學家的詭辯是這樣的,說,當阿喀琉斯追烏龜追到一半的時候,烏龜自己也爬出去自己的節奏的一半,阿喀琉斯繼續追出去距離的一半,烏龜又爬出去自己的一半,這麼無限分割下去,最終阿喀琉斯無論跑得多快,都不可能追得上烏龜。
關於這個阿喀琉斯追烏龜的悖論,網上有一大堆跟微積分有關的分析,問題是……微積分可能也有問題,因為微積分認為空間是連續的,事實上呢?空間並不是連續的,而是離散的,這就是為什麼量子力學叫量子,能量是一份一份的,並且有一個最小能量的值。跟能量的最小值對應的,空間也有一個尺度的最小值,稱為“普朗克尺度”,我們可以把空間看作是按照普朗克尺度來排列的一個三維矩陣。
誒,這個時候,我們再來用量子力學的思維來考察一下追烏龜悖論,發現烏龜這下跑不了了,因為空間不能無限制分割,跑到一定的程度,烏龜的腳下只剩下一站路,就是一個普朗克尺度的距離,然後就被阿喀琉斯給追上了。
說完了這個有趣的故事,我們再來審視一下本期要討論的重點,光子的飛行,不論是什麼樣的速度,你必須跨越普朗克尺度的距離,這是物理的底層規律,無法逾越的,正因為如此,所以我們把跨越普朗克尺度的時間,稱之為“瞬間”。這個所謂的“瞬間”,對於任何物體都是一樣的,無論是阿喀琉斯、烏龜,還是光子,都是一瞬間,在這個尺度上,宇宙中的任何物質都以同樣的速度跨越。如果所有的運動跨越了普朗克尺度之後什麼都不發生,而是全須全尾地趕往下一個普朗克尺度的節點,那麼這個宇宙的速度上限就不是光速了,而是瞬間,所以,在最小節點的節點上,必定會發生一些什麼。
光子是在真空中飛行,然而,真空並不空,最先發現這種情況的科學家是狄拉克,所以真空又被稱為狄拉克之海,這裡充滿了各種各樣的粒子和虛粒子,它們總是成對兒地出現,往往互相抵消了,以至於很難被觀測到,所以總體來看真空還是空蕩蕩的。真空的能量漲落有具體的數值被稱為“真空零點能”,真空零點能的理論值非常巨大,不過真實的天文觀測值很小,只有每立方厘米2乘以10的-17次方焦耳。理論值的矛盾我們暫且放在一邊,就這一點點能量,就足以影響速度了。
所有的能量都是有方向的,而正前方的能量跟入射光子的能量方向相同的機率,基本為零,所以,真空零點能的存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影響光子的速度的,一旦光子遇到真空能,就會停頓一下,整個路線上的量子漲落的能量,就決定了光子前進的速度。
光子具體被擾動的方式,跟真空中偶然出現的電子有關,光子和電子的相互作用大家都知道,只要碰到電子,那就可能把光子吸收,而電子本身就從更低的能態躍遷到更高的能態,甚至沒有碰到電子,光子也有可能從真空中提取出一個電子,因為根據狄拉克對真空的認識,整個宇宙都被電子填滿了,只不過平時處於量子場的基態,只要有光子路過,就可能讓電子從基態變成激發態,憑空產生出電子來。
光子的能量要非常高,才容易觀察到從真空中提取電子的現象,不過,這個逆過程就比較容易觀察,就是真空對電子運動軌跡的影響。大家知道,氫原子是非常簡單的系統,氫原子核非常小,以至於整個氫原子中的電子就像在真空中漫遊,對電子的能量進行檢測,就會發現能量有時候大,有時候小,這種現象被物理學家證實了,被稱為“蘭姆位移”。
光子並不容易被真空吸收,不過,看不見並不等於它不存在,而這個看不見的能量,就是光子前進的阻力。這種阻力並不僅僅對光子起作用,其實,所有光速前進的東西,都受到真空阻力的作用,還有兩樣東西是:中微子和引力波。
光子在前進中受到量子漲落的電磁相互作用的阻礙,而中微子受到的是弱相互作用的阻礙,引力波則受到任何有質量粒子的阻礙,這三者的速度是一模一樣的。天文學家已經觀察到數以億計光年之外的黑洞合併,引力波、伽馬射線暴和中微子到達地球的時間是同時的,這麼遠,速度還是一樣,這種不可思議的巧合,足以讓科學家認定,宇宙間的所有四種相互作用都是統一的,而把它們聯絡在一起的,最顯著的就是宇宙速度的上限——光速。
你可能聽說過一句話,說有質量的物體不可能達到光速,這句話顯然過時了,因為中微子就有質量,但因為中微子是中性的,可以輕鬆穿越一光年厚度的鉛板而不發生任何變化,可惜中微子也不能為所欲為,真空漲落產生的弱相互作用,一樣制約著中微子的速度,讓它從“瞬間”坍縮成為光速。
任何有電荷的物質都不可能達到光速,這倒是真的,如果你想製造一艘光速飛船,唯一的辦法就是用中子做材料,去中子星挖礦吧。
總結一下,光速上限是由真空的能量的基態所決定的,不管是光子、中微子還是引力波,穿過真空的時候都會情不自禁地被量子漲落阻礙,阻礙的細節其實就是質量和能量之間的轉換,光子可以跟電子轉換,中微子透過弱相互作用轉換,引力波直接影響空間本身,不過,質能轉換的效率在整個宇宙都是一樣的,也就是說,把我們所說的三種相互作用的質能切分到最小的能量單位的效率是一樣的,所以作為相互作用傳遞的三種媒介,擁有百分百相同的速度。至於宇宙中的第四種相互作用,因為傳遞的介質是膠子,本身擁有很大的質量,作用的距離只限於原子核尺度,所以考慮膠子的速度沒什麼意義。
最近耶魯大學觀察到量子躍遷之前會有徵兆,表明量子躍遷是需要時間的,這個時間很短,但是仍然可以衡量,這意味著量子躍遷可以被預測,也有可能被阻止,這短暫的微小時間,也許就是三種光速媒介傳播速度的奧義所在,在將來,科學家可能透過統一的質能轉換效率來實現大統一理論,真希望愛因斯坦能看到這個節目,受到啟發,然後憑藉他老人家的本事實現大統一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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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胖寶寶吃不飽
擁有光速的物質都有一個特點,質量特別低,光子和電子都是這樣。我認為,所有這些質量特別低的物質,是可以不受慣性系的約束,在空間停留,遇到其他物質後又被吸收或者彈開,達到傳播的假象。
我認為地球所在位置的宇宙天體的執行速度就是現在探知的光速。宇宙邊緣的速度會更快 中心基本靜止。
因為地球圍著太陽轉 太陽圍著銀河轉,銀河圍著河外星系 最後圍著宇宙中心旋轉,所以這些天體的運動方向不是曲線,是非常複雜的螺旋前進,在空間尺度上就是在相當大尺度上震動執行,不僅是向前,是上下左右都有的執行狀態,這個速度就是光速。
因為光子沒有質量,在產生後就脫離慣性系,產生完全禁止的空間漂浮,在運動的地球人看來,他就是以直線傳播出去了,實際上他就是漂浮在空中原地不動直到能量耗盡,或者被其他物質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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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流芒流
限制速度,使它們不超過光速!這是造物主(上帝天帝上蒼)管理地球的辦法之一。也可能我們沒發現超過光速的辦法。必如我們現在火箭飛行物的速度不超過聲速20多倍(光如零頭),不能使壞人有很快很簡單的互相消滅人類、動物、植物的速度方法。如何核武器飛的很快,又不能阻攔,就是後悔和阻止都來不及,只好對放核武器,同歸於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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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可以用if迴圈實現。比如你要輸入一個數a的範圍是0到100,你先從鍵盤輸入一個數字,經if迴圈if(a>=0&&a<=100)判定,如果在這個範圍內,進入迴圈內進行其他運算,不在這個範圍內跳出if迴圈,在else語句內輸出超出範圍的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