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武器 nuclear weapon 利用能自持進行核裂變或聚變反應釋放的能量,產生爆炸作用,並具有大規模殺傷破壞效應的武器的總稱。其中主要利用鈾235(U-235) 或鈽239(239Pu)等重原子核的裂變鏈式反應原理製成的裂變武器,通常稱為原子彈;主要利用重氫(D,氘 {dāo})或超重氫(T,氚 {chuān})等輕原子核的熱核反應原理製成的熱核武器或聚變武器,通常稱為氫彈。 煤、石油等礦物燃料燃燒時釋放的能量,來自碳、氫、氧的化合反應。 一般化學炸藥如梯恩梯(TNT)爆炸時釋放的能量,來自化合物的分解反應。在這些化學反應裡,碳、氫、氧、氮等原子核都沒有變化,只是各個原子之間的組合狀態有了變化。核反應與化學反應則不一樣。在核裂變或核聚變反應裡,參與反應的原子核都轉變成其他原子核,原子也發生了變化。因此,人們習慣上稱這類武器為原子武器。但實質上是原子核的反應與轉變,所以稱核武器更為確切。 核武器爆炸時釋放的能量,比只裝化學炸藥的常規武器要大得多。 例如,1千克鈾全部裂變釋放的能量約8×10^13焦耳,比1千克梯恩梯炸藥爆炸釋放的能量4.19×10^6焦耳約大2000萬倍。因此,核武器爆炸釋放的總能量,即其威力的大小,常用釋放相同能量的梯恩梯炸藥量來表示,稱為梯恩梯當量。美、蘇等國裝備的各種核武器的梯恩梯當量,小的僅1000噸,甚至更低;大的達1000萬噸,甚至更高。 核武器爆炸,不僅釋放的能量巨大,而且核反應過程非常迅速,微秒級的時間內即可完成。因此,在核武器爆炸周圍不大的範圍內形成極高的溫度,加熱並壓縮周圍空氣使之急速膨脹,產生高壓衝擊波。地面和空中核爆炸,還會在周圍空氣中形成火球,發出很強的光輻射。核反應還產生各種射線和放射性物質碎片;向外輻射的強脈衝射線與周圍物質相互作用,造成電流的增長和消失過程,其結果又產生電磁脈衝。這些不同於化學炸藥爆炸的特徵,使核武器具備特有的強衝擊波、光輻射、早期核輻射、放射性沾染和核電磁脈衝等殺傷破壞作用。核武器的出現,對現代戰爭的戰略戰術產生了重大影響。 核武器系統,一般由核戰鬥部、投射工具和指揮控制系統等部分構成,核戰鬥部是其主要構成部分。核戰鬥部亦稱核彈頭,並常與核裝置、核武器這兩個名稱相互代替使用。 實際上,核裝置是指核裝料、 其他材料、起爆炸藥與雷管等組合成的整體,可用於核試驗,但通常還不能用作可靠的武器;核武器則指包括核戰鬥部在內的整個核武器系統。 第一代:原子彈 第二代:氫彈 第三代:中子彈(增強輻射彈) 第四代:即核定向能武器:正在研製中,因為這些核彈不產生剩餘核輻射,因此可作為“常規武器”使用,主要種類有: 反物質彈、粒子束武器、鐳射引爆核炸彈、乾淨的聚變彈、同質異能素武器等。 第四代的另一特點是突出某一種效果,如突出電磁效應的電磁脈衝彈,使通訊訊號混亂。他可以使高能鐳射束、粒子束、電磁脈衝等離子體定向發射,有選擇地攻擊目標,單項能量更集中,有可控制的特殊殺傷破壞作用。
核武器 nuclear weapon 利用能自持進行核裂變或聚變反應釋放的能量,產生爆炸作用,並具有大規模殺傷破壞效應的武器的總稱。其中主要利用鈾235(U-235) 或鈽239(239Pu)等重原子核的裂變鏈式反應原理製成的裂變武器,通常稱為原子彈;主要利用重氫(D,氘 {dāo})或超重氫(T,氚 {chuān})等輕原子核的熱核反應原理製成的熱核武器或聚變武器,通常稱為氫彈。 煤、石油等礦物燃料燃燒時釋放的能量,來自碳、氫、氧的化合反應。 一般化學炸藥如梯恩梯(TNT)爆炸時釋放的能量,來自化合物的分解反應。在這些化學反應裡,碳、氫、氧、氮等原子核都沒有變化,只是各個原子之間的組合狀態有了變化。核反應與化學反應則不一樣。在核裂變或核聚變反應裡,參與反應的原子核都轉變成其他原子核,原子也發生了變化。因此,人們習慣上稱這類武器為原子武器。但實質上是原子核的反應與轉變,所以稱核武器更為確切。 核武器爆炸時釋放的能量,比只裝化學炸藥的常規武器要大得多。 例如,1千克鈾全部裂變釋放的能量約8×10^13焦耳,比1千克梯恩梯炸藥爆炸釋放的能量4.19×10^6焦耳約大2000萬倍。因此,核武器爆炸釋放的總能量,即其威力的大小,常用釋放相同能量的梯恩梯炸藥量來表示,稱為梯恩梯當量。美、蘇等國裝備的各種核武器的梯恩梯當量,小的僅1000噸,甚至更低;大的達1000萬噸,甚至更高。 核武器爆炸,不僅釋放的能量巨大,而且核反應過程非常迅速,微秒級的時間內即可完成。因此,在核武器爆炸周圍不大的範圍內形成極高的溫度,加熱並壓縮周圍空氣使之急速膨脹,產生高壓衝擊波。地面和空中核爆炸,還會在周圍空氣中形成火球,發出很強的光輻射。核反應還產生各種射線和放射性物質碎片;向外輻射的強脈衝射線與周圍物質相互作用,造成電流的增長和消失過程,其結果又產生電磁脈衝。這些不同於化學炸藥爆炸的特徵,使核武器具備特有的強衝擊波、光輻射、早期核輻射、放射性沾染和核電磁脈衝等殺傷破壞作用。核武器的出現,對現代戰爭的戰略戰術產生了重大影響。 核武器系統,一般由核戰鬥部、投射工具和指揮控制系統等部分構成,核戰鬥部是其主要構成部分。核戰鬥部亦稱核彈頭,並常與核裝置、核武器這兩個名稱相互代替使用。 實際上,核裝置是指核裝料、 其他材料、起爆炸藥與雷管等組合成的整體,可用於核試驗,但通常還不能用作可靠的武器;核武器則指包括核戰鬥部在內的整個核武器系統。 第一代:原子彈 第二代:氫彈 第三代:中子彈(增強輻射彈) 第四代:即核定向能武器:正在研製中,因為這些核彈不產生剩餘核輻射,因此可作為“常規武器”使用,主要種類有: 反物質彈、粒子束武器、鐳射引爆核炸彈、乾淨的聚變彈、同質異能素武器等。 第四代的另一特點是突出某一種效果,如突出電磁效應的電磁脈衝彈,使通訊訊號混亂。他可以使高能鐳射束、粒子束、電磁脈衝等離子體定向發射,有選擇地攻擊目標,單項能量更集中,有可控制的特殊殺傷破壞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