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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716918856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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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也許雜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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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拒絕”不是被欺負的癥結,“對自己的態度”才是。改變態度,才有更寬的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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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性格”?所有“性格”的背後,其實站著“認知”的巨大身影——如對人間的、社會的、人性的、人心的.......
提高了認知,那性格轉換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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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受欺負,與“不會拒絕”無關。不是說“讓讓,再讓讓”,就能獲得所有人的認同、讚揚,以及一定程度的理解。
那樣不科學,那樣清白的社會不存在。
正如沒人“有義務理解你”一樣,沒人有義務一定要接受、並認可“不拒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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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不是說別人不懂得“不會拒絕”的內涵。事實上,許多人非常懂得——甚至比“不會拒絕”的當事人都懂得。
但這“懂”,不妨礙裝不懂——也正因為這“懂”,才讓某些人有了利用“不會拒絕”者的餘裕。
比如,利用“不會拒絕者”的性格特質(行事作風),去想盡辦法佔便宜、搞是非——如果有機會,欺辱幾番以娛樂,也非常不奇怪。
這就是人性,不得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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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受欺負,只與“對自己的態度”有關。自己如何對待自己,別人亦會有樣學樣。
比如一個人若因為“從不願意”拒絕,而“不斷相讓、無下限忍受”,那很快,就會成為掠奪者的最好目標。
原因再簡單不過——若行動不會遭遇反擊、不用付出任何成本(損失),那許多人不介意一再試探。
試探不成功,頂多費點力氣和時間而已;
若是試探成功,那說不定有意外之喜。
對這樣的無本生意,不要說本身就是個壞人——就算是不好不壞的“中立人”,也會忍不住伸出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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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越是動作間現出“讓讓,忍忍”的人,就越容易在集體中遭遇隱性暴力。
如不公的待遇、明顯的欺壓,甚至是毫不掩飾的人身攻擊。
這,就是“關於人”的劣性,沒有科學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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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性格”。許多人把“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奉為圭臬,對此深信不疑,做出了許多傷害自己、傷害判斷的事。
事實上,所有的“性格”,都是認知——“對人間真理之理解”的外現。
如認為“所有人都是善的”,那必定會有“善人之性格”,遇事謙讓無比,且對所有“社會合理”之事抱有深刻迷惑;
如認為“所有人都是壞的”,那必定是防衛滿滿、攻擊心深重的“報復性格”;
同樣,若認為“善惡由利益而動”,那日常更多圍繞個人目標而動——而非情緒主導一切的“冷靜性格”;
......
諸如此類的“性格”不勝列舉,背後都脫不了“認知”的影子。
不被“性格”輕易迷惑、深度捆綁,也是一項生存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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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何改變“善良,而容易受欺負”的性格?
改變態度,才有更寬的路可走。這“態度”包括對他人的態度,也包括對自己的態度。
對他人。不卑、不亢,尊重為主;管理表情,以“平靜”居多,而非“冷漠,或非正常熱情”等“易接近”(易擺佈)表情為主;言之有物,不大有把握的話儘量不說,寧可微笑不言;......
對自己。不卑、不亢,時刻把“尊重自己”放在心上;應用“技巧拒絕”法,儘量不得罪人,但也不能成為利用和奴役的目標;徹底拋棄“損失即為得到”的自傷心理;......
當然,“態度的效用”是個漸進的過程,不可能立刻就大變模樣,在單位成為不可侵犯的存在。
那不科學,沒有那樣單純的世界。
循序漸進,堅持自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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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若在人群中一貫以“不拒絕”為宗旨,那“不能拒絕”就是必然。人其實更多是慣性生物,若你給別人養成了“他能踩”的心理慣性,那一再被踩,就是接下來的必然。
這不是誰更壞、誰更“不是東西”,這只是“作為人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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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這“習慣”的真義,善加利用,就是“不拒絕,也依然不被欺負”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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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單位,該怒就怒
被小人陷害,領導明知卻偏袒——真相不重要,利益關係才重要
同事的得寸進尺,大多是聞著你的味道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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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997967119515660
在愛別人之前先要愛自己,要有自信,臉皮厚就好辦了~即使對方是完美男神或女神,也不要顧慮得失,怕被拒絕什麼的,大膽說出喜歡。愛情需要用心經營,戀愛的重點就是要有共同語言!用心努力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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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意思就是說你比較霸氣。別人不敢招惹你。
再有就是說你脾氣不太好。女生招惹你一下你就發飆。。